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幾點思考十九屆中紀委四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新形勢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保障基層案件質量是基礎,作為紀檢監察機關關口、出口和窗口的審理部門,必須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打造基層案件質量「零瑕疵」工程,維護鐵的紀律。
一、提升基層案件質量的經驗做法一是對標對表查問題。定期組建檢查組,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案件質量評查表》,從基礎材料、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處分執行5大方面16個評分項目著手,逐項對照、逐案打分,建立問題清單,做到「一案一評分」、「一案一清單」。同時,根據案件質量評分情況,匯總梳理問題清單,總結提煉共性問題,填寫《問題清單反饋表》,通過當面溝通、集中通報、書面反饋等逐一反饋,提出整改建議,實行銷號管理,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適時進行「回頭看」,通過以查促改,提高案件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二是鄉案縣審嚴把關。制定《關於鄉案縣審工作的規定》,明確鄉鎮紀委對所辦案件提出初審意見後,交由委機關審理室審核,形成一致審理意見後,再由鄉鎮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初核、立案、移送審理等手續是否規範到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涉案款物是否按規定處置到位等逐一審查,並按照確認主體身份、核對程序手續、核實事實證據、審核定性條規、甄別情節態度、跟蹤處置執行等步驟,發揮審核把關職能。截至目前,鄉案縣審案件x起,處分x人,無一人提出申訴。
三是特色課堂補短板。針對基層審理工作存在的水平不高、業務不精等問題,定期開設審理業務微課堂,圍繞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相關黨紀條規政策和業務專題解讀、典型案例模擬審理分析點評、疑難問題解答和經驗分享等,從審理程序、案件定性、證據審查等方面進行輔導訓練,提升基層審理人員業務能力。為延伸培訓效果,設立審理流動課堂,從審理人才庫中抽選精幹人員,成立審理流動指導小組,主動深入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進行業務指導、答疑解惑。目前已舉辦審理微課堂x次、流動課堂x次,培訓x人次。
四是動態跟蹤嚴執行。健全違紀違法人員處分決定執行動態跟蹤督辦管理體系,將全部審結案件錄入台賬,分門別類梳理不同種類的處分對年度考核、職級和工資方面的影響以及影響期限等,由案件主審人跟蹤督辦,進行銷號管理,全力打通審查調查「最後一公里」。出台《xx縣紀律處分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縣紀委、組織、編辦、財政、人社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釐清各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責,定期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處分執行環環相扣,落實到位。
二、存在問題一是辦案人員學習意識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工作實際看,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在處理具體問題過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准、事實調查掌握不清等問題,過度依賴上級紀委業務指導和審核。
有的對新業務知識理解不深不透,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辦案件,程序意識不強。
有的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缺乏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紀法銜接不能有效貫通。
二是監督執紀問責不夠精準,存在人情干擾。基層區域小,熟人社會特徵明顯,加之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生活圈子比較小,存在被「打招呼」現象,「人情社會」制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效開展。
少數紀檢監察幹部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維持不了和諧的人際關係,有時抹不開面子、下不了決心處理,導致不能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難以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和最大化。
三是人員配備結構不夠合理,人員素質不高。除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外,鄉鎮紀委委員基本都是身兼多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現象。
