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文件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制度。一般每年不少於四次黨課,聯繫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並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徵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文件,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於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並報上級黨委批准。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繫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繫各黨小組。聯繫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於聯繫對象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彙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了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範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於開拓,真抓實幹。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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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各項制度 6篇[朗讀]
為使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化、規範化,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根據黨支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
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態度。
3、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
4、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應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2、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3、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
4、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群眾的情況。
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繫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對黨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對於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製訂好整改措施,並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會後,要及時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八、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一、民主生活會應遵循的原則:
1、參加會議的人員要敞開思想,各抒己見,溝通思想。
2、堅持實事求是,與人為善,真心誠意幫助同志的態度。
3、正確運用批評與自我批評,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
4、虛心接受他人意見,從而增強團結,改進工作。
二、民主生活會應緊密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要本著「團結——批評與自我批評——團結」的方針,充分發揚民主,開展積極的思想鬥爭,增強政治性和原則性,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互相監督、改進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會開成彙報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會議。
三、召開時間:黨內民主生活會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具體時間應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定,一般應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況需延期召開的,必須報告上級黨組織同意。
四、民主生活會的內容:
1、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2、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
3、艱苦奮鬥,清正廉潔,遵紀守法的情況。
4、堅持群眾路線,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群眾的情況。
5、上級指定的內容及其他重要問題。
五、每次民主生活會前要認真準備,與會人員要根據會議的主題,聯繫自身的思想、工作實際,認真做好發言準備。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入黨積極分子和群眾對黨員的意見,以便更好地總結經驗,改進工作。因故不能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要提前請假。
六、對於黨員思想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一般應在一個月內製訂好整改措施,並明確具體人員負責落實,支部書記應加強檢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會後,要及時向上級組織、紀檢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八、民主生活會的有關情況和整改措施,要通過適當方式,向黨內外群眾反饋,取得群眾的監督和幫助。
一、機關黨支部委員會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必要時也可召開支委擴大會議,吸收黨小組長和有關黨員幹部參加。會議由書記召集主持,書記不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幹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幹部和決定幹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二、會議的議題由書記確定,或由書記委託副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一般應在會議召開兩天前通知到各委員,會議有關材料一般應同時送達,凡未列入會議議題的不研究討論,不搞臨時性動議。
三、議事範圍:
①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委的決議,解決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保證上級黨委指示的貫徹實施。
②對機關黨的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作出決策。
③研究分析機關黨員幹部的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和機關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狀況,指導群團組織工作。
④討論決定幹部獎懲。
⑤需要會議決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員會必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討論幹部問題時,應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五、會議進行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委員人數的半數為通過,未到會委員的書面意見不能計入票數。會議決定每個事項的,應逐項表決,推薦升幹部和決定幹部的獎懲事項,應逐個表決,表決可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分別採取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
六、會議應有專人記錄,並將記錄存檔作為依據。經會議討論通過的,以黨支部名義上報或者下發的文件,由書記或書記委託副書記簽發。
七、支部委員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必須實行民主、科學的決策。一是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後應廣泛徵求意見。三是召開支部委員會要充分討論,進行表決。
為了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並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並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並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一、基本原則:
黨支部黨建工作實行支部委員會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黨支部書記為抓黨建的第一責任人,副書記和支部委員根據各自分工開展工作。
二、工作責任: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議,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協助行政領導完成所擔負的工作任務。
(二)定期分析機關黨的建設狀況,研究制訂支部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責任人,並組織實施。
(三)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
(四)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督促黨員領導幹部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按時收繳黨費,按照規定及時調整黨費交納比例。
