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付比例提高購房者能退房嗎
貸款買房指購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樓宇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再由購房人分期向銀行還本付息的貸款業務。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那麼,首付比例提高購房人能不能退房?主要內容如下:
(一)購房合同中約定了處理方式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1、一般情況下,貸款成數的變化不會必然地導致房屋買受人不能繼續履行合同,購房者是可以通過其它途徑籌措資金履行付款義務。因此,當事人在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一般不得以貸款成數變化等政策原因為由主張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2、如果購房者能舉證證明貸款不足或不成,確實嚴重影響其履約能力,購房事實上已不可能繼續履行,而且不能買房是由於銀行較大幅的提高了首付比例而不是購房者的信用低等個人原因所致,房屋買受人主張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可以退房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國家政策調控是一種特殊變化,可以認為是合同法中的情勢變更,並非購房者本人故意,屬於客觀上的履行不能,應當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從公平角度來講,購房者既然都簽訂了購房合同並積極辦理貸款,本身沒有過錯,貸款不成自然應當解除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開發商不退定金也沒有錯,因為政策風險不屬於不可抗力範圍內,理性的購房者在交易過程中,對可能存在的政策風險,應當具備一定的預判能力。
二、商品房退房怎麼辦理
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
買房人可通過挂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
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
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並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後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房款的首付比例提高不知是否抑制了房價的升高,但卻抑制了很多本來已經交了定金的購房者繼續購買的衝動。可是首付比例提高了購房者能以此為理由而要求開發商辦理退房嗎,如果退房之前繳納的定金能不能要回來,退房的手續又該怎麼辦理,這些問題您自己或許不清楚,但專業的房產律師卻很精通,在您得知首付比例提高後最好先諮詢專業的律師看是否要退房,如果退房,謹防發生定金糾紛和退房糾紛?
此文章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首付比例提高購房者能退房嗎,商品房退房怎麼辦理[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