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也存在知識結構單一、業務不精現狀,在查辦案件中出現囫圇吞棗等問題,有的單位甚至一年「零案件」。此外,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普遍配備不足,人員不穩定,變動較頻繁,不少新進幹部未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或從事時間較短,難以保證案件審查審理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紀律處分執行不夠到位,損害黨紀權威。以往案件更多關註定性量紀,案件辦結後,放鬆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之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等原因,少數案件黨處分執行不到位。
個別鄉鎮紀檢幹部認為處分決定下發後,案件就完成了,忽視處分決定送達、歸檔以及違紀人員工資、職級調整等處分執行後續工作,導致個別受處分人員當年年度考核等存在錯定考核檔次等問題,損害黨紀權威性嚴肅性。
三、新形勢下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建議一是加強指導培訓,化解基層幹部辦案本領恐慌難題。一方面建立業務指導體系,通過分組劃片、下基層結對共建等形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業務諮詢指導網,編印適用性強的案件審理工作文書案例庫、資料庫,方便辦案人員學習使用。另一方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通過視頻指導答覆、場景模擬交流等,進一步總結辦案經驗,反思辦案得失,探討成案方法,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幹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破解人情干擾多執紀不通暢難題。制定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明確報告方式及報告內容,強化對基層執紀審查的同步知情和工作指導。
規範問題線索處置,強化信訪督辦,形成發現、交辦、反饋、上報等閉環管理,實現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源頭管控。
強化責任督導,實行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不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鄉鎮和派駐機構進行約談,督促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把責任和壓力傳導下去。
三是整合審查資源,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配備問題。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對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儘量確保紀檢幹部的穩定性,同時,要將黨性強、基礎好、肯鑽研的人員及時調整到鄉鎮紀檢隊伍,保證人員素質過硬。
縣級紀委要抓好人才庫建設,注重從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篩選熟悉辦案業務或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業務能力突出的人才,擴充辦案和陪護人才庫,合理調配人員,充實辦案力量。
四是完善案件評查機制,補齊基層辦案質量不高短板。堅持查審聯合、上下聯動相結合,推行聯繫指導的紀檢監察室和審理室共同參加檢查,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各自認領、分工負責整改。定期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構建以年度定期評查為主、專項評查為補充的評查機制。檢查與培訓相結合,檢查中同步組織觀摩優秀案卷等活動,以質量評查促業務提升。質量評查與成果轉化相結合,既點明問題,也表彰優秀案例,將檢查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落實處分決定執行,做好紀律審查後半篇文章。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會同等相關部門對受處分人員黨籍、職務、職權、待遇事項、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防止出現「打白條」「搞變通」現象,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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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監委基層減負監督檢查工作報告 8篇[朗讀]
十九屆中紀委四次全會明確提出建設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推動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新形勢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保障基層案件質量是基礎,作為紀檢監察機關關口、出口和窗口的審理部門,必須準確把握職責定位,切實加強對鄉鎮紀委和派駐機構案件審理工作業務指導,打造基層案件質量「零瑕疵」工程,維護鐵的紀律。
