xxx〔2019〕號中共xxxxxx黨組落實黨風廉政「主體責任」清單為強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推進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和主體責任落實,根據區委印發的落實「兩個責任」相關實施意見,現結合我局實際,現調整完善本責任清單如下: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採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實幹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並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範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幹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並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並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繫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彙報,研究任務分解,並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並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範性措施和規定,並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幹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一、局黨組領導班子清單
局黨組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主要履行抓加強教育,抓制度建設,抓「一把手」,抓查處,抓部署、檢查、落實等五個方面工作職責。具體承擔16項責任。
1.加強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廉政教育,採取多種形式,把黨章、黨紀黨規、廉政法規及從政道德要求等納入學習教育培訓內容,注重發揮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夯實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實幹擔當的思想基礎。
2.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健全完善廉潔從政的各項制度,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著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的長效機制。
3.制定並推行黨組主體責任清單和局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嚴格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規範化和公開透明。
4.加強對黨內監督工作的領導,局黨組會議定期聽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5.支持紀檢監察機關「三轉」,關心紀檢監察幹部及紀檢聯絡員成長。
6.支持和保障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紀律審查工作,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嚴肅查處違反黨章黨規黨紀的行為。
7.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落實好廉政談話提醒有關制度,把黨的領導融入日常管理監督,在嚴明紀律中體現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8.從嚴整肅「為官不為」,實行「下課問責」。
9.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時研究部署、推動落實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防腐敗工作。
10.持之以恆糾正「四風」,加強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的常態化督查,並在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專項廉潔紀律督查工作。
11.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檢查考核,並運用好考核成果。
12.自覺接受監督,支持和配合巡視巡察、區委責任制檢查工作,嚴格落實、按時報告問題整改情況。
13.執行「雙報告」制度,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按時向長樂區委、長樂區紀委專題報告,重大情況、重要事項按規定及時。
14.抓好《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準則》、《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帶頭踐行廉潔自律規範,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作廉潔自律的表率。
15.鞏固和拓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成果,傳承弘揚「馬上就辦、真抓實幹」精神,落實省委「四下基層」和區委「四個萬家」要求,主動服務基層、聯繫群眾,暢通群眾訴求渠道。
16.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二、局黨組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
局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主要帶頭落實好「四個親自」和「三個管好」,當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推動者和執行者。具體承擔10項責任。
1.親自組織傳達學習上級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指示和要求,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具體意見,對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決策部署,對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作出決定安排。
2.對年度黨風廉政建設重要工作,親自聽取彙報,研究任務分解,並督促落實。
3.親自參加涉及反腐倡廉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簽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文件。
4.對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親自過問、認真研究。
5.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部署、協調開展專項治理,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6.加強對大案、要案、典型案件查處的協調、配合,及時聽取本部門相關情況彙報,協調解決案件查辦中的重要問題。
7.加強對班子成員廉潔從政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監督,督促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對不履行職責或履責不到位的,應進行談話提醒,發現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必須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
8.堅持上級「一把手」抓下級「一把手」,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中發現問題較多且整改不力、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不正之風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發生重大腐敗案件的科室,應親自約談科室負責人。
9.帶頭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踐行《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並帶頭接受監督。
10.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三、局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根據工作分工,對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把局黨組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事項融入分管工作之中,嚴格履行「一崗雙責」。具體承擔8項責任。
1.按照上級的統一部署,把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及時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督促分管科室把防治腐敗要求與改革措施同步實施與業務工作有機結合。
2.加強調查研究,分析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化解廉政風險,組織制定防範性措施和規定,並督促抓好落實。
3.監督檢查分管範圍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定期向局黨組和黨組書記報告抓落實的情況;
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及時進行約談提醒。
4.督促分管科室主動發揮職能作用,認真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推動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5.支持配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開展紀律審查、改進作風、預防腐敗、宣傳教育等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發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支持、指導、協調查處。
6.經常性開展對分管科室的廉政教育,主動了解掌握黨員幹部特別是科室負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誡勉談話,督促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對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的,應及時向局黨組和紀檢組直至上級黨組織報告。
7.堅持以身作則,認真踐行「兩學一做」要求,帶頭遵守《準則》和《條例》,模範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以及身邊工作人員,主動接受監督,作廉潔從政的表率。
8.其他應當履行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