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是上班時間受傷算工傷嗎
要判斷在非上班時間受傷是否算工傷,應從是否因履行職務受傷等方面來分析。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如果屬於因履行職務面受傷,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或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等,就屬於工傷。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關鍵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事故怎麼賠償
發生事故傷害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下來後再申請工傷鑑定,最後才能計算賠償額。
賠償額是根據以下項目計算出來的: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4) 康復治療費。
(5) 輔助器具費。
(6) 停工留薪期工資。
(7) 生活護理費。
(8)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 傷殘津貼。
(10)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1)喪葬補助金。
(12)供養親屬撫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計算出賠償額之後,如果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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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斷在非上班時間受傷是否算工傷,應從是否因履行職務受傷等方面來分析。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
如果屬於因履行職務面受傷,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或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等,就屬於工傷。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關鍵看是否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十五條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工傷事故怎麼賠償
發生事故傷害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下來後再申請工傷鑑定,最後才能計算賠償額。
賠償額是根據以下項目計算出來的:
(1)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4) 康復治療費。
(5) 輔助器具費。
(6) 停工留薪期工資。
(7) 生活護理費。
(8)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9) 傷殘津貼。
(10)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1)喪葬補助金。
(12)供養親屬撫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計算出賠償額之後,如果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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