一、提升基層案件質量的經驗做法
一是對標對表查問題。定期組建檢查組,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案件質量評查表》,從基礎材料、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處分執行5大方面16個評分項目著手,逐項對照、逐案打分,建立問題清單,做到「一案一評分」、「一案一清單」。同時,根據案件質量評分情況,匯總梳理問題清單,總結提煉共性問題,填寫《問題清單反饋表》,通過當面溝通、集中通報、書面反饋等逐一反饋,提出整改建議,實行銷號管理,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適時進行「回頭看」,通過以查促改,提高案件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二是鄉案縣審嚴把關。制定《關於鄉案縣審工作的規定》,明確鄉鎮紀委對所辦案件提出初審意見後,交由委機關審理室審核,形成一致審理意見後,再由鄉鎮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初核、立案、移送審理等手續是否規範到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涉案款物是否按規定處置到位等逐一審查,並按照確認主體身份、核對程序手續、核實事實證據、審核定性條規、甄別情節態度、跟蹤處置執行等步驟,發揮審核把關職能。截至目前,鄉案縣審案件x起,處分x人,無一人提出申訴。
三是特色課堂補短板。針對基層審理工作存在的水平不高、業務不精等問題,定期開設審理業務微課堂,圍繞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相關黨紀條規政策和業務專題解讀、典型案例模擬審理分析點評、疑難問題解答和經驗分享等,從審理程序、案件定性、證據審查等方面進行輔導訓練,提升基層審理人員業務能力。為延伸培訓效果,設立審理流動課堂,從審理人才庫中抽選精幹人員,成立審理流動指導小組,主動深入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進行業務指導、答疑解惑。目前已舉辦審理微課堂x次、流動課堂x次,培訓x人次。
四是動態跟蹤嚴執行。健全違紀違法人員處分決定執行動態跟蹤督辦管理體系,將全部審結案件錄入台賬,分門別類梳理不同種類的處分對年度考核、職級和工資方面的影響以及影響期限等,由案件主審人跟蹤督辦,進行銷號管理,全力打通審查調查「最後一公里」。出台《xx縣紀律處分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縣紀委、組織、編辦、財政、人社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釐清各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責,定期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處分執行環環相扣,落實到位。
二、存在問題
一是辦案人員學習意識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工作實際看,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在處理具體問題過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准、事實調查掌握不清等問題,過度依賴上級紀委業務指導和審核;有的對新業務知識理解不深不透,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辦案件,程序意識不強;有的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缺乏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紀法銜接不能有效貫通。
二是監督執紀問責不夠精準,存在人情干擾。基層區域小,熟人社會特徵明顯,加之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生活圈子比較小,存在被「打招呼」現象,「人情社會」制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效開展;少數紀檢監察幹部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維持不了和諧的人際關係,有時抹不開面子、下不了決心處理,導致不能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難以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和最大化。
三是人員配備結構不夠合理,人員素質不高。除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外,鄉鎮紀委委員基本都是身兼多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現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也存在知識結構單一、業務不精現狀,在查辦案件中出現囫圇吞棗等問題,有的單位甚至一年「零案件」。此外,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普遍配備不足,人員不穩定,變動較頻繁,不少新進幹部未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或從事時間較短,難以保證案件審查審理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紀律處分執行不夠到位,損害黨紀權威。以往案件更多關註定性量紀,案件辦結後,放鬆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之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等原因,少數案件黨處分執行不到位;個別鄉鎮紀檢幹部認為處分決定下發後,案件就完成了,忽視處分決定送達、歸檔以及違紀人員工資、職級調整等處分執行後續工作,導致個別受處分人員當年年度考核等存在錯定考核檔次等問題,損害黨紀權威性嚴肅性。
