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為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為了不履行法定義務,或者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交通肇事逃逸主觀方面的原因。
主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指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主體即肇事駕駛員的原因,對於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發生,主觀方面的原因具有主導作用,直接導致行為的發生。
1、法制觀念淡薄。
法制觀念淡薄是指道路交通主體對於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不了解、不清楚,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後,不知所措。這裡不僅包括駕駛員而且還包括車 輛的售票員、車輛的所有者以及車輛的隨行人員。這是導致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發生最重要的主觀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後,大部分逃逸者並不知道逃逸行為會加重自己 的肇事量刑情節,甚至有的駕駛員認為逃逸行為只是道德行為,與違不違法無關。而同車人慫恿與縱容其逃逸的主要原因也是由於對相關法律規範的不了解、不清 楚。在這樣一個法律觀念淡薄的氛圍中,如何能夠起到法律法規應有的震懾作用。
2、職業道德水準低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也是為人的起碼標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很多人無視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不是積極主 動地搶救受害者,保護現場,報告交通警察,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是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考慮,故意駕車逃離現場,甚至為了逃脫罪責,採取破壞現 場,將受害人移離現場故意殺害。這不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
3、逃逸心理錯綜複雜。
發生交通肇事特別是嚴重交通事故後,肇事責任者往往存在以下幾種心態,促成了肇事逃逸的發生。一是畏懼心理。怕承擔嚴重民事賠償責任,怕受刑事 處罰,怕影響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等。二是僥倖心理。出事後見傷者昏迷,失去知覺,除死傷者外再無他人,死無對證,硬著頭皮駕車逃逸。三是矛盾心理。事故發生 後,傷者昏迷不醒,如不及時搶救有生命危險,自己將傷者運送醫院後,謊稱自己不是肇事者,藉機脫身而去,這種人內心尚有同情傷者,不願造成更加嚴重後果的 一面,又有不願負責賠償的一面,處於矛盾心態。四是自我膨脹的逆反心理。對交通違規不當回事,甚至以故意違規行為來發泄心中的不滿,一旦造成事故,非但不 自責,反而怨天尤人,置他人生死於不顧,一走了之,被抓住也百般抵賴,死不認帳。五是自作聰明的較量心理。有的人目無法紀,視各種交通管理法規和措施為尤 物,違規行駛是家常便飯,有時故意在交警面前打「擦邊球」,與「警察鬥法」。一旦造成事故,仗著自己的小聰明,故意破壞現場,刻意偽造現場,試圖將事故調 查引入歧途,他們將傷者轉移他處,移屍埋屍清理修補自己的肇事車輛以毀滅證據,有的串通隨車人和知情者製造偽證,攻守同盟,妄圖逃避懲處。這種不良的心理 狀態是引起交通肇事逃逸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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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主觀方面的原因。
主觀方面的原因主要指道路交通肇事逃逸的主體即肇事駕駛員的原因,對於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發生,主觀方面的原因具有主導作用,直接導致行為的發生。
1、法制觀念淡薄。
法制觀念淡薄是指道路交通主體對於道路交通相關法律法規內容的不了解、不清楚,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後,不知所措。這裡不僅包括駕駛員而且還包括車 輛的售票員、車輛的所有者以及車輛的隨行人員。這是導致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發生最重要的主觀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後,大部分逃逸者並不知道逃逸行為會加重自己 的肇事量刑情節,甚至有的駕駛員認為逃逸行為只是道德行為,與違不違法無關。而同車人慫恿與縱容其逃逸的主要原因也是由於對相關法律規範的不了解、不清 楚。在這樣一個法律觀念淡薄的氛圍中,如何能夠起到法律法規應有的震懾作用。
2、職業道德水準低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 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也是為人的起碼標準,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很多人無視法律規定的應盡義務,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不是積極主 動地搶救受害者,保護現場,報告交通警察,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而是千方百計地為自己考慮,故意駕車逃離現場,甚至為了逃脫罪責,採取破壞現 場,將受害人移離現場故意殺害。這不僅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也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
3、逃逸心理錯綜複雜。
發生交通肇事特別是嚴重交通事故後,肇事責任者往往存在以下幾種心態,促成了肇事逃逸的發生。一是畏懼心理。怕承擔嚴重民事賠償責任,怕受刑事 處罰,怕影響自己的前途和家庭等。二是僥倖心理。出事後見傷者昏迷,失去知覺,除死傷者外再無他人,死無對證,硬著頭皮駕車逃逸。三是矛盾心理。事故發生 後,傷者昏迷不醒,如不及時搶救有生命危險,自己將傷者運送醫院後,謊稱自己不是肇事者,藉機脫身而去,這種人內心尚有同情傷者,不願造成更加嚴重後果的 一面,又有不願負責賠償的一面,處於矛盾心態。四是自我膨脹的逆反心理。對交通違規不當回事,甚至以故意違規行為來發泄心中的不滿,一旦造成事故,非但不 自責,反而怨天尤人,置他人生死於不顧,一走了之,被抓住也百般抵賴,死不認帳。五是自作聰明的較量心理。有的人目無法紀,視各種交通管理法規和措施為尤 物,違規行駛是家常便飯,有時故意在交警面前打「擦邊球」,與「警察鬥法」。一旦造成事故,仗著自己的小聰明,故意破壞現場,刻意偽造現場,試圖將事故調 查引入歧途,他們將傷者轉移他處,移屍埋屍清理修補自己的肇事車輛以毀滅證據,有的串通隨車人和知情者製造偽證,攻守同盟,妄圖逃避懲處。這種不良的心理 狀態是引起交通肇事逃逸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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