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地役權的主體包括不動產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
(2)地役權的內容是利用他人不動產,並對他人的權利加以限制。
(3)地役權的客體是他人不動產。
(4)地役權的設立目的是為供自己使用不動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5)地役權是否有償及存續期限依當事人約定(6)地役權具有從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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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役權的內容是利用他人不動產,並對他人的權利加以限制。
(3)地役權的客體是他人不動產。
(4)地役權的設立目的是為供自己使用不動之便利或效益之提高。
(5)地役權是否有償及存續期限依當事人約定(6)地役權具有從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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