三、新形勢下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建議
一是加強指導培訓,化解基層幹部辦案本領恐慌難題。一方面建立業務指導體系,通過分組劃片、下基層結對共建等形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業務諮詢指導網,編印適用性強的案件審理工作文書案例庫、資料庫,方便辦案人員學習使用。另一方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通過視頻指導答覆、場景模擬交流等,進一步總結辦案經驗,反思辦案得失,探討成案方法,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幹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破解人情干擾多執紀不通暢難題。制定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明確報告方式及報告內容,強化對基層執紀審查的同步知情和工作指導;規範問題線索處置,強化信訪督辦,形成發現、交辦、反饋、上報等閉環管理,實現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源頭管控;強化責任督導,實行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不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鄉鎮和派駐機構進行約談,督促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把責任和壓力傳導下去。
三是整合審查資源,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配備問題。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對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儘量確保紀檢幹部的穩定性,同時,要將黨性強、基礎好、肯鑽研的人員及時調整到鄉鎮紀檢隊伍,保證人員素質過硬;縣級紀委要抓好人才庫建設,注重從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篩選熟悉辦案業務或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業務能力突出的人才,擴充辦案和陪護人才庫,合理調配人員,充實辦案力量。
四是完善案件評查機制,補齊基層辦案質量不高短板。堅持查審聯合、上下聯動相結合,推行聯繫指導的紀檢監察室和審理室共同參加檢查,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各自認領、分工負責整改。定期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構建以年度定期評查為主、專項評查為補充的評查機制。檢查與培訓相結合,檢查中同步組織觀摩優秀案卷等活動,以質量評查促業務提升。質量評查與成果轉化相結合,既點明問題,也表彰優秀案例,將檢查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落實處分決定執行,做好紀律審查後半篇文章。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會同等相關部門對受處分人員黨籍、職務、職權、待遇事項、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防止出現「打白條」「搞變通」現象,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一、提升基層案件質量的經驗做法
一是對標對表查問題。定期組建檢查組,對全縣紀檢監察組織自辦案件進行全面檢查,對照《案件質量評查表》,從基礎材料、程序手續、事實證據、定性處理、處分執行5大方面16個評分項目著手,逐項對照、逐案打分,建立問題清單,做到「一案一評分」、「一案一清單」。同時,根據案件質量評分情況,匯總梳理問題清單,總結提煉共性問題,填寫《問題清單反饋表》,通過當面溝通、集中通報、書面反饋等逐一反饋,提出整改建議,實行銷號管理,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適時進行「回頭看」,通過以查促改,提高案件質量意識和業務能力。
二是鄉案縣審嚴把關。制定《關於鄉案縣審工作的規定》,明確鄉鎮紀委對所辦案件提出初審意見後,交由委機關審理室審核,形成一致審理意見後,再由鄉鎮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在審核過程中,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對初核、立案、移送審理等手續是否規範到位,違紀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涉案款物是否按規定處置到位等逐一審查,並按照確認主體身份、核對程序手續、核實事實證據、審核定性條規、甄別情節態度、跟蹤處置執行等步驟,發揮審核把關職能。截至目前,鄉案縣審案件x起,處分x人,無一人提出申訴。
