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每次再結婚前,都是通過正規手續辦了離婚證的,再結婚,當然是不違法的。但是她每次結婚都沒有領結婚證,只是與下一個男人「結婚」,那就是同居,也談不上違法。如果她之前與上一任丈夫已經領了結婚證,這次又嫁人了,但是她再嫁現在這個「丈夫」時,與上任合法丈夫沒有辦理領取離婚證,那麼她這次的再嫁,就已經違法了,可能涉嫌了「重婚罪」。一個人結多少次婚,之前只要是領取了合法的結婚證,離婚證,都是合法的,婚姻法沒有規定每個人一生當中只能結幾次婚的這種情況。
不過,一個單位的女同事,連續結了八次婚,這種情況還是非常少見的,我還是第一次聽你這麼說。一個女的,在短短的人生當中,不停結婚離婚,恐怕感覺這個女同事太特殊了。假如你這個單位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她作為一名幹部公務員,考慮影響,她不可能這麼頻繁結婚離婚的,如果結一次再嫁一次,那麼這種情況基本屬於正常。如果有八次以上,那就不正常了,估計在單位也很難待下去了。如果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單位,也許就無所謂了。
不過,一個單位的女同事,連續結了八次婚,這種情況還是非常少見的,我還是第一次聽你這麼說。一個女的,在短短的人生當中,不停結婚離婚,恐怕感覺這個女同事太特殊了。假如你這個單位是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她作為一名幹部公務員,考慮影響,她不可能這麼頻繁結婚離婚的,如果結一次再嫁一次,那麼這種情況基本屬於正常。如果有八次以上,那就不正常了,估計在單位也很難待下去了。如果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單位,也許就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