(五)圍繞中心任務,積極主動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發現和培養入黨積極分子,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保證新黨員質量。
(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監督黨員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和各種消極腐敗現象;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組織黨員開展群眾工作,積極參加各項社會性義務活動,及時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三、支部委員職責
(一)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將支部工作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2、做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檢查黨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員自身的學習,按時召開民主生活會。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紀檢委員主要職責。
1、經常對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2、具體負責組織黨員學習上級黨組織頒發的黨風廉政建設學習材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同各種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堅決鬥爭。
3、維護黨員的民主權利不受侵犯,督促黨員履行義務。負責受理和轉遞黨員的控告和申訴。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
4、經常對黨員進行紀律監督,認真調查、及時處理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違反黨的紀律事件。
5、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彙報和反映本單位黨風黨紀情況。
(三)組織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督促黨員過好組織生活。
2、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配合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和紀律教育。
3、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積極分子的情況,並負責培養、教育和考察,按照黨員發展工作方針和原則,有計劃地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4、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
5、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
(四)宣傳委員主要職責。
1、了解和掌握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根據不同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和任務,根據上級黨委的知識,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和意見。
2、組織黨員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時事政策,組織黨課學習,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本單位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活動,活躍黨員和群眾的文化體育生活。
4、搞好黨報、黨刊的發行工作,辦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
四、責任考核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執行情況,接受局黨委的檢查考核。對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機關支部應及時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考核,與民主評議黨員、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相結合,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考核結果應及時報告上級黨組織,使之成為幹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一項依據。
(三)落實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情況,機關黨支部應在年度總結中向局黨委作出書面報告,接受上級黨組織的監督指導。
五、責任追究
(一)機關黨支部黨建工作受到上級黨組織批評、被責令限期改正的,機關黨支部書記應在支委會上作公開檢討,並及時研究改進意見,在限期內作出改正;單項工作受到批評的,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的支部委員也應在支委會上作自我批評,並協助書記積極研究落實改進意見。
(二)黨支部不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組織生活不正常,班子軟弱渙散,對工作造成影響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教育無起色的,建議提前改選該支部。
(三)支部書記工作不負責任,嚴重影響正常工作的,黨支部應及時給予教育。教育無起色的,應及時予以調整。
按照縣委組織部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黨員意識,規範組織紀律,經支部研究報局黨組同意,特制定黨支部各項規章制度。
一、黨支部黨風廉政制度
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重要前提,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政治改革與發展的重要保證,根據局《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的要求,制定以下黨風廉政責任制。
1.支部黨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潔、艱苦奮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黨支部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本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每年向局黨總支書面報告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3.支部黨員要廉潔奉公、忠於職守,嚴禁假公濟私、化公為私;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禁止揮霍公款、鋪張浪費;要襟懷坦白、奉公守法,嚴禁以權謀私、違法亂紀。
4.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規定,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5.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領導幹部外出審。
批制度、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6.堅持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凡是違反黨紀的行為,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二、黨支部發展黨員制度
發展黨員制度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制度,發展黨員的申報制度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建設是把好黨員的入口關、質量關和純潔黨員隊伍的重要措施。
(一)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條件成熟才能確定為發展對象。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繫人,至少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並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2.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發展入黨。
3.發展對象須經為期5—7天或不少於四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制定的文件,並做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4.發展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團組織推薦。
5.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申報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申請人入黨的決議後,即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和批准。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
1.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黨支部對預備黨員要進行進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確的考察重點和要求,指出優點和不足。
2.對考察合格的預備黨員,黨支部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辦理轉正手續。
3.對考察不合格的應給予辦理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手續。
三、黨支部理論學習制度
為切實加強黨支部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黨支部成員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黨和國家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文獻以及上級各項決策部署。