三是特色課堂補短板。針對基層審理工作存在的水平不高、業務不精等問題,定期開設審理業務微課堂,圍繞審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通過相關黨紀條規政策和業務專題解讀、典型案例模擬審理分析點評、疑難問題解答和經驗分享等,從審理程序、案件定性、證據審查等方面進行輔導訓練,提升基層審理人員業務能力。為延伸培訓效果,設立審理流動課堂,從審理人才庫中抽選精幹人員,成立審理流動指導小組,主動深入派駐機構和鄉鎮紀委,進行業務指導、答疑解惑。目前已舉辦審理微課堂x次、流動課堂x次,培訓x人次。
四是動態跟蹤嚴執行。健全違紀違法人員處分決定執行動態跟蹤督辦管理體系,將全部審結案件錄入台賬,分門別類梳理不同種類的處分對年度考核、職級和工資方面的影響以及影響期限等,由案件主審人跟蹤督辦,進行銷號管理,全力打通審查調查「最後一公里」。出台《xx縣紀律處分執行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縣紀委、組織、編辦、財政、人社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釐清各部門在處分決定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責,定期加強協調聯動,確保處分執行環環相扣,落實到位。
二、存在問題
一是辦案人員學習意識不強,業務水平不高。紀檢監察工作的特殊性,客觀上要求基層紀檢監察幹部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從工作實際看,一些基層紀檢監察幹部在處理具體問題過程中,存在思考不深、案件定性不准、事實調查掌握不清等問題,過度依賴上級紀委業務指導和審核;有的對新業務知識理解不深不透,按照「老模式」「老套路」查辦案件,程序意識不強;有的在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缺乏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紀法銜接不能有效貫通。
二是監督執紀問責不夠精準,存在人情干擾。基層區域小,熟人社會特徵明顯,加之紀檢監察幹部工作、生活圈子比較小,存在被「打招呼」現象,「人情社會」制約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有效開展;少數紀檢監察幹部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擔心自己管多了幹部不理解,維持不了和諧的人際關係,有時抹不開面子、下不了決心處理,導致不能精準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難以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和最大化。
三是人員配備結構不夠合理,人員素質不高。除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外,鄉鎮紀委委員基本都是身兼多職,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職能泛化、事事參與、職責弱化等現象;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配備也存在知識結構單一、業務不精現狀,在查辦案件中出現囫圇吞棗等問題,有的單位甚至一年「零案件」。此外,基層紀檢監察幹部普遍配備不足,人員不穩定,變動較頻繁,不少新進幹部未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或從事時間較短,難以保證案件審查審理工作的連續性。
四是紀律處分執行不夠到位,損害黨紀權威。以往案件更多關註定性量紀,案件辦結後,放鬆了對處分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之受處分人員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不清等原因,少數案件黨處分執行不到位;個別鄉鎮紀檢幹部認為處分決定下發後,案件就完成了,忽視處分決定送達、歸檔以及違紀人員工資、職級調整等處分執行後續工作,導致個別受處分人員當年年度考核等存在錯定考核檔次等問題,損害黨紀權威性嚴肅性。
三、新形勢下提高基層案件質量的建議
一是加強指導培訓,化解基層幹部辦案本領恐慌難題。一方面建立業務指導體系,通過分組劃片、下基層結對共建等形式,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覆蓋的業務諮詢指導網,編印適用性強的案件審理工作文書案例庫、資料庫,方便辦案人員學習使用。另一方面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培訓,通過視頻指導答覆、場景模擬交流等,進一步總結辦案經驗,反思辦案得失,探討成案方法,不斷增強紀檢監察幹部依紀依法辦案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強監督管理,破解人情干擾多執紀不通暢難題。制定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向縣紀委報告工作辦法,明確報告方式及報告內容,強化對基層執紀審查的同步知情和工作指導;規範問題線索處置,強化信訪督辦,形成發現、交辦、反饋、上報等閉環管理,實現對基層執紀審查工作的源頭管控;強化責任督導,實行約談制度,對責任心不強、落實監督責任不力的鄉鎮和派駐機構進行約談,督促其加大紀律審查力度,把責任和壓力傳導下去。
三是整合審查資源,解決基層紀檢監察幹部配備問題。鄉鎮黨委要高度重視對查辦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儘量確保紀檢幹部的穩定性,同時,要將黨性強、基礎好、肯鑽研的人員及時調整到鄉鎮紀檢隊伍,保證人員素質過硬;縣級紀委要抓好人才庫建設,注重從公、檢、法、財政、審計等部門篩選熟悉辦案業務或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業務能力突出的人才,擴充辦案和陪護人才庫,合理調配人員,充實辦案力量。
