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了
當孩子犯錯的時候,育兒理念都告訴我們:要共情,多去理解孩子,別打罵。
可這樣做又擔心縱容孩子繼續犯錯,有時候吼、打反而更有效。
但事後又覺得不對勁,除了打罵之外,還有沒有其他方法能實現懲罰、提醒孩子的作用呢?
為什麼會這樣?
我一直覺得,管教重在教,而不是罰。
如果說,「愛與自由」是我們育兒的整體理念,那麼「規則和後果」也是在其中必不可少的元素。
過度「愛與自由」,會讓孩子變得毫無規矩可言。所以一定不要因為害怕「破壞」親子關係而不教育,這不是真正的愛。
教育也不只有打罵,我們可以先問問自己:「懲罰」最終的目的是什麼?
這麼一想,答案就很明確,既不破壞親子聯結,也可以讓孩子明白道理。
可以這樣做
1、每次「犯錯」後都需要有結果承擔
最好的幫助孩子成長的途徑,就是讓孩子自食其果。
比如孩子總扔玩具,說了幾次,也給了替代方案,但是仍然沒有效果。那麼就索性讓孩子扔壞玩具,並且不再買新的了。
那這樣孩子就能明白自己扔玩具,等於之後沒有這個玩具。
「自食其果」有兩類,第一類是自然結果,也就是動作本身就會帶來的結果。比如扔玩具,玩具壞了,這就是自然結果。
另外一類是邏輯結果,也就是需要人為干預的。
比如同樣是扔玩具,我們沒收孩子的玩具,不能繼續玩了,這就是邏輯結果。
另外,孩子犯錯後不用花很多時間在讓他口頭表達道歉,而必須讓他行動表示。
很多家長在讓孩子自食其果時,往往只關注孩子有沒有道歉,也就是所謂的認錯態度。
但結果之所以稱為結果,就是一定要對孩子的行動有影響,不然也容易陷入孩子只要說句對不起,就能逃避承擔結果了。
2、要有耐心,堅持做下去
學齡前的孩子,控制衝動的前額葉發育還不完善,所以不要妄想我們使用了一次自食其果的方法後,他們就不再犯了。
不管是孩子在挑戰底線,還是孩子真的控制不住,我們應對的方式始終是一樣的。
只有堅持下來了,才能看到量變到質變的結果,孩子需要通過1000次的嘗試,才能真正內化任何一個技能。
育兒,和人生一樣,沒有一步到位,每一小步都算數。
情景再現
小d我們從她1歲多開始就不斷地告訴她,該怎樣進行情緒管理。
小d打人扔玩具,我一定會讓她「自食其果」:「去收拾好玩具、把打翻的牛奶擦乾淨。」
小d5歲的時候,仍然偶爾會「大怒」。但她自己會邊大哭大叫,邊對自己說,「打人是不好的,怪獸要走開」
3、可以使用邏輯後果,但必須合理
對我來說,合理有兩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就是關於度。
能給孩子一點點小教訓,也是幫助她做得更好的,但不至於引發孩子的「抗議」
這個度是很多父母容易忽略的,懲罰的目的是希望孩子改變這個行為。
不要覺得懲罰重一點孩子就更能長記性,當孩子感覺糟糕或者有對抗情緒時,他們不會想要變好。
第二個層面是沒有驚喜。
換句話說,我們是提前心平氣和地告訴過孩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邏輯結果,幫助孩子理解他為什麼受到這樣的「懲罰」,而且標準是一致的。
不能一開始不管,後來發現不對了再轉變態度。
內化規則意識永遠都是先嚴後松,先確定再變通,對家長對孩子都好。
4、多發現他們做的好的地方
多正面強化,也不能總泛泛地夸,尤其要避免類似,「寶寶真棒,寶寶是媽媽最喜歡的乖寶寶「這類的誇獎。
可以具體地指出孩子做得好的地方,儘量地使用陳述句表達。
例如:想誇獎孩子的餐桌禮儀,可以說「寶寶今天在餐廳可以非常安靜地和爸爸媽媽一起吃飯,像大人一樣了」
多關注好的地方,孩子就會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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