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2017年12上旬的一天,家住周口市東新區的李老大找到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調委會),希望幫助解決他與弟弟李老二關於房屋拆遷補償款和父親贍養問題。
2017年年初,周口市城區開始了大規模的房屋拆遷工作。李老大所在的村地處拆遷範圍內。該區拆遷補償標準中有一項政策,即:有七口及以上人口家庭或者是四世同堂的家庭,政府額外補償40平米房子或者十萬元錢,李老大家戶口上有六口人。李老大打聽清楚政策後,瞞著李老二連哄帶騙將常年在李老二家居住,擁有單獨戶口的父親過戶到了自己家戶口簿上。李老大家符合了這個政策標準,決定向政府要十萬元現金補償款。拆遷補償款突然多了十萬,猶如在平靜的水面上投了一顆石子。李老二聽聞這個消息後非常氣憤,尤其想到近十幾年李老大對父親不聞不問的態度,更是怒火中燒,便找到李老大要求將十萬元補償款分給自己三萬元。李老大不同意,認為補償款就是自己家的,不應該分給李老二,二人因此產生了矛盾。因為兄弟兩人鬧的沸沸揚揚,本應到手的補償款遲遲沒有到帳。本村其他村民都已經得到了拆遷補償款,李老大很是心急。因為父親將戶口遷入老大家,二人對老人的贍養問題也產生了分歧。親情遭遇著金錢的考驗。
【調解過程】。
調委會迅速介入,向二人了解情況。李老二認為,自從兄弟二人分家起,老父親一直跟隨自己一起生活,至今已經有18年了,李老大只是每年兌200斤糧食和300元錢,從來沒有問過父親的其他事情。如今拆遷政策出台了,就打起父親的主意,這十萬元賠償款是因為父親的緣故多得的,有父親一份自然有自己一份。李老大則認為,老二沒有權利分這部分錢,並提出以後願意獨自贍養老父親。兄弟二人意見分歧很大,越吵越凶,場面幾度失控,調解員多次進行安撫勸解,仍不能平息二人的激動情緒。調解員決定對兄弟倆單獨溝通,從下午兩點半開始直到晚上九點他們的心情才慢慢平復下來。調解員讓他們各自回家再冷靜思考一下,明天繼續調解。
當天晚上,調解員認真查閱了相關法律規定,準備了充足的法律資料。第二天一大早,調解開始。調解員將《民法通則》中公平公正的原則耐心詳細地講解給雙方;同時指出,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此外,從道德層面來講,不能因為這筆錢而破壞血濃於水的親情,得不償失,二人應該相互體諒。說到親情,二人面露悔色,於是調解員適時地請出二人的老父親。年邁的父親看到兒子們因為財產鬧的不可開交很是痛心,昔日的父子情、兄弟情竟然抵不住金錢的考驗。父親忍不住老淚縱橫:「本來多分10萬元是件喜事,現在卻成了家醜。我都這麼大年紀了,還能活多久呀,想看到你們兄弟和和睦睦的呀!」兄弟二人淚如雨下,爭相向父親表態,願意和解,願意贍養父親,讓父親安享晚年。
【調解結果】。
經過調委會又一次長達6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內容如下:一、拆遷補償款到帳後,李老大給付李老二人民幣叄萬元。二、兄弟兩家每10天輪流,贍養老父親。至此,一起因房屋拆遷補償款引發的親情危機圓滿地得到了解決。
【案例點評】。
該案件是由房屋拆遷和老人贍養問題所引發的家庭矛盾糾紛。調解此類糾紛,有兩點很重要:一是調解員不僅需要有專業的法律知識,更需要公平公正、耐心引導的協調能力。二是調解中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難理的家務事中,把法律知識普及到大家心中,巧妙的在情理法的交談中化解矛盾,最終達成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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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東新區李老大與李老二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案[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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