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議召開前,提前與參會人員及服務人員確認健康狀況,如有咳嗽、發熱、乏力、腹瀉等症狀應禁止參會、。
2.參會人員、服務人員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用過的口罩需集中棄置指定的垃圾桶進行統一處理,不可隨意丟棄。
3.在會場入口設置體溫檢測及簽到處,人員憑「健康碼」進入,並記錄測溫情況,簽到台配備手消毒劑等防護物品。簽到人員應保持至少1米的間隔。
4.密閉會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有人的時候,可採用循環風空氣消毒裝置對密閉場所進行空氣消毒處理,安裝數量參照循環風空氣消毒裝置的使用說明要求;在密閉或半密閉會場人員進入前1小時開啟、離開後一小時關閉通風系統;
5.承辦會議前應請具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換一次。
6.控制參會人數,參會人員座位應保持1米以上間隔,會議場所內新風量不小於20m³/(h·人),如1個會場不能滿足該條件,可增設分會場,採用視頻開會的形式。
7.會議場所供應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會場要配備安全衛生的瓶裝水作參會人員飲用水。
8.會議期間採用分餐制、錯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員間隔(人員間距1米以上),採取減少桌椅擺放(桌間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並加強對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強對會議場所的消毒,對場所公用扶手、門把手、座椅等公眾經常接觸部位應於每日上午、下午開會前清潔消毒1次。可使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其他可用於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時間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去掉殘留消毒劑。
10.洗手間應配備洗手液並保證飲水設施正常使用。
11.在會場附近相對獨立的地方設置臨時隔離場所,配備少量醫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紅外體溫槍或耳溫測試儀等疫情防控用品,用於身體不適人員的臨時隔離。
12.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噁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狀,應及時報告會議組織方,並立即送至發熱門診排查。
13.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中發現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時、會議應立即終止,並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隔離觀察與病例排查工作。
2.參會人員、服務人員應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用過的口罩需集中棄置指定的垃圾桶進行統一處理,不可隨意丟棄。
3.在會場入口設置體溫檢測及簽到處,人員憑「健康碼」進入,並記錄測溫情況,簽到台配備手消毒劑等防護物品。簽到人員應保持至少1米的間隔。
4.密閉會場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有人的時候,可採用循環風空氣消毒裝置對密閉場所進行空氣消毒處理,安裝數量參照循環風空氣消毒裝置的使用說明要求;在密閉或半密閉會場人員進入前1小時開啟、離開後一小時關閉通風系統;
5.承辦會議前應請具有清洗消毒資質的專業機構對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換一次。
6.控制參會人數,參會人員座位應保持1米以上間隔,會議場所內新風量不小於20m³/(h·人),如1個會場不能滿足該條件,可增設分會場,採用視頻開會的形式。
7.會議場所供應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會場要配備安全衛生的瓶裝水作參會人員飲用水。
8.會議期間採用分餐制、錯峰就餐或打包就餐等形式,控制就餐人員間隔(人員間距1米以上),採取減少桌椅擺放(桌間距2.5米以上)、隔桌安排就餐,一人一桌用餐等措施,避免聚集就餐,並加強對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9.加強對會議場所的消毒,對場所公用扶手、門把手、座椅等公眾經常接觸部位應於每日上午、下午開會前清潔消毒1次。可使用有效氯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或其他可用於表面消毒的消毒劑擦拭消毒,作用時間30分鐘後用清水擦拭,去掉殘留消毒劑。
10.洗手間應配備洗手液並保證飲水設施正常使用。
11.在會場附近相對獨立的地方設置臨時隔離場所,配備少量醫用外科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紅外體溫槍或耳溫測試儀等疫情防控用品,用於身體不適人員的臨時隔離。
12.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咽痛、胸悶、呼吸困難、乏力、噁心嘔吐、腹瀉、結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狀,應及時報告會議組織方,並立即送至發熱門診排查。
13.如參會人員、服務人員中發現新冠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時、會議應立即終止,並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配合防疫部門做好密切接觸者醫學隔離觀察與病例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