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s1000
1.3份起訴狀,自己留一份,給對方一份,法院一份。
2.你與對方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複印件和戶口本複印件。
3.你們雙方的
結婚證或者是婚姻關係證明書。注意了,起訴
離婚,只需要提供複印件,開庭時才需要提供原件。如果你的結婚證不在你手上,可以去你們當時登記結婚的民政局,開具婚姻登記申請審查表。
4.孩子的出生證明。
5.如果你提出分割財產的訴訟請求,則應當提供相關證據資料。
6.其他能夠證明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比如對方出軌家暴的證據、你們分居的證據、簽的離婚協議、法院判決不離婚判決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