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檢沒能檢出心臟大動脈錯位,醫院有責任嗎?
事由:杜女士懷孕後去醫院檢查一切正常,可生的孩子被確診為先天性心臟病,僅醫療費就達8萬元左右。
杜女士:我多次到醫院進行胎心檢查,兩次b超一切正常。生下殘疾孩子醫院應當為此承擔責任。
2001年7月19日,我在醫院首次進行了全面的身體檢查。按醫囑,此後每個月到醫院進行胎心檢查,懷孕四個月,在醫院做多普樂彩超,醫生告訴我一切正常。2002年1月臨產前,我的專職醫生在我的再三要求下給我做了第二次b超檢查,並再次告訴我一切正常。
2002年1月24日晚,我出生不足一周的女兒開始發燒,做超聲心動檢查確診為先天性心臟病。我按照保健程序定期到醫院檢查,而且如數交納了費用,但依據規定,醫院給我安排的b超檢查明顯太少,只是例行公事,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使我無法採取補救措施,終止妊娠。僅醫療費我就花去8萬元左右。醫院怎麼能沒有責任?
醫院:b超對殘疾的檢出率是有比例的。
該醫院婦產科:孕婦產前常規性b超檢查有兩次。懷孕4個月,第一次b超檢查看胎兒是否畸形;懷孕36周,第二次b超看孕婦是否能正常分娩。孕婦是否需要做更多的b超檢查,其專職醫生會依據病歷和孕期中是否發生特殊情況決定。
該院醫務科:b超檢查對殘疾的檢出率是有一定比例的,除非明顯的、典型的畸形,一般的小畸形是檢查不出來的。有時導致先天性心臟病的器官缺損很難被發現,需要同一個體位,反覆檢查。杜女士孩子的殘疾屬不屬於應該檢查出來的範圍,她可以要求鑑定,醫院有沒有責任,還要看鑑定結果再定。
未檢查出胎兒有殘疾,醫院有無責任?記者首先請教了b超專家。協和醫院b超室姜主任:先天性心臟病不屬於特殊關照的範圍。為胎兒做超聲心動圖,需要有其專職大夫的建議。為此,則需要了解該孕婦有無此病史,是否存在各種高危因素。而我國對嬰兒殘疾的檢出率較低,b超檢查目前還做不到對胎兒每個部位進行細緻的檢查,所以由此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
律師:按照合同法,醫院未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應屬於違約行為。
律師認為:杜女士與醫院之間的關係可以認定是一種母嬰保健合同,雙方均應依照約定履行。杜女士按照醫院的保健程序定期到醫院檢查,而且向醫院交納費用,是正常的完全履約行為,但根據保健的一般規定,醫院給杜女士安排的b超檢查次數明顯太少,因此可以講醫院並沒有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應屬於違約行為。何種疾病屬於可檢出,我國尚沒有相關規定。按照合同法,應依據責任分擔的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但不能成為排除責任的理由。
二、孕期檢查的時間與項目。
1、第一次產檢:懷孕12周。
【產檢項目】:建立妊娠期保健手冊、確定孕周、推算預產期、評估妊娠期高危因素、血壓、體重指數、胎心率、血常規、尿常規、血型(abo和rh)、空腹血糖、肝功能和腎功能、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梅毒螺旋體、hiv篩查、心電圖。
【溫馨提示】:之前沒有做過婚檢、孕前檢查的人,還要增加地中海貧血的篩查,家裡養寵物的人,則要增加寄生蟲檢查。專家提醒:第一次產檢做的檢查項目相對最多,這也是為了全面檢查准媽媽的健康情況。要帶上准爸爸一起檢查,並且要了解你和他的直系親屬及家族成員的健康情況。
2、第二次產檢:懷孕16周。
【產檢項目】:分析首次產前檢查的結果、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孕中期唐氏血液篩查(15—20周)。
【溫馨提示】:第2次產檢,最重要的項目是唐氏篩查,做唐氏篩查時檢查前一天晚上12點以後禁食物和水,第二天早上空腹來醫院進行檢查。另外,檢查還與月經周期、體重、身高、準確孕周、胎齡大小有關,最好在檢查前向醫生諮詢其他準備工作。
3、第三次產檢:懷孕20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b超胎兒畸形篩查(18—24周)、血常規、尿常規。