四是完善案件評查機制,補齊基層辦案質量不高短板。堅持查審聯合、上下聯動相結合,推行聯繫指導的紀檢監察室和審理室共同參加檢查,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各自認領、分工負責整改。定期評查與專項評查相結合,構建以年度定期評查為主、專項評查為補充的評查機制。檢查與培訓相結合,檢查中同步組織觀摩優秀案卷等活動,以質量評查促業務提升。質量評查與成果轉化相結合,既點明問題,也表彰優秀案例,將檢查評定結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
五是落實處分決定執行,做好紀律審查後半篇文章。紀檢監察機關要定期會同等相關部門對受處分人員黨籍、職務、職權、待遇事項、處分決定宣布、年度考核、處分材料歸檔等處分決定執行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對存在的問題督促相關單位認真整改,防止出現「打白條」「搞變通」現象,切實維護紀律處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2019年以來,新豐縣紀委監委注重加強對鎮(街)基層辦案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整合基層辦案力量,有效提升鎮(街)紀委辦案能力,推動鎮(街)紀委案件查辦工作效能。
一是加強領導督導,促進整合協作。該縣紀委監委成立了委領導聯繫鎮(街)工作制度,由每一名委班子成員牽頭負責聯繫一個鎮(街),對鎮(街)紀委的重大案件負責指導和協調,集中力量協助辦案,改變過去單獨作戰的方式,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使辦案資源得到有效整合,不斷提高領導和指導基層協作辦案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強交流溝通,助推工作實效。該縣紀委監委整合鎮(街)領導力量,規範辦案程序,不斷完善健全鎮(街)協作辦案隊伍,按照相鄰相近、便於工作的原則,在全縣各鎮(街)劃分監督執紀執法協作片區,由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整合力量加強日常監督、重點工作和重要案件的查處。通過定期召開會議、加強日常聯繫等途徑,達到資源共享、協同作戰和優勢互補,形成整體合力,保證協作配合制度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學習指導,提高業務水平。該縣紀委監委通過集中學習培訓和以案代訓,有針對性、選擇性地抽調基層紀檢幹部參與辦案,通過「傳、幫、帶」加強對各鎮(街)在辦案工作中的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審查、審理、宣布執行以及回訪教育、違紀款物處理等具體操作的指導,確保案件查辦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對各鎮(街)辦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協調處理,不斷提高執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強審核把關,落實鎮案縣審。各鎮(街)辦案基本結束時,將所有材料報送該縣紀委監委審理室,由縣紀委監委審理室初審,並提出指導意見,待相關資料補充完善後,再報縣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審批把關,最後向鎮(街)紀委反饋,確保案件查辦質量。2019年,共審核鎮(街)基層案件53件53人,無人申訴。
紀委監委對於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今年以來,乾縣紀委監委以「三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從「五個維度」入手,有力提升了基層案件質量。
領導包抓強化引領。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副書記具體負責、分管常委(委員)包抓聯繫的管理體系,由分管常委(委員)帶領室部主任每月至少2次深入所包抓鎮(街道)和派駐機構,傳授談話技巧、指導證據調取,規範工作流程,對疑難問題查不足、找根源、議措施,為案件質量提升指明了方向。
抱卷銷號嚴防疏漏。對查否了結或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處理的問題線索,由案件承辦人帶初核了結案卷或「第一種形態」案卷到信訪室、案管室「抱卷銷號」,確保信訪件反映問題全面核查,取證到位、程序規範、處理恰當,經審核發現存在核查處理不到位,程序不規範等方面問題的,一律退回重新核查。
鎮案縣審嚴把關口。把「鎮案縣協審」作為確保基層紀委案件質量的一項重要抓手,進一步健全制度、明確要求、規範程序,強化指導。審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鎮(街道)紀(工)委對違紀違法案件全面初審後報送縣紀委協審,縣紀委審理室對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適用條規、量紀和處理程序方面嚴格審核把關,進一步保障了案件質量。
