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放寬全市所有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崗返還裁員率標準,企業裁員(減員)率不高於5.5%的,對企業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對由相關職能部門確定並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為疫情防控提供保障服務的企業,以及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遭遇較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直接按照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予以返還;對參保職工50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直接按照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
(2)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照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3)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13日為止)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4)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經人社部門審核後,給予企業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 6個月。
依據:《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03.12。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02.21。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2)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照當地6個月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3)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13日為止)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4)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經人社部門審核後,給予企業每人每月 500 元的培訓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 6個月。
依據:《湖北省促進經濟社會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2020.03.12。
武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2020.02.21。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