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患者靜養十天後能否還要求服用藥物取決於病情恢復狀況。假設病情恢復良好,可以遵醫囑中止服用藥物。假設病情尚未完全恢復,則或許要求繼續服用藥物。
肺炎的治療周期通常為 ~2 周,病情較輕的患者或許只需服用藥物 5~7 天。假設患者曾經靜養十天,且病情恢復良好,體溫恢復正常,咳嗽、咳痰、氣喘等症狀清楚改善,肺部影像學審核顯示病灶清楚吸收,此時可以思索中止服用藥物。
但假設患者病情較重,或存在基礎疾病,治療周期或許會相對較長。靜養十天後,假設病情尚未完全恢復,仍有咳嗽、咳痰、氣喘等症狀,肺部影像學審核顯示病灶未完全吸收,此時或許要求繼續服用藥物,以安全治療效果,防止病情重複。
肺炎患者應嚴厲遵醫囑用藥,切勿自行停藥或換藥,以免形成不良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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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靜養十天後是否還需要服用藥物[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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