協同銜接形成合力。強化案件質量共同體意識,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提高司法移送案件質量。建立案件協調溝通機制,明確專人及時相互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或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審理室按程序報批後,書面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查找質量隱患和風險。必要時,案件審理室會同案件監督管理室組織協調檢察院、法院召開聯席會議,就有關問題進行論證,確保紀法銜接順暢高效。
案件評查重點擊破。為解決鎮(街道)紀(工)委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存在的線索處置不規範、簡化辦案程序、定性不准、處分依據偏差等問題,該縣堅持問題導向,探索運用案件評查新形式,指派委機關領導和紀檢監察室幹部組成6個檢查組,對2019年以來鎮(街道)自辦案件全面評查,指出存在問題,建立整改台賬,督促整改銷號,並將辦案新要求新流程新模板整合成冊,作為其借鑑提高的依據,力促審查調查工作穩步提升。
一是加強領導督導,促進整合協作。該縣紀委監委成立了委領導聯繫鎮(街)工作制度,由每一名委班子成員牽頭負責聯繫一個鎮(街),對鎮(街)紀委的重大案件負責指導和協調,集中力量協助辦案,改變過去單獨作戰的方式,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使辦案資源得到有效整合,不斷提高領導和指導基層協作辦案工作的水平。
二是加強交流溝通,助推工作實效。該縣紀委監委整合鎮(街)領導力量,規範辦案程序,不斷完善健全鎮(街)協作辦案隊伍,按照相鄰相近、便於工作的原則,在全縣各鎮(街)劃分監督執紀執法協作片區,由縣紀委監委統一領導,整合力量加強日常監督、重點工作和重要案件的查處。通過定期召開會議、加強日常聯繫等途徑,達到資源共享、協同作戰和優勢互補,形成整體合力,保證協作配合制度落到實處。
三是加強學習指導,提高業務水平。該縣紀委監委通過集中學習培訓和以案代訓,有針對性、選擇性地抽調基層紀檢幹部參與辦案,通過「傳、幫、帶」加強對各鎮(街)在辦案工作中的案件受理、初核、立案審查、審理、宣布執行以及回訪教育、違紀款物處理等具體操作的指導,確保案件查辦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對各鎮(街)辦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協調處理,不斷提高執紀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強審核把關,落實鎮案縣審。各鎮(街)辦案基本結束時,將所有材料報送該縣紀委監委審理室,由縣紀委監委審理室初審,並提出指導意見,待相關資料補充完善後,再報縣紀委監委分管領導審批把關,最後向鎮(街)紀委反饋,確保案件查辦質量。2019年,共審核鎮(街)基層案件53件53人,無人申訴。
紀委監委對於提高基層案件質量幾點思考。
今年以來,乾縣紀委監委以「三化」建設為抓手,全面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從「五個維度」入手,有力提升了基層案件質量。
領導包抓強化引領。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副書記具體負責、分管常委(委員)包抓聯繫的管理體系,由分管常委(委員)帶領室部主任每月至少2次深入所包抓鎮(街道)和派駐機構,傳授談話技巧、指導證據調取,規範工作流程,對疑難問題查不足、找根源、議措施,為案件質量提升指明了方向。
抱卷銷號嚴防疏漏。對查否了結或運用「第一種形態」進行處理的問題線索,由案件承辦人帶初核了結案卷或「第一種形態」案卷到信訪室、案管室「抱卷銷號」,確保信訪件反映問題全面核查,取證到位、程序規範、處理恰當,經審核發現存在核查處理不到位,程序不規範等方面問題的,一律退回重新核查。
鎮案縣審嚴把關口。把「鎮案縣協審」作為確保基層紀委案件質量的一項重要抓手,進一步健全制度、明確要求、規範程序,強化指導。審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鎮(街道)紀(工)委對違紀違法案件全面初審後報送縣紀委協審,縣紀委審理室對案件事實、證據、定性、適用條規、量紀和處理程序方面嚴格審核把關,進一步保障了案件質量。
協同銜接形成合力。強化案件質量共同體意識,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提高司法移送案件質量。建立案件協調溝通機制,明確專人及時相互通報案件辦理情況,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或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審理室按程序報批後,書面商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查找質量隱患和風險。必要時,案件審理室會同案件監督管理室組織協調檢察院、法院召開聯席會議,就有關問題進行論證,確保紀法銜接順暢高效。
案件評查重點擊破。為解決鎮(街道)紀(工)委在案件查辦過程中存在的線索處置不規範、簡化辦案程序、定性不准、處分依據偏差等問題,該縣堅持問題導向,探索運用案件評查新形式,指派委機關領導和紀檢監察室幹部組成6個檢查組,對2019年以來鎮(街道)自辦案件全面評查,指出存在問題,建立整改台賬,督促整改銷號,並將辦案新要求新流程新模板整合成冊,作為其借鑑提高的依據,力促審查調查工作穩步提升。
一、總體情況
根據《2019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安排,8月27日-29日,區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民政局分別對新豐鎮、湘家盪、南湖新區、南湖街道、建設街道開展基層減負督查。從督查的情況看,基層鎮、街道黨政辦和村、社區反映,今年以來,區鎮兩級黨委、政府著重針對精簡文件、改進會風、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創建活動等方面,劃出硬槓槓、強化硬約束,切實為基層鬆綁減負,給基層幹部騰空間。比如像南湖新區堅持給社區幹部減負,逐步完善社區管理事項負面清單,需要社區幹部參加的會議,提前通知並儘量套開會議,減少社區幹部來回奔波的時間,湘家盪需要社區書記主任參加的會議必須向黨工委書記報備。基層幹部普遍反應較好。
