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辦公室《關於分階段做好各類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以下工作實施方案。
一、總體原則
(一)根據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勢要求,區分輕重緩急,紮實穩妥推進疫苗接種。
(二)接種過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願的前提下,為居民免費接種。
(三)確保疫苗接種各環節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條件、要求,保證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
(四)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二、實施步驟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階段重點人群接種(今年1月-3月)。按照第一階段部署,壓茬推進職業暴露風險較高的人群,如涉進口冷鏈物品的裝卸、搬運、運輸等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從業人員、醫療衛生人員等;因公、因私出國工作學習的人員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風險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區工作者、機關事業單位中直接對公眾提供服務的相關人員等;維持社會正常生產、生活運行的人員,如水、電、氣相關人員等;社會基本運行服務人員,如交通、物流、養老、環衛、殯葬、通訊相關人員等維持社會基本運行的關鍵崗位職業等重點人群接種工作。
(二)推進第一步第二階段目標人群接種(今年4月-6月)。第二階段,首先將服務業、勞動密集型行業、各類學校教職工等疾病傳播風險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種且身體基礎狀況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我縣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歸口管理部門、縣級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確定的其他需優先接種人群作為目標人群,同時開展第一步第一階段目標人群補種工作。
(三)開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種(今年7月-8月)。繼續做好各類學校教職工的接種,同時開展第一步目標人群補種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種(今年8月-12月)。在做好前兩步目標人群接種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安排各類學校教職工和其他有接種意願的人群接種,基本覆蓋全縣各領域人群,全面保護群眾身體健康。
三、規範接種服務
(一)接種單位設置。在原有縣醫院、縣中醫院、x社區、x社區四個新冠疫苗接種點的基礎上,新增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擬於3月中旬啟用。新增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擬於3月下旬啟用。
(二)規範接種流程。在保障常規接種工作秩序的同時,通過精確預約安排接種人數和接種時間,對人員進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員聚集。要按照預防接種工作相關規範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種前做好健康狀況詢問、接種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記,充分告知受種者接種疫苗品種、作用、接種禁忌、不良反應和接種後留觀等注意事項。科學甄別適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對一驗證"原則,確保安全、規範接種。接種完成後及時提供預防接種憑證。
(三)加強信息報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種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相關信息應全面納入免疫規劃信息系統管理。各接種單位要充分利用省級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和接種單位信息系統,如實記錄疫苗流通、接種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發生情況,及時準確地向疫苗電子追溯平台和國家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報告規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規範疫苗儲存及運輸。各接種單位、縣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儲存運輸方案,配備疫苗冷藏運輸、電子追溯系統和免疫規劃信息系統所需的設備,依法依規靈活組織開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減少配送環節,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證新冠病毒疫苗在儲存、運輸全過程中處於規定的溫度環境,並定時監測、記錄溫度。疾控機構、接種單位要認真落實疫苗的接收和儲存管理責任,建立真實、準確、完整的記錄,對包裝無法識別、儲存溫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置並報告相關管理部門。儲存、運輸、使用各環節嚴防疫苗流失。
四、加強監測和救治
(一)做好異常反應監測與處置。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職責負責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疫苗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規範開展監測報告、調查診斷和鑑定等工作,提高監測處置質量。因預防接種導致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群體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立即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調查、處理。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由疾控機構和醫學會按照國家關於調查診斷和鑑定的規定開展。縣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縣衛生健康部門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疫苗安全事件分級、處置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
(二)強化異常反應醫療救治保障。縣級醫療救治專家組要加強對本縣醫療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導。按照縣醫共體區域劃分,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對口負責區域內接種點的醫療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經驗的急診急救人員攜帶必要的醫療設備、藥品等駐點保障。所有參與疫苗接種和醫療保障的醫務人員要先培訓後上崗,要熟悉疫苗疑似異常反應症狀、體徵,掌握疑似異常反應救治技術,加強疫苗接種禁忌症問診,要及時識別、立即處置在接種現場出現的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同時高度重視遲發嚴重疑似異常反應醫療救治,暢通轉診渠道,建立救治綠色通道,全力組織救治。異常反應醫療救治相關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
五、加強工作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要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加強疫苗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嚴格疫苗運輸、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嚴防疫苗失管失控。打擊假冒、偷盜、倒買倒賣等非法行為。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職責組織、指導、協調行業人員疫苗接種,紮實細緻開展摸底工作,及時上報接種對象信息,有序組織開展接種工作,確保各轄區各行業管理內符合接種條件的目標人群「應種盡種」。
(二)落實經費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願同意的前提下實施居民免費接種政策。本輪疫苗及接種費用由醫保基金負擔,財政基金對醫保基金給予補助,居民個人不負擔費用。縣衛生健康部門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儲運管理、冷鏈擴容、提升接種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等工作現有資源,切實落實新冠病毒疫苗免費接種政策,確有不足的地區,縣財政可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各單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眾大力宣傳疫苗保護個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傳遞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學信息,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解疑釋惑,引導公眾理性看待接種後可能出現的嚴重異常反應、偶合反應等,引導群眾消除疑慮,形成合理預期。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宣傳和講解,取得群眾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繼續積極倡導堅持合理社交距離、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提高公眾防護意識。
