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錘定音裁定被撤銷
法庭上,面對許久未見的侄女和張某,曹家四姐妹情緒有些激動。
「你要這房子可以,至少應該跟我們打聲招呼吧?」。
「你眼裡壓根就沒有我們這些人,就像沒有你爸爸一樣。人還在的時候,錢沒給過一分不說,看都不曾看一眼,人一走就跳出來要房子!」。
「你爸爸植物人躺在床上14年,我們照顧了14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這麼急著要把我們趕出去,還想了這麼『高明』的招兒!」。
「怪不得叫你不肯來,原來早都想好了,自己就把事全辦了。」。
四姐妹你一句我一句。反觀小曹和張某,卻顯得很冷靜。
她們就一句,小曹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不適用第二順序繼承人。關於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書,她們認為,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中的申請人只有小曹與張某,曹家四姐妹屬於繼承人以外的範圍,不是繼承案件的必要訴訟參與人,所以司法確認程序合法,涉案房屋應由小曹一人繼承。
「不盡贍養義務,你有什麼資格繼承遺產?」曹家二姐提出?
「我還在上學,沒有經濟來源,自然沒法贍養。」小曹答。
「不拿錢也罷了,來看看自己的爸爸總可以吧?」曹家二姐再問。
「我平時要上課,假期要打工,實在沒有時間。」小曹理直氣壯答。
法官則問了小曹一些很細緻的問題。比如,你和張某住在哪裡?你成年後在哪裡讀書?從學校回家的路線是怎樣的?查明小曹與張某居住在東城區,成年後在廊坊讀大學。在與通州居住的患病父親相距較近的情況下,小曹極少「順路」去探望照顧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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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盡義務的第一順序繼承人不能有 權 任性 三[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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