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自家林地依法以流轉方式獲得,但同村鄰居卻堅稱林地為其所有,並在林地內種植樹木,雙方因此發生糾紛訴至法院。近日,江西省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審結該起排除妨害糾紛案,支持原告訴請,判決被告清除原告林地原有老屋拆除範圍內種植的樹木。
據悉,劉某在湘東廣寒寨鄉郊溪村有一棟老住房,並有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後劉某拆除了房屋申請了新的宅基地建房,在老房宅基地內栽種樹木,將宅基地變為林地。2007年林改時,政府將劉某栽種樹木的老屋宅基地劃歸在第三人陳某的林地使用範圍。劉某不服,於2017年向萍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劉某不服上訴於江西省高院,高院裁定維持原裁定。2016年12月,政府依據文件收回了劉某的宅基地使用權,並通知其辦理註銷登記,但劉某在法定時間未去。2017年4月萍鄉市不動產登記局湘東分局依法對劉某的宅基地進行註銷登記。2010年1月湯某與第三人陳某簽訂《林地流轉合同》,將陳某的林權流轉給了湯某,並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政府也為其頒發了林權證。但之後劉某堅稱林地為其所有,並在林地內作業,後雙方發生糾紛,湯某遂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清除其在林地內的樹木。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院保護。第三人陳某所有林權以流轉方式流轉給原告湯某,並由政府頒發林權證。原告對第三人陳某流轉的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林權證自頒發至今未經法定程序註銷,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劉某在林地範圍內的原住房宅基使用證已依法註銷,不再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在其宅基地內繼續栽種樹木等無法依據,其行為侵害了原告的林地使用權,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故作出上述判決。
內容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據悉,劉某在湘東廣寒寨鄉郊溪村有一棟老住房,並有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後劉某拆除了房屋申請了新的宅基地建房,在老房宅基地內栽種樹木,將宅基地變為林地。2007年林改時,政府將劉某栽種樹木的老屋宅基地劃歸在第三人陳某的林地使用範圍。劉某不服,於2017年向萍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以超過法定起訴期限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劉某不服上訴於江西省高院,高院裁定維持原裁定。2016年12月,政府依據文件收回了劉某的宅基地使用權,並通知其辦理註銷登記,但劉某在法定時間未去。2017年4月萍鄉市不動產登記局湘東分局依法對劉某的宅基地進行註銷登記。2010年1月湯某與第三人陳某簽訂《林地流轉合同》,將陳某的林權流轉給了湯某,並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政府也為其頒發了林權證。但之後劉某堅稱林地為其所有,並在林地內作業,後雙方發生糾紛,湯某遂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清除其在林地內的樹木。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受法院保護。第三人陳某所有林權以流轉方式流轉給原告湯某,並由政府頒發林權證。原告對第三人陳某流轉的林地依法享有使用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林權證自頒發至今未經法定程序註銷,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劉某在林地範圍內的原住房宅基使用證已依法註銷,不再享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在其宅基地內繼續栽種樹木等無法依據,其行為侵害了原告的林地使用權,應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故作出上述判決。
內容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