2.適時組織學習國際和國內重大時事政治,正確認識國際。
國內形勢,及時掌握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
3.學習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學習現代化科學技術、歷史、文化等知識,不斷拓寬知識面和增加知識量,提高黨員幹部的知識素養。
(二)學習方法與時間。
1.黨支部成立學習小組,組長由支部書記擔任,負責審定學習計劃,主持學習交流,督促、檢查、落實學習內容,組長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應委託其他成員組織學習。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原則,採取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靈活多樣,注重實效。
2.黨支部成員在堅持自學的基礎上每月集中學習討論1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2小時。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
(三)學習要求。
1.黨支部成員都要集中認真地參加集中學習。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並在事後自覺補課。黨支部成員全年請假不能超過3次。
2.堅持理論學習,緊密聯繫本職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加強調研,學以致用,學用結合,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黨支部成員應結合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向分管部門黨員幹部作學習輔導,每年不少於1次。
3.黨支部集中組織學習,應記錄學習內容,並將學習情況及時上報給局黨總支部。
四、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是黨內正式生活的重要內容。它包括: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和黨員定期彙報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體規定如下:
(一)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二)每季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研究支部重要議題。
(三)每月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或黨小組會。
(四)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
(五)每半年安排黨員接受一次黨課教育。
(六)每年召開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採取黨小組或支部生活會的形式,以黨員彙報思想、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內容,又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七)每年一次民主評議黨員。
(八)每年一次總結評比會。
(九)適時組織黨員開展靈活多樣、嚴肅活潑、注重實效的各類組織活動。
(十)各類組織生活要做到有記錄、有總結、有彙報。
五、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證和精神動力,根據本局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文件,結合黨支部實際,討論黨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提出建議。
(二)組織黨員幹部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三)建立黨員情況一覽表,組織生活會和支部大會紀錄,黨員好人好事記錄本,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登記冊。
(四)定期對黨員進行考核,黨員每半年向黨支部書面彙報一次思想,作為支部考核的依據;黨支部每年向局黨組彙報一次對黨員考核的結果。
(五)討論發展黨員的,制定培養、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的具體措施,檢查落實情況,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
(六)定期對黨員進行黨史、黨的優良傳統的教育,組織黨員觀看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黨風、黨紀電視片,參觀革命遺址。
聽取先進人物典型事跡介紹,使黨員受到生動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黨員,履行好各自職責,開展各類文體活動,活躍文化生活,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六、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目的在於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平等的原則,按照評議的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主要分六個階段進行:
1.組織準備階段。黨支部要結合本部門黨員隊伍現狀的實際,又針對性地制定好具體評議工作的計劃,確定本次評議的重點,明確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動員,做好思想發動工作。
2.學習教育階段。要緊密聯繫當前形勢,任務和黨員的思想實際,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央、省、市、縣委的有關文件,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由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活動,提高教育實效。
3.自我總結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每個黨員要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認真總結一年來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情況,找准問題,明確方向。
4.民主評議階段。評議前,當支部要聽取黨外群眾對本支部黨員的意見。評議以支部大會的形式,先由黨員自我總結,然後對黨員逐個進行評議。評議中要敢於觸及思想,認真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自覺參加評議活動。
5.組織審定階段。認真召開好黨支部會議。支部對黨內外群眾評議的情況,在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後,形成組織意見,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黨支部評議意見的反饋,由局支部負責實施。
6.表彰處理階段。對模範作用突出的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局黨組批審,可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對評議中暴露的違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對不合格黨員,要妥善做好組織處理工作。
(四)評議工作結束後,支部形成總結材料,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鑑定材料等,按規定裝入工作資料盒,以便查閱。
(六)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平定等次。臨時外借的黨員須回本支部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七、黨支部黨費繳納制度
按期繳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為強化黨員意識,支部制定了明確的黨費繳納制度。繳納時間:按月繳納。繳納金額:按每人每月工資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繳要求:不許一次性交納幾個月的黨費,不許代交黨費。如經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黨內批評教育。無故遲交、不交,一次給予口頭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給予通報批評。因故遲交者,應主動向黨支部說明原因。組委負責定時收繳黨費,添冊登記並按時上交上級組織部門。
一、黨支部黨風廉政制度
黨員幹部廉潔從政是新時期從嚴治黨、端正黨風的重要前提,是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促進政治改革與發展的重要保證,根據局《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細則》的要求,制定以下黨風廉政責任制。
1.支部黨員必須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潔、艱苦奮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黨支部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本支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每年向局黨總支書面報告本支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情況。
3.支部黨員要廉潔奉公、忠於職守,嚴禁假公濟私、化公為私;要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禁止揮霍公款、鋪張浪費;要襟懷坦白、奉公守法,嚴禁以權謀私、違法亂紀。
4.定期召開民主生活會,結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規定,進行對照檢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糾正存在的問題。
5.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領導幹部外出審。
批制度、幹部述職述廉制度。
6.堅持黨員在黨紀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凡是違反黨紀的行為,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二、黨支部發展黨員制度