【溫馨提示】:第3次產檢項目中最重要的是b超篩查胎兒畸形,在孕期20周做超聲波檢查,主要是看胎兒外觀發育上是否有較大問題。醫生會仔細量胎兒的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如果准媽媽照的是四維彩超,還可以看到寶寶的實時面部表情呢。照彩超之前,准媽媽要做的是保持平和的心態,如果過於緊張是會影響到胎兒的活動哦。
4、第四次產檢:懷孕24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糖耐量篩查(75g ogtt)、血常規、尿常規。
【溫馨提示】:第4次常規產檢,最重要的項目是進行妊娠糖尿病的篩檢——糖耐量篩查,一般是在孕期第24周做。做糖耐量篩查前一天晚上8點以後不要進食,水也少喝。喝糖水的時候不要太快,慢慢喝,一點一點的喝,不要一口喝完,要在3—5分鐘之內喝完。喝完後最好多走動,這樣一個小時內能量會有所消耗,會幫助降低血糖濃度。
5、第五次產檢:懷孕28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產科b超檢查、血常規、尿常規。
【溫馨提示】:這時期貧血發生率增加,准媽媽務必作貧血檢查,若發現貧血要在分娩前治癒。從懷孕28周開始,產檢變為每兩周一次,第5次和第6次產檢都是常規項目的檢查。
6、第六次產檢:懷孕30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血常規、尿常規。
【溫馨提示】:這周的產檢是進行常規的產檢項目,准媽媽要注意每天都要自數胎動,發現異常就應該馬上就醫。
7、第七次產檢:懷孕32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血常規、尿常規、胎心監護。
【溫馨提示】:一般從32周起,產檢項目會加上胎心監護。你可以選擇一個舒服的姿勢進行監護,避免平臥位。如果做監護的過程中胎兒不願意動,極有可能胎兒是睡著了,可以輕輕搖晃你的腹部把胎兒喚醒。
8、第八次產檢:懷孕34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血常規、尿常規、胎心監護。
【溫馨提示】:第8次產檢,除了常規產檢項目外,准媽媽都需要做胎心監護了,做胎心監護前,你應該儘量多走動,或吃些點心,讓寶寶活動起來,這樣胎心監護就能更順利進行了。
9、第九次產檢:懷孕36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血常規、尿常規、產科b超檢查。
【溫馨提示】:這次產檢,准媽媽需要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包括胎兒雙頂徑大小、胎盤功能分級、羊水量等。醫生將憑此評估胎兒當時的體重及發育狀況,並預估胎兒至足月生產時的重量。一旦發現胎兒體重不足,准媽媽就應多補充一些營養物質。
10、第十次產檢:懷孕37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宮頸檢查(bishop評分)、血常規、尿常規、胎心監護、胎位檢查。
【溫馨提示】:孕晚期產檢,除了胎心監護外,醫生還會對你進行胎位檢查,確認胎位以確定準媽媽可以自然分娩或是手術助產。
11、第十一次產檢:懷孕38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血常規、尿常規、宮頸檢查(bishop評分)、胎心監護。
【溫馨提示】:這次產檢,准媽媽除了進行常規的產檢項目和胎心監護外,醫生會幫准媽媽檢查骨盆等綜合情況,以決定分娩方式。
12、第十二次產檢:懷孕39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宮頸檢查(bishop評分)、血常規、尿常規、胎心監護。
【溫馨提示】:差不多到預產期了,此階段的產檢仍是以常規檢查和胎心監護為主。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准媽媽養成每天自行檢測胎動的習慣。
13、第十三次產檢:懷孕40周。
【產檢項目】:血壓、體重、宮底高度、腹圍、胎心率、胎位、宮頸檢查(bishop評分)、血常規、尿常規、胎心監護。
【溫馨提示】:到了預產期,這時候的產檢除了一些常規檢查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胎心監護,保證胎兒和准媽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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