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我們簽訂了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書,實際上還是能主張以下這些權益的。
以後一樣可以投訴,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強制義務,無法通過書面協議來免除公司繳納社保的責任。因此這一塊的協議約定是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是無效的。
看病治療無法報銷,一樣可以主張公司賠償無法報銷的損失。這個和經濟補償金不一樣,這是公司未繳納社保帶來的直接後果,員工無法享受社保待遇,屬於社保本身的權益,一樣是公司的強制義務和責任。而因未繳納社保被迫離職的經濟補償金,屬於關聯權益,可以協商處分。所以如果是公司未依法為員工繳納醫療保險的話,從而導致員工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報銷的待遇損失,那麼公司是需要賠償的。
發生工傷,一樣申請工傷認定,一樣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工傷保險待遇損失。實際上工傷認定,和勞動關係相關聯,與是否繳納工傷保險沒有必然關係,況且給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義務。因此公司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員工申請工傷被正式認定後,公司就需要承擔賠償相關工傷保險待遇的責任。
退休後因此無法領取養老金,一樣可以主張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我是武漢勞動律師王律師,有問題我會儘可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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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了自願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書勞動者怎麼辦[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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