一、總體原則
(一)根據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勢要求,區分輕重緩急,紮實穩妥推進疫苗接種。
(二)接種過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願的前提下,為居民免費接種。
(三)確保疫苗接種各環節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條件、要求,保證疫苗質量和接種安全。
(四)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協調推進相關工作。
二、實施步驟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階段重點人群接種(今年1月-3月)。按照第一階段部署,壓茬推進職業暴露風險較高的人群,如涉進口冷鏈物品的裝卸、搬運、運輸等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從業人員、醫療衛生人員等;因公、因私出國工作學習的人員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風險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區工作者、機關事業單位中直接對公眾提供服務的相關人員等;維持社會正常生產、生活運行的人員,如水、電、氣相關人員等;社會基本運行服務人員,如交通、物流、養老、環衛、殯葬、通訊相關人員等維持社會基本運行的關鍵崗位職業等重點人群接種工作。
(二)推進第一步第二階段目標人群接種(今年4月-6月)。第二階段,首先將服務業、勞動密集型行業、各類學校教職工等疾病傳播風險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種且身體基礎狀況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我縣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歸口管理部門、縣級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確定的其他需優先接種人群作為目標人群,同時開展第一步第一階段目標人群補種工作。
(三)開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種(今年7月-8月)。繼續做好各類學校教職工的接種,同時開展第一步目標人群補種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種(今年8月-12月)。在做好前兩步目標人群接種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安排各類學校教職工和其他有接種意願的人群接種,基本覆蓋全縣各領域人群,全面保護群眾身體健康。
三、規範接種服務
(一)接種單位設置。在原有縣醫院、縣中醫院、x社區、x社區四個新冠疫苗接種點的基礎上,新增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擬於3月中旬啟用。新增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x衛生院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擬於3月下旬啟用。
(二)規範接種流程。在保障常規接種工作秩序的同時,通過精確預約安排接種人數和接種時間,對人員進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員聚集。要按照預防接種工作相關規範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種前做好健康狀況詢問、接種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記,充分告知受種者接種疫苗品種、作用、接種禁忌、不良反應和接種後留觀等注意事項。科學甄別適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對一驗證"原則,確保安全、規範接種。接種完成後及時提供預防接種憑證。
(三)加強信息報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種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相關信息應全面納入免疫規劃信息系統管理。各接種單位要充分利用省級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和接種單位信息系統,如實記錄疫苗流通、接種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發生情況,及時準確地向疫苗電子追溯平台和國家免疫規劃信息系統報告規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規範疫苗儲存及運輸。各接種單位、縣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儲存運輸方案,配備疫苗冷藏運輸、電子追溯系統和免疫規劃信息系統所需的設備,依法依規靈活組織開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減少配送環節,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證新冠病毒疫苗在儲存、運輸全過程中處於規定的溫度環境,並定時監測、記錄溫度。疾控機構、接種單位要認真落實疫苗的接收和儲存管理責任,建立真實、準確、完整的記錄,對包裝無法識別、儲存溫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置並報告相關管理部門。儲存、運輸、使用各環節嚴防疫苗流失。
四、加強監測和救治
(一)做好異常反應監測與處置。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職責負責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疫苗質量監督管理等工作,規範開展監測報告、調查診斷和鑑定等工作,提高監測處置質量。因預防接種導致受種者死亡、嚴重殘疾,或者群體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等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立即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組織調查、處理。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由疾控機構和醫學會按照國家關於調查診斷和鑑定的規定開展。縣市場監管部門會同縣衛生健康部門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疫苗安全事件分級、處置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預防預警機制、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規定。
(二)強化異常反應醫療救治保障。縣級醫療救治專家組要加強對本縣醫療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導。按照縣醫共體區域劃分,由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對口負責區域內接種點的醫療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經驗的急診急救人員攜帶必要的醫療設備、藥品等駐點保障。所有參與疫苗接種和醫療保障的醫務人員要先培訓後上崗,要熟悉疫苗疑似異常反應症狀、體徵,掌握疑似異常反應救治技術,加強疫苗接種禁忌症問診,要及時識別、立即處置在接種現場出現的嚴重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同時高度重視遲發嚴重疑似異常反應醫療救治,暢通轉診渠道,建立救治綠色通道,全力組織救治。異常反應醫療救治相關費用由醫保基金支付。
五、加強工作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要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的行業管理責任,加強疫苗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嚴格疫苗運輸、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嚴防疫苗失管失控。打擊假冒、偷盜、倒買倒賣等非法行為。各鄉鎮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職責組織、指導、協調行業人員疫苗接種,紮實細緻開展摸底工作,及時上報接種對象信息,有序組織開展接種工作,確保各轄區各行業管理內符合接種條件的目標人群「應種盡種」。
(二)落實經費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願同意的前提下實施居民免費接種政策。本輪疫苗及接種費用由醫保基金負擔,財政基金對醫保基金給予補助,居民個人不負擔費用。縣衛生健康部門要按照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儲運管理、冷鏈擴容、提升接種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設、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等工作現有資源,切實落實新冠病毒疫苗免費接種政策,確有不足的地區,縣財政可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持。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鄉鎮各單位要全面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向公眾大力宣傳疫苗保護個人健康、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重要作用,傳遞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科學信息,組織專業技術人員解疑釋惑,引導公眾理性看待接種後可能出現的嚴重異常反應、偶合反應等,引導群眾消除疑慮,形成合理預期。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宣傳和講解,取得群眾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繼續積極倡導堅持合理社交距離、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把握正確輿論導向,提高公眾防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