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月20日,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北京國網信息有限責任公司 簡稱國網公司 停止使用與英特艾基公司商標字母及讀音相同的網絡域名「ikea.com.cn」,並向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申請撤銷該域名。
1998年,英特艾基公司先後在中國上海、北京開設了以「ikea」為標誌的大型家居專賣店。該公司準備在中國網際網路上註冊域名時,發現國網公司已於1997年11月19日在中國網際網路信息中心 cnnic 申請註冊了www.ikea.com.cn的域名。
法院有關人士說,這一判決創下了我國司法審判上的三個先例。關於三個先例,該案審判長、該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王范武解釋說,第一,它是首例涉外域名註冊引發的糾紛案,也是首例中國法院適用國際條約有關條款處理的網絡案件,它標誌著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和國際接軌;第二,本案是首例由人民法院在審判中確認馳名商標的訴訟案,而以前馳名商標均由工商行政部門認定,這次確認的意義在於顯示出司法權高於行政權;第三,這是第一件由司法機關對馳名商標與網絡中的域名衝突進行明確規範的判例,這表明無論是傳統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還是新型案件,我國的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都已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就本案來說,法院認為「宜家 ikea 」屬馳名商標,「國網」將「ikea」註冊為域名,易誤導他人認為該域名與馳名商標「ikea」有某種關係,利用了附著於馳名商標的良好商譽提高自己網站的訪問率,也使「宜家」在網際網路上行使其馳名商標權受到妨礙。而且「國網」還註冊了大量與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相同的域名,均未被積極使用,其待價而沽的非善意註冊行為的主觀動機十分明顯。因此法院認定「國網」的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有悖於《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我國有關法律的精神及原則,故判決「國網」立即停止使用並撤銷該域名。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首例域名糾紛:宜家告贏國網[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