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醫療待遇、工傷津貼待遇、傷殘待遇、職業康復待遇、因工死亡待遇等。
1、 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在醫療期或醫療期滿仍需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醫療待遇包括:(1)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挂號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3)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2、 工傷津貼待遇-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享受的工傷待遇
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最低標準為當地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75%。工傷醫療期滿或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工傷津貼,改為享受傷殘待遇。
3、傷殘待遇--企業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滿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評殘,按其傷殘等級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
包括:(1) 傷殘撫恤金-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按月享受傷殘撫恤金。一級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為本人工資的75%;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為五--六級,企業難以安排工作的,按月發給本人工資70%的傷殘撫恤金;(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傷殘等級,1級為 24個月傷殘職工本人工資;2級為22個月;3級為20 個月;4級為18個月;5級為16個月;6級為14個月;7級為12個月;8級為10個月;9級為8個月;10級為6個月。(3)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傷殘等級鑑定為7-10級,職工本人自謀職業的,發給一次性就業補助金;補助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部門制定。(4)在職傷殘補助金--因工緻殘被鑑定為5--10級的,企業安排適當工作後,傷殘職工工資降低,為補償傷殘職工所受的工資收入損失,由企業發給其工資補助待遇。其標準為傷殘職工工資降低部分的90%。傷殘職工本人技能提高而晉升工資時,在職傷殘補助金予以保留。(5)易地安家補助費-工傷職工易地安家的,發給6個月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旅途所需車船費、旅館費、行李費、伙食補助費按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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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都有哪些類型[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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