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臨沂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或提取公積金後又連續繳存12個月以上。
3、在本市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不含商住兩用房)並具備有關手續、文件和已交付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
4、有穩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6、同意按照本辦法及《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的相關規定,按時履行還款義務。
7、法律、法規、規章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材料
借款人申請貸款視不同情況提供以下資料: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需提供《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預售合同》及不低於房價總額20%的首付款單據。
2、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規劃、施工文件,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建築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房地產買賣契約》及契稅完稅憑證。
4、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供集資建房批准文件、集資建房交款單據、集資建房或買房協議書。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
6、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評估報告。
7、保證人出具的擔保證明及保證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8、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出具的擔保證明。
9、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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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材料[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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