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借人」是否需要承擔還款的法律責任,分為幾種情形:
(1)借款人對代借事實予以承認的,由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代借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2)借款人對代借事實不承認,但是代借人有其他證據證明代借事實的,由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代借人不承擔法律責任;
(3)借款人對代借事實不承認,而代借人不能證明代借事實的,此時代借人是實際借款人,由代借人承擔還款的法律責任。
【律師提示】
代借務必十分謹慎。因為代借借據的借款人簽名雖然是別人名字,筆跡卻是代借人的,一旦借款人不承認而代借人又不能證明,代借人將成為實際的借款人並承擔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法律責任。
因此,代借人將代借款交給借款人時務必讓借款人出具收到代借款的收據,代借收據的一般書寫格式如下:
收據。
茲收到×××(代借人)向×××(出借人)代借到的借款人民幣×××元整(大寫:)。利息按照年(月)利息×%計算。還款期限為×年×月×日前。
此據。
收(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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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 代借人 是否需要承擔還款法律責任[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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