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住……。聯繫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託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撤回對支付令的異議。
我方於××××年××月××日對你院發出的(××××)×××××民督……號支付令提出書面異議,現申請撤回。
……(寫明申請撤回支付令異議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者公章)。
××××年××月××日。
【說明】。
1.本樣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九條第一款制定,供債務人在向基層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異議後,申請撤回支付令異議用。
2.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寫明名稱住所。另起一行寫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其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3.人民法院作出終結督促程序或者駁回異議裁定前,債務人請求撤回異議的,應當裁定準許。債務人對撤回異議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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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撤回支付令異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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