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需要帶什麼證件?
二、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以及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註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註銷後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
三、離婚登記的條件。
l、男女雙方必須自願離婚。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四、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l、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離婚有兩種方式:
一、協議離婚:前提是三個:1、雙方同意離婚;2、對孩子撫養問題達成協議;3、對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協議離婚的話,帶上結婚證、身份證明等文件就可以當即辦妥。
二、訴訟離婚:3個前提條件中只要有一個不符合,就只能走法院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一審普通程序一般為6個月。
離婚看你到哪裡去離了,要是到政府(結婚登記的地方)就要結婚證、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等,還要雙方協商好了,到哪裡一般情況下,經過雙方的同意後,很快就能離婚了。
要是到法院辦理,有結婚證的要結婚證要是沒有結婚證的,要居委會開局事實婚姻的證明,還要經過庭外調節,無效後,就可以判決了,一般要是雙方同意離婚的,多者2天就能完事,要是有一方不同意,就要經過10-30天了。
此文章來源於網絡,侵權致刪。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離婚時需要帶什麼證件[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