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不斷加強和改進我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努力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促進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激發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創優的內在活力,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動我縣招商引資』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三條 抓黨建工作的主要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逐級明確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主要領導親自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
3.堅持分類指導、整體推進。找准黨建工作的著力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全面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4.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完善工作機制、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使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第二章 主要職責。
第四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和組織生活制度,並做好制度落實的督促和檢查工作。
3.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4.加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及時整頓軟弱渙散、不起作用的黨組織。
5.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6.加強黨建帶工建、團建工作,在加強黨建工作中帶動群團組織建設,在推進群團組織建設中促進黨建工作的開展。
7.建立健全黨務工作機構,關心愛護黨務幹部,為下屬黨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8.對黨建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實行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第五條 黨組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黨建;定期主持會議,研究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制定黨建工作規劃和計劃;著重抓好重要黨建活動的策劃、部署、檢查和重大典型的培育、推廣;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剖典型,總結經驗,對黨建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每年形成一篇以上指導性強的黨建工作調研文章。
第六條 各級黨組織分管領導是抓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本部門本單位的黨建工作思路;協調各方面力量,抓好黨建工作各項計劃和工作落實,培育和樹立各類先進典型;及時掌握黨建工作動態,研究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為決策提供主導性意見。
第七條 黨組織其他領導成員都是抓黨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其職責是:圍繞中心任務,把黨組織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要求落實到分管工作中;及時向黨組織提出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建設性意見。
第三章 工作目標。
第八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1.組織堅強有力。黨的基層組織健全,設置合理,隸屬關係明確,各項制度配套落實,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2.黨員作用突出。廣大黨員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理想信念堅定,宗旨觀念牢固,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3.工作得到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認真貫徹,廣大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4.人民群眾滿意。基層黨建工作體現群眾意願,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和服務群眾工作成效明顯,群眾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發展,黨群幹群關係密切。
第四章 工作措施。
第九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應緊密結合實際,重點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1.加強統一領導。建立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建工作,確定工作任務和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帶有全局性的問題;每年召開一次綜合性黨建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年黨建工作,與下屬黨組織簽訂年度黨建工作責任狀,明確目標要求和獎懲措施;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
2.深入調查研究。各級黨組織針對基層黨建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每年確定1-2個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進行專題調查研究。領導成員要經常深入基層,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問題,提出切合實際、富於創新的對策措施。
3.建立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領導班子成員都應結合各自分工,每人建立1-2個基層黨建工作聯繫點,特別要注意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開展黨的工作比較困難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聯繫點。每人每年到聯繫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幫助解決問題不少於2次,給基層黨員幹部上黨課、作形勢報告不少於1次。
4.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根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定期評比、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大力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創優,及時發現、培育一批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導向作用。
5.搞好輿論宣傳。把宣傳黨的先進性及先進性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及時推廣、介紹基層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
6.落實保障措施。積極探索籌集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投入機制,加大對基層黨組織陣地、設施和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投入,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搭建平台。
第五章 考核及結果運用。
第十條 制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細則》,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體系。每年年底,結合幹部年度考核,由局黨組統一組織,對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考核履行職責和工作目標、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考核評價黨委(總支)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幹部考核和全區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對抓基層黨建工作業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基層黨建工作問題較多的領導班子及個人,將提出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責任範圍內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一條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不斷加強和改進我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必須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努力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促進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激發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創優的內在活力,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動我縣招商引資』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第三條 抓黨建工作的主要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逐級明確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主要領導親自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
3.堅持分類指導、整體推進。找准黨建工作的著力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全面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4.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完善工作機制、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使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和活力。
第二章 主要職責。
第四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單位本部門黨建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和組織生活制度,並做好制度落實的督促和檢查工作。
3.從實際出發,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
4.加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黨組織書記,及時整頓軟弱渙散、不起作用的黨組織。
5.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6.加強黨建帶工建、團建工作,在加強黨建工作中帶動群團組織建設,在推進群團組織建設中促進黨建工作的開展。
7.建立健全黨務工作機構,關心愛護黨務幹部,為下屬黨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8.對黨建工作進行目標管理,實行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第五條 黨組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其職責是: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一手抓發展,一手抓黨建;定期主持會議,研究黨建工作的重大問題,制定黨建工作規劃和計劃;著重抓好重要黨建活動的策劃、部署、檢查和重大典型的培育、推廣;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剖典型,總結經驗,對黨建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每年形成一篇以上指導性強的黨建工作調研文章。
第六條 各級黨組織分管領導是抓黨建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其職責是: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實際,提出本部門本單位的黨建工作思路;協調各方面力量,抓好黨建工作各項計劃和工作落實,培育和樹立各類先進典型;及時掌握黨建工作動態,研究問題,提出解決辦法,為決策提供主導性意見。
第七條 黨組織其他領導成員都是抓黨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其職責是:圍繞中心任務,把黨組織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要求落實到分管工作中;及時向黨組織提出抓好基層黨建工作的建設性意見。
第三章 工作目標。
第八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目標是:
1.組織堅強有力。黨的基層組織健全,設置合理,隸屬關係明確,各項制度配套落實,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2.黨員作用突出。廣大黨員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理想信念堅定,宗旨觀念牢固,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
3.工作得到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認真貫徹,廣大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4.人民群眾滿意。基層黨建工作體現群眾意願,組織群眾、宣傳群眾和服務群眾工作成效明顯,群眾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發展,黨群幹群關係密切。
第四章 工作措施。
第九條 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應緊密結合實際,重點落實以下工作措施:
1.加強統一領導。建立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建工作,確定工作任務和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基層黨建工作中帶有全局性的問題;每年召開一次綜合性黨建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年黨建工作,與下屬黨組織簽訂年度黨建工作責任狀,明確目標要求和獎懲措施;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彙報,研究解決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
2.深入調查研究。各級黨組織針對基層黨建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每年確定1-2個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進行專題調查研究。領導成員要經常深入基層,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問題,提出切合實際、富於創新的對策措施。
3.建立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領導班子成員都應結合各自分工,每人建立1-2個基層黨建工作聯繫點,特別要注意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開展黨的工作比較困難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聯繫點。每人每年到聯繫點調查研究、指導工作、幫助解決問題不少於2次,給基層黨員幹部上黨課、作形勢報告不少於1次。
4.開展爭先創優活動。根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定期評比、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大力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創優,及時發現、培育一批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典型,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範和導向作用。
5.搞好輿論宣傳。把宣傳黨的先進性及先進性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及時推廣、介紹基層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
6.落實保障措施。積極探索籌集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的有效途徑,建立健全基層黨建工作投入機制,加大對基層黨組織陣地、設施和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投入,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創造條件、搭建平台。
第五章 考核及結果運用。
第十條 制定《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考核細則》,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評價體系。每年年底,結合幹部年度考核,由局黨組統一組織,對黨組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情況進行考核,全面考核履行職責和工作目標、制度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考核評價黨委(總支)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考核結果作為年度幹部考核和全區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對抓基層黨建工作業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基層黨建工作問題較多的領導班子及個人,將提出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責任範圍內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