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民發﹝2011﹞110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2011年8月1日起,給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
上述《通知》下發後,補助標準也在逐步提高,農村籍老義務兵生活補助,按照2019年8月1日的發放標準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補助標準為40元,服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從2020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農村籍老義務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補助,按平均10%的標準繼續提高。
上述生活補助屬於普惠性待遇,若農村籍老義務兵有特殊困難,還可根據《關於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意見》申請幫扶。
幫扶的方式有三種。
1、提供資金援助。
2、提供實物援助。
3、提供社會化服務援助。
上述幫扶援助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辦理。其中,個人申請是指本人書面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其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役軍人服務站會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身份、家庭經濟狀況、困難情形程度、各類救助情況等逐一調查,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批。
加強對農村籍老義務兵的生活保障及幫扶援助工作,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體現社會尊崇優待具有重要意義。退役軍人服務站、退役軍人事務局,這些機構就是退役軍人的娘家,有困難找娘家,常回「家」看看,娘家一定會依法依規提供幫助、解決困難。
上述《通知》下發後,補助標準也在逐步提高,農村籍老義務兵生活補助,按照2019年8月1日的發放標準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補助標準為40元,服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日前發出通知,從2020年8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試退役軍人、農村籍老義務兵、烈士老年子女等生活補助,按平均10%的標準繼續提高。
上述生活補助屬於普惠性待遇,若農村籍老義務兵有特殊困難,還可根據《關於加強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工作的意見》申請幫扶。
幫扶的方式有三種。
1、提供資金援助。
2、提供實物援助。
3、提供社會化服務援助。
上述幫扶援助按照個人申請、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辦理。其中,個人申請是指本人書面向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役軍人服務站提出申請。其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役軍人服務站會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身份、家庭經濟狀況、困難情形程度、各類救助情況等逐一調查,報縣級人民政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批。
加強對農村籍老義務兵的生活保障及幫扶援助工作,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體現社會尊崇優待具有重要意義。退役軍人服務站、退役軍人事務局,這些機構就是退役軍人的娘家,有困難找娘家,常回「家」看看,娘家一定會依法依規提供幫助、解決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