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蒙氏幼兒園防汛防颱風應急預案。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處置颱風引發的校舍倒塌、校園進水等自然災害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抗擊颱風應急處理預案。
一、適用範圍
幼兒園發生以下颱風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適用於本預案。
1、幼兒園因颱風襲擊造成校舍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2、幼兒園內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幼兒園組織校外活動,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4、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重大帶風侵襲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袁華(園長)。
副組長:郭玉明、梁嬋、車燕清。
成員:潘玉玲、顏慧萍、林麗娜、劉曉紅。
三、分工及職責:
組長袁華: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景工作,開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本單位教工應急意識和抵禦颱風災害的能力。
副組長郭可明:對本園颱風防災應急預案組織演練,颱風前落實上級部門的師生停課制度。
副組長梁嬋、車燕清:一旦發生颱風,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急工作,指揮各專業組按預案確定的職責投入抗台。
風救災。
三、專業組成員及職責
◆應急應急疏散組:各班班主任,職責:一旦發生台災事故,迅速疏散在校舍人群。
◆醫療救護組:江堅、梁亞森。
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害事故,有人員受傷,立即展開救護。
◆後勤保障組:陳潔芳、周水英,職責:當颱風災害發生後,協助領導小組成員,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宣傳組:鍾繼嬌,職責:利用板報、廣播等形式宣傳有防颱風的知識及預防措施。
◆綜合協調組:林麗娜、劉曉紅,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迅速逐級上報,並協助領導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四、重大事故報告程序、要求及現場保護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立即撥打110、119、120救援電話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教育辦辦公室和管理處。
2、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述部門。
3、台災事故報告內容:台災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事故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4、事故補報:由於台災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幼兒園及時進行補報。
(二)事故現場保護。
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大台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後勤保障組成員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台災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重大事故現場處置
重大台災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組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台災事故搶救、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台災事故情況迅速開展救援工作。救援目標:
1、將全體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2、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對財產採取保護措施。
3、對已經遭受傷害的師生開展救治。
4、為開展後續救援創造條件。
(三)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幼兒園嚴格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災情按要求上報,同時及時下達上級指示。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處置颱風引發的校舍倒塌、校園進水等自然災害的發生,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抗擊颱風應急處理預案。
一、適用範圍
幼兒園發生以下颱風引發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適用於本預案。
1、幼兒園因颱風襲擊造成校舍倒塌的重大安全事故。
2、幼兒園內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3、幼兒園組織校外活動,因颱風侵襲造成師生死亡的重大安全事故。
4、社會影響較大、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他重大帶風侵襲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袁華(園長)。
副組長:郭玉明、梁嬋、車燕清。
成員:潘玉玲、顏慧萍、林麗娜、劉曉紅。
三、分工及職責:
組長袁華: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景工作,開展自救、互救、疏散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本單位教工應急意識和抵禦颱風災害的能力。
副組長郭可明:對本園颱風防災應急預案組織演練,颱風前落實上級部門的師生停課制度。
副組長梁嬋、車燕清:一旦發生颱風,全面負責本園颱風應急工作,指揮各專業組按預案確定的職責投入抗台。
風救災。
三、專業組成員及職責
◆應急應急疏散組:各班班主任,職責:一旦發生台災事故,迅速疏散在校舍人群。
◆醫療救護組:江堅、梁亞森。
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害事故,有人員受傷,立即展開救護。
◆後勤保障組:陳潔芳、周水英,職責:當颱風災害發生後,協助領導小組成員,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宣傳組:鍾繼嬌,職責:利用板報、廣播等形式宣傳有防颱風的知識及預防措施。
◆綜合協調組:林麗娜、劉曉紅,職責:一旦發生颱風災,迅速逐級上報,並協助領導協調各方面的工作。
四、重大事故報告程序、要求及現場保護
(一)報告程序及要求:
1、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立即撥打110、119、120救援電話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教育辦辦公室和管理處。
2、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上述部門。
3、台災事故報告內容:台災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財產損失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現場控制情況以及事故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4、事故補報:由於台災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幼兒園及時進行補報。
(二)事故現場保護。
重大台災事故發生後,幼兒園綜合協調組成員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重大台災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後勤保障組成員做出標誌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台災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五、重大事故現場處置
重大台災事故現場處置的具體程序如下:
(一)成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組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後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的職責是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具體負責組織台災事故搶救、現場保護、傷員搶救和事故善後處理工作。
(二)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現場指揮部根據台災事故情況迅速開展救援工作。救援目標:
1、將全體師生轉移到安全地帶。
2、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對財產採取保護措施。
3、對已經遭受傷害的師生開展救治。
4、為開展後續救援創造條件。
(三)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幼兒園嚴格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災情按要求上報,同時及時下達上級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