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律合編》規定:「事關典禮及風俗教化等事,唐律較明律為重;賊、盜及有關帶項、錢糧等事,明律則又較唐律為重。」。
請分析上述文字所反映的具體制度及其歷史淵源。
8.【參考答案】這段文字反映了明朝「輕其所輕,重其所重」的刑罰適用原則。明朝在刑法原則上確立「輕其所輕,重其所重」是有深刻的歷史原因的,主要是因為宋明理學使儒家的綱常禮教對人們行為的法外約束力越來越大。這種背景下,對有關倫常禮教犯罪的處罰減輕,能集中刑法的打擊目標,緩和社會的反抗情緒。隨著君權的加強和社會矛盾的日益加劇,盜賊大案直接衝擊著封建專制統治的基礎,加大對此類犯罪的打擊力度,也是「重典治國」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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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 輕其所輕,重其所重 的刑罰適用原則[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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