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星白百何出軌的新聞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我們在關註明星八卦之餘,對夫妻一方有不忠行為,另一方是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也應有所了解。本文整理了最近幾年離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有不忠行為的典型案例以及法院的裁判規則,推送給讀者閱讀、參考。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以下四種情形下,可以向對方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是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無過錯一方能否要求「出軌」一方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在學術界存在不同的見解。下面將結合相關案例和觀點,對此問題進行說明。
1、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陸某訴陳某離婚案。
案例要旨:婚姻關係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分居長達3年之久,應當認定夫妻關係已無和好可能。在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的,應認定一方在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問題上存在過錯,無過錯方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應予以支持。
典型意義: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實義務。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以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維護夫妻之間的互相忠誠,不僅僅是道德義務,更是法律義務。本案中,陳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雖然發生於夫妻倆人分居期間,但是此時雙方並未離婚,仍是夫妻關係,這不僅傷害了陸某的個人感情,而且也損害了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陳某的行為是不道德的,亦違反了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陸某作為無過錯方,有權提起離婚訴訟並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2015-11-20。
2、夫妻一方與其它異性同居導致婚姻破裂而離婚,無過錯方有權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張某訴李某離婚糾紛案。
案例要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其它異性同居,令夫妻間出現矛盾、發生爭執,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且雙方同意離婚,應予准許。同時,與異性同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給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裁判理由:本案中,張某與李某本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感情基礎較為牢固,現因張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它異性同居,導致夫妻間出現矛盾、發生爭執,影響了夫妻感情。夫妻感情是夫妻關係得以維繫的基礎,張某與李某現均對共同生活失去了信心,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由於張某與異性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對李某造成了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過錯,因此李某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具體金額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來源:《人民法院指導案例裁判要旨匯覽(婚姻家庭-繼承卷)》。
此文章來源於網絡,侵權自刪。
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以下四種情形下,可以向對方提起離婚損害賠償,即(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但是在法律規定的情形之外,無過錯一方能否要求「出軌」一方進行精神損害賠償,在學術界存在不同的見解。下面將結合相關案例和觀點,對此問題進行說明。
1、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男女關係,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陸某訴陳某離婚案。
案例要旨:婚姻關係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分居長達3年之久,應當認定夫妻關係已無和好可能。在分居期間,夫妻一方與婚外異性存在不正當關係的,應認定一方在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問題上存在過錯,無過錯方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法院應予以支持。
典型意義:我國婚姻法第四條規定了夫妻的互相忠實義務。婚姻應當以感情為基礎,夫妻之間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以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維護夫妻之間的互相忠誠,不僅僅是道德義務,更是法律義務。本案中,陳某與他人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雖然發生於夫妻倆人分居期間,但是此時雙方並未離婚,仍是夫妻關係,這不僅傷害了陸某的個人感情,而且也損害了雙方之間的婚姻關係,陳某的行為是不道德的,亦違反了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陸某作為無過錯方,有權提起離婚訴訟並同時請求損害賠償,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家庭糾紛典型案例》2015-11-20。
2、夫妻一方與其它異性同居導致婚姻破裂而離婚,無過錯方有權獲得精神損害賠償——張某訴李某離婚糾紛案。
案例要旨: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與其它異性同居,令夫妻間出現矛盾、發生爭執,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且雙方同意離婚,應予准許。同時,與異性同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給付精神損害賠償金。
裁判理由:本案中,張某與李某本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感情基礎較為牢固,現因張某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其它異性同居,導致夫妻間出現矛盾、發生爭執,影響了夫妻感情。夫妻感情是夫妻關係得以維繫的基礎,張某與李某現均對共同生活失去了信心,不願意繼續維持婚姻關係,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由於張某與異性同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對李某造成了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過錯,因此李某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具體金額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來源:《人民法院指導案例裁判要旨匯覽(婚姻家庭-繼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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