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現行憲法的內容和特點。
9.【參考答案】1982年《憲法》的主要內容和特點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總結了歷史的經驗,規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指導思想。
第二,發展了民主憲制,恢復完善了國家機構體系,在內容上:(1)加強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省級以上人大設立了專門委員會,規定了人民代表的權利和義務,擴大了人大常委會的職權。(2)恢復了國家主席的建制,並調整了國家主席的職權。(3)設立了中央軍事委員會,加強黨和國家對武裝力量的統一領導。(4)實行了行政和軍事系統的個人負責制。(5)規定了國家領導人員的任期限任制。(6)體現了精簡國家機構和人員的要求。
第三,強調加強民主與法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憲法關於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規定主要表現在:(1)確立了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2)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一系列民主原則,如任期限任制、首長負責制、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兼任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職務等。(3)擴大了公民的民主權利和自由。
第四,維護國家的統一和民族團結。為實現台灣與祖國大陸的統一,恢復對香港、澳門行使國家主權,憲法從實際出發,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規定了設立特別行政區制度,健全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擴大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限,加強了對自治權實現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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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憲法的內容和特點[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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