發展黨員制度包括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考察制度,發展黨員的申報制度和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加強發展黨員制度建設是把好黨員的入口關、質量關和純潔黨員隊伍的重要措施。
(一)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黨積極分子要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條件成熟才能確定為發展對象。黨支部要指定一至兩名正式黨員做其培養聯繫人,至少每半年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並將考察情況載入考察表。
2.對發展對象,要進行政治審查,審查合格後方可發展入黨。
3.發展對象須經為期5—7天或不少於四十個小時的短期集中培訓,因客觀原因不能進行培訓的,應安排他們學習制定的文件,並做好輔導。未經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4.發展28周歲以下的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發展團員入黨,一般應經團組織推薦。
5.發展黨員以「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為方針,堅持個別吸收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二)發展黨員申報制度。
支部黨員大會通過申請人入黨的決議後,即報上級黨組織審查和批准。
(三)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轉正制度。
1.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黨支部對預備黨員要進行進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確的考察重點和要求,指出優點和不足。
2.對考察合格的預備黨員,黨支部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按時辦理轉正手續。
3.對考察不合格的應給予辦理延長預備期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手續。
三、黨支部理論學習制度
為切實加強黨支部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進一步提高黨支部成員的政治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特制定本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黨和國家重要文件、重要會議精神和重要文獻以及上級各項決策部署。
2.適時組織學習國際和國內重大時事政治,正確認識國際。
國內形勢,及時掌握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
3.學習市場經濟的基本知識,學習現代化科學技術、歷史、文化等知識,不斷拓寬知識面和增加知識量,提高黨員幹部的知識素養。
(二)學習方法與時間。
1.黨支部成立學習小組,組長由支部書記擔任,負責審定學習計劃,主持學習交流,督促、檢查、落實學習內容,組長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應委託其他成員組織學習。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原則,採取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靈活多樣,注重實效。
2.黨支部成員在堅持自學的基礎上每月集中學習討論1次,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2小時。每次學習參學率應在80%以上。
(三)學習要求。
1.黨支部成員都要集中認真地參加集中學習。因故不能參加學習時,必須事先向組長請假,並在事後自覺補課。黨支部成員全年請假不能超過3次。
2.堅持理論學習,緊密聯繫本職工作和個人思想實際,加強調研,學以致用,學用結合,提高運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黨支部成員應結合理論學習和工作實際向分管部門黨員幹部作學習輔導,每年不少於1次。
3.黨支部集中組織學習,應記錄學習內容,並將學習情況及時上報給局黨總支部。
四、黨支部組織生活制度
黨支部的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參加所在支部黨員大會、黨小組會以及黨員領導幹部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有關規定,是黨內正式生活的重要內容。它包括: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三會一課」制度和黨員定期彙報思想和工作的制度等。具體規定如下:
(一)每個黨員、無論職務高低,都必須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
(二)每季召開一次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研究支部重要議題。
(三)每月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或黨小組會。
(四)每月召開一次支部委員會議。
(五)每半年安排黨員接受一次黨課教育。
(六)每年召開一次黨員民主生活會。採取黨小組或支部生活會的形式,以黨員彙報思想、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為內容,又針對性的解決問題。
(七)每年一次民主評議黨員。
(八)每年一次總結評比會。
(九)適時組織黨員開展靈活多樣、嚴肅活潑、注重實效的各類組織活動。
(十)各類組織生活要做到有記錄、有總結、有彙報。
五、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為加強黨支部思想政治工作,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證和精神動力,根據本局黨建工作實際,制定本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及時傳達上級黨組織的指示、決定和文件,結合黨支部實際,討論黨支部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提出建議。
(二)組織黨員幹部學習政治理論,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學習黨章和黨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思想覺悟和政治理論水平,增強黨性修養。
(三)建立黨員情況一覽表,組織生活會和支部大會紀錄,黨員好人好事記錄本,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登記冊。
(四)定期對黨員進行考核,黨員每半年向黨支部書面彙報一次思想,作為支部考核的依據;黨支部每年向局黨組彙報一次對黨員考核的結果。
(五)討論發展黨員的,制定培養、教育和考察積極分子的具體措施,檢查落實情況,討論預備黨員的轉正問題。
(六)定期對黨員進行黨史、黨的優良傳統的教育,組織黨員觀看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黨風、黨紀電視片,參觀革命遺址。
聽取先進人物典型事跡介紹,使黨員受到生動的思想政治教育。
(七)督促支部黨員,履行好各自職責,開展各類文體活動,活躍文化生活,不斷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六、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按照上級黨組織的統一部署,每年進行一次,目的在於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二)民主評議黨員必須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平等的原則,按照評議的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三)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主要分六個階段進行:
1.組織準備階段。黨支部要結合本部門黨員隊伍現狀的實際,又針對性地制定好具體評議工作的計劃,確定本次評議的重點,明確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召開黨員大會進行動員,做好思想發動工作。
2.學習教育階段。要緊密聯繫當前形勢,任務和黨員的思想實際,組織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中央、省、市、縣委的有關文件,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由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活動,提高教育實效。
3.自我總結階段。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每個黨員要對照黨員標準和評議內容,認真總結一年來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肯定情況,找准問題,明確方向。
4.民主評議階段。評議前,當支部要聽取黨外群眾對本支部黨員的意見。評議以支部大會的形式,先由黨員自我總結,然後對黨員逐個進行評議。評議中要敢於觸及思想,認真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自覺參加評議活動。
5.組織審定階段。認真召開好黨支部會議。支部對黨內外群眾評議的情況,在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後,形成組織意見,及時反饋給黨員本人。黨支部評議意見的反饋,由局支部負責實施。
6.表彰處理階段。對模範作用突出的黨員,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局黨組批審,可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對評議中暴露的違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嚴肅處理。對不合格黨員,要妥善做好組織處理工作。
(四)評議工作結束後,支部形成總結材料,接受檢查和驗收,對達不到要求的支部要進行補課。
(五)對民主評議黨員的各種文件,鑑定材料等,按規定裝入工作資料盒,以便查閱。
(六)預備黨員參加評議,不平定等次。臨時外借的黨員須回本支部參加民主評議活動。
七、黨支部黨費繳納制度
按期繳納黨費是黨員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為強化黨員意識,支部制定了明確的黨費繳納制度。繳納時間:按月繳納。繳納金額:按每人每月工資的一定比例上交。收繳要求:不許一次性交納幾個月的黨費,不許代交黨費。如經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黨內批評教育。無故遲交、不交,一次給予口頭批評,三次以上(含三次)者,給予通報批評。因故遲交者,應主動向黨支部說明原因。組委負責定時收繳黨費,添冊登記並按時上交上級組織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