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遺贈扶養協議是雙方法律行為,必須在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一致。
(2)遺贈扶養協議是有償法律行為,雙方當事人都承擔一定的權利。
(3)遺贈扶養協議自簽訂時生效,如撤銷、變更遺贈扶養協議必須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
(4)遺贈扶養協議是要式法律行為,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5)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用一般不予補償;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支付的供養費。
為了避免各種糾紛,老年人應該簽訂一個遺贈撫養協議,在簽訂協議之前應該對雙方之間的財產狀況、婚姻狀況和撫養能力等基本情況先有一個充分的了解,簽訂協議的時候要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可以請律師或者熟悉法律的人士幫助擬訂協議,以保證協議的真實、合法、有效。此外,簽訂的遺贈撫養協議最好到公證部門公證,通過公證部門公證的協議如果沒有特殊原因,一般都具有最高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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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扶養協議具有的特徵[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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