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適用於經營場地的對外租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鑒於甲方是xxx下設機構,負責xxx遊客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xxx遊客服務中心的經營場地出租給乙方,供乙方開展經營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場地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於 ,面積約 ㎡。(詳見附件圖)。
1.2雙方協商一致,關於經營場地的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甲方對經營場所進行整體裝修。
b.甲方對經營場地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經營場地進行個性化裝修、布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租賃期滿後,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 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1.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甲方為規範服務中心的管理,方便旅客購物及提供服務,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於以下服務: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範圍。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3.1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3.2保證金用於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3.3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 元的罰款,並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3.6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經營場地管理
4.1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及各種設備、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知悉並自願遵守xxx的全部規章管理制度,服從xxx對xxx的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3乙方所有經營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須在甲方登記備案。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乙方須為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4.4乙方應誠信經營,禮貌待客,樹立品牌。在經營活動中竭力維護xxx的良好聲譽,對顧客投訴、行政監管等應及時妥善處理。
4.5依據相關規定和xxx制度,甲方有權代表xxx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4.6租賃期內,經營場地的專用設施及門、窗、水、電等維修由 方負責。
4.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 5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 租賃期限
5.1該場地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2如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2 個月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3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保證金。
5.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5.5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6.1租金及支付時間。
租賃年度
租賃費用(元)
支付時間
第一年。
合同簽訂後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註:合同年度開始為 年 月 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 月 日。
6.2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現金支付。
b.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6.3水電、空調、採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
a.已包含在租金內,不另收取。
b.甲方按照每年 元向乙方定額收取。
c.按照乙方實際消耗量計算收取。
6.4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7.1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上述經營場地相關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7.2甲方負責為乙方經營管理人員辦理出入xxx手續,並協調與xxx、xxx之間的關係。
7.3在租賃期內,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經營手續,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承當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
7.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xxx的名稱、形象、圖片、商標等資料內容,權利歸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賠償。如乙方進行商業運作、開發的,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場地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或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並沒收保證金,已收租金不退還。乙方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場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對經營場地及相關設施造成損壞,未及時修復賠償的。
(5)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6)拖欠租金等費用累計 日以上的。
8.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場地。乙方逾期歸還,則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時間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xx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簽字頁)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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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經營場地租賃合同
(適用於經營場地的對外租賃)。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鑒於甲方是xxx下設機構,負責xxx遊客服務中心經營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xxx遊客服務中心的經營場地出租給乙方,供乙方開展經營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經營場地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場地位於 ,面積約 ㎡。(詳見附件圖)。
1.2雙方協商一致,關於經營場地的裝修事宜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a.甲方對經營場所進行整體裝修。
b.甲方對經營場地進行整體裝修,乙方如需經營場地進行個性化裝修、布局的,由乙方自行解決,但是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租賃期滿後,乙方所投資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甲方所有。
c. 甲方僅提供經營場所,不負責裝修。乙方裝修方案須報甲方書面批准同意後方可執行,租賃期滿後,除可移動的設施外,其他裝修乙方不得拆除毀壞,應無償歸甲方所有。
1.3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合作、聯合經營。
第二條 經營範圍
甲方為規範服務中心的管理,方便旅客購物及提供服務,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租賃經營場地僅用於以下服務: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地用途,不得擴大、變更經營範圍。
第三條 履約保證金
3.1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內,誠信經營,合法合約使用租賃場地,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3.2保證金用於擔保因乙方經營行為而造成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包括信譽、形象受損、行政處罰、涉訴、顧客投訴、銷售商品質量和安全問題引發的甲方賠償責任、乙方違約行為所造成的賠償等。
3.3如出現3.2條情形的,乙方應及時妥善處理,消除影響,甲方可對乙方處以每次 元的罰款,並有權不經過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扣除罰款和支付處理的相關費用。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3.4履約保證金被甲方扣減或沒收的,乙方應當從收到甲方扣減或沒收履約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或重新交納同等數額的履約保證金;逾期不交納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5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未發生3.2條約定的情形的,甲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3.6如因乙方原因而導致合同解除、終止的,甲方將不予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經營場地管理
4.1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及各種設備、設施,如需改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果乙方造成損壞,需負責修復或者照價賠償,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在經營場地內儲存有危險、易燃易爆等違禁物品。
4.2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知悉並自願遵守xxx的全部規章管理制度,服從xxx對xxx的管理;乙方做好經營場地衛生、消防安全等工作,協助甲方檢查經營場地安全。
4.3乙方所有經營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須在甲方登記備案。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乙方須為工作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4.4乙方應誠信經營,禮貌待客,樹立品牌。在經營活動中竭力維護xxx的良好聲譽,對顧客投訴、行政監管等應及時妥善處理。
4.5依據相關規定和xxx制度,甲方有權代表xxx對乙方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教育,發現問題有權處理。
4.6租賃期內,經營場地的專用設施及門、窗、水、電等維修由 方負責。
4.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 5日內按時搬出全部自有物品,否則,視為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第五條 租賃期限
5.1該場地租賃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2如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 2 個月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5.3租賃期內,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還剩餘租金和保證金。
5.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場地,乙方應如期清場交還。
5.5在合同履行期間,因甲方管理需要收回場地的,本合同自甲方做出管理決定並書面通知乙方之日起終止,但甲方應給與乙方合理的搬離時間。因甲方原因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將剩餘租金和履約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6.1租金及支付時間。
租賃年度
租賃費用(元)
支付時間
第一年。
合同簽訂後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三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年。
合同年度開始前 15日內一次性支付。
備註:合同年度開始為 年 月 日,即每年度支付時間為 月 日。
6.2租金按以下第 種方式支付:
a.現金支付。
b.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賬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6.3水電、空調、採暖、物業等費用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收取。
a.已包含在租金內,不另收取。
b.甲方按照每年 元向乙方定額收取。
c.按照乙方實際消耗量計算收取。
6.4國家行政機關對乙方經營行為收取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7.1甲方保障乙方正常使用上述經營場地相關水電及公共配套設施。
7.2甲方負責為乙方經營管理人員辦理出入xxx手續,並協調與xxx、xxx之間的關係。
7.3在租賃期內,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經營手續,合法經營,依法納稅,承當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
7.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xxx的名稱、形象、圖片、商標等資料內容,權利歸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賠償。如乙方進行商業運作、開發的,應與甲方另行簽訂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場地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或者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並沒收保證金,已收租金不退還。乙方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需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場地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場地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場地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4)乙方對經營場地及相關設施造成損壞,未及時修復賠償的。
(5)未經甲方同意連續 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6)拖欠租金等費用累計 日以上的。
8.2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租賃場地。乙方逾期歸還,則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雙方按照時間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a.提交xx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其它
11.1乙方承諾:在簽訂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其相關管理制度。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1.3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乙方交納保證金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簽字頁)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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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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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號:
日期: 年 月 日。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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