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交通事故,如何起訴維權?本文詳細介紹交通事故起訴流程供大家參考。
交通事故起訴流程的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
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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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程序[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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