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王某、江某、葉某、肖某等10人涉嫌非法采砂案。該案由長江航運公安局黃石分局武穴派出所偵查終結,由武穴市人民檢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是武穴長江河道盜採江砂案。
庭審前,法警對旁聽人員進行了嚴格的安檢工作,準備工作井然有序。早上9時,合議庭宣布開庭。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以來,王某、江某、葉某、肖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分工合作在長江流域武穴、富池等地非法采砂逾萬噸。被告人王某負責吸砂安排、人員召集及利益分配等,被告人江某負責安排、實施在長江非法采砂現場作業,被告人葉某、肖某等8人根據被告人王某、江某的安排使用吸砂船吸砂、吊機船過駁、運輸船進行運輸。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現場照片、鑑定意見書等8組證據,證實王某、江某、葉某、肖某等10名被告人在長江水域非法采砂,情節嚴重,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以非法採礦罪追究刑事責任。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充分發表意見,10名被告人均當庭自願認罪、悔罪。由於案件涉案人員較多、案情複雜,合議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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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非法采砂案進入法院審理環節[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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