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供」泛濫傷害政府公信力
針對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嚴查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現「特許」、「專用」等詞語。(1月6日《京華時報》)。
國家工商總局早就指出,廣告中出現「×××專供」、「專供×××」內容的,均屬違反《廣告法》規定,各級工商機關應依照規定從重處罰。《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有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不可否認,拿「特供」、「專供」做噱頭,可以吸引公眾眼球,提升品牌的人氣與銷量。退一步講,即便政府曾指定某品牌為接待產品,不代表政府倡導大眾去消費這種產品,更不代表市場需要。企業以此對外宣傳「特許」、「專供」,藉機占有市場,這不僅擾亂市場競爭,也是在傷害政府公信力。
「特供」、「專供」還會誤導社會風氣,甚至會演變成社會潛規則。在「特供」、「專供」思維影響下,購買、享用特供、專供產品會變成一種身份象徵,以享用特供、專供產品為榮,亦或會給商家帶來滾滾財源。但是也可能助長吃喝風,特別是公款吃喝,會花掉納稅人不少血汗錢。
在我看來,政府對泛濫的「特供」、「專供」要有反思與行動,要保持權力謙卑姿態,堅守權力邊界,改變指定××品牌的權力慣性,打破特權思維。(劉凱玲)。
來源: 廣州日報。
針對濫用「特供」、「專供」標識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嚴查超市、商場、集貿市場、批發市場等場所所售商品,不得出現「特許」、「專用」等詞語。(1月6日《京華時報》)。
國家工商總局早就指出,廣告中出現「×××專供」、「專供×××」內容的,均屬違反《廣告法》規定,各級工商機關應依照規定從重處罰。《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有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不可否認,拿「特供」、「專供」做噱頭,可以吸引公眾眼球,提升品牌的人氣與銷量。退一步講,即便政府曾指定某品牌為接待產品,不代表政府倡導大眾去消費這種產品,更不代表市場需要。企業以此對外宣傳「特許」、「專供」,藉機占有市場,這不僅擾亂市場競爭,也是在傷害政府公信力。
「特供」、「專供」還會誤導社會風氣,甚至會演變成社會潛規則。在「特供」、「專供」思維影響下,購買、享用特供、專供產品會變成一種身份象徵,以享用特供、專供產品為榮,亦或會給商家帶來滾滾財源。但是也可能助長吃喝風,特別是公款吃喝,會花掉納稅人不少血汗錢。
在我看來,政府對泛濫的「特供」、「專供」要有反思與行動,要保持權力謙卑姿態,堅守權力邊界,改變指定××品牌的權力慣性,打破特權思維。(劉凱玲)。
來源: 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