二、存在的問題
在督查中發現仍存在著對基層減負重視程度不高、工作推進不平衡,精文減會審核不嚴、數量仍有增加,督檢考核計劃統籌不夠等問題。具體如下:
1.從上級及部門發文量來看,收到的各類文件數量今年1-7月較去年同期都略有增長,存在電子發文和紙質發文重複發的情況。
2.從上級及部門召開的會議量及開展情況看,參加上級或機關部門以及鎮(街道)召開的會議(含視頻會議)同比增減數量存在不平衡情況,基層普遍反映經濟和綜治會議占比相對較多。
3.從上級及部門要求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情況看,迎接各類督查檢查考核項目、數量較往年減少不多;各類督查檢查考核要求備查台賬的情況還是存在;與上級或部門簽訂的「責任狀」及「一票否決」的情況各鎮街道存在不平衡。
4.從政務app清理情況看,這兩年上級要求關注的微信公眾號數量增量較少,但是總量還是很多;通過qq、微信、專用app等載體即時打卡曬成績的情況基本沒有。
5.村(社區)牌子問題,各部門條線要求懸掛的各類牌子,均按照要求清理整頓到位;村(社區)辦事大廳功能區間的布局及資料擺放情況較好。
三、對進一步做好基層減負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是開會儘量明確會議時長。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會議沒有明確會議時長,對基層安排會後工作存在困難,希望會議時間儘量安排在一上班或者下班前,能空出整段時間有利於安排工作。會議布置時,要求分管領導參加的,儘量不同時要求主要領導參加,以便幹部騰出時間更好地開展工作、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基層。
二是服務調研更有針對性。現在市區兩級部門雖下到基層開展服務調研,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幫基層解決問題的少,為調研而調研的、為服務而服務的多,希望接下來的服務調研能帶著問題來,或者徵詢基層需求後,帶著措施和辦法來,切實幫基層解決問題。針對一項調研主題、建議相關部門聯合調研,避免分散調研,增加基層接待負擔。
三是職能部門能更好地為基層服務。日常工作中,街道「屬地責任」是本職工作,對轄區的一些歷史遺留、疑難雜症工作的化解牽頭抓總的責任不可推卸,但也希望區級各職能部門主動行使職權,幫助基層多出出主意,讓基層有堅強的後盾,也能幫基層減輕心理負擔。建議區級各職能部門在轉發上一級通知要求,讓基層填報數據或者工作內容時,先行研究,調整成適合基層實際的填報形式,讓基層更易理解,避免基層填報有誤情況發生。
四、督查考核更具指導性。基層還反映,現在工作督查較多,真正給基層指導較少,希望上級部門能夠在工作開展前和開展時多與基層溝通對接,督促工作進展的同時要更加注重對基層工作的指導,以督促導,讓基層工作更有方向。建議督查考核時多要求電子類台賬,台賬資料的形式更多樣一些,只要工作內容有就可以。另外,現在很多的考核都要求有可看、可展示的陣地,因為老舊社區資源有限很難拓展,基層建議具體考核最好能夠區別對待。
根據《2019年度督查檢查考核計劃》安排,8月27日-29日,區紀委、區政府督查室、區民政局分別對新豐鎮、湘家盪、南湖新區、南湖街道、建設街道開展基層減負督查。從督查的情況看,基層鎮、街道黨政辦和村、社區反映,今年以來,區鎮兩級黨委、政府著重針對精簡文件、改進會風、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創建活動等方面,劃出硬槓槓、強化硬約束,切實為基層鬆綁減負,給基層幹部騰空間。比如像南湖新區堅持給社區幹部減負,逐步完善社區管理事項負面清單,需要社區幹部參加的會議,提前通知並儘量套開會議,減少社區幹部來回奔波的時間,湘家盪需要社區書記主任參加的會議必須向黨工委書記報備。基層幹部普遍反應較好。
二、存在的問題
在督查中發現仍存在著對基層減負重視程度不高、工作推進不平衡,精文減會審核不嚴、數量仍有增加,督檢考核計劃統籌不夠等問題。具體如下:
1.從上級及部門發文量來看,收到的各類文件數量今年1-7月較去年同期都略有增長,存在電子發文和紙質發文重複發的情況。
2.從上級及部門召開的會議量及開展情況看,參加上級或機關部門以及鎮(街道)召開的會議(含視頻會議)同比增減數量存在不平衡情況,基層普遍反映經濟和綜治會議占比相對較多。
3.從上級及部門要求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情況看,迎接各類督查檢查考核項目、數量較往年減少不多;各類督查檢查考核要求備查台賬的情況還是存在;與上級或部門簽訂的「責任狀」及「一票否決」的情況各鎮街道存在不平衡。
4.從政務app清理情況看,這兩年上級要求關注的微信公眾號數量增量較少,但是總量還是很多;通過qq、微信、專用app等載體即時打卡曬成績的情況基本沒有。
5.村(社區)牌子問題,各部門條線要求懸掛的各類牌子,均按照要求清理整頓到位;村(社區)辦事大廳功能區間的布局及資料擺放情況較好。
三、對進一步做好基層減負工作的意見建議
一是開會儘量明確會議時長。目前仍有相當數量的會議沒有明確會議時長,對基層安排會後工作存在困難,希望會議時間儘量安排在一上班或者下班前,能空出整段時間有利於安排工作。會議布置時,要求分管領導參加的,儘量不同時要求主要領導參加,以便幹部騰出時間更好地開展工作、服務群眾、服務企業、服務基層。
二是服務調研更有針對性。現在市區兩級部門雖下到基層開展服務調研,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幫基層解決問題的少,為調研而調研的、為服務而服務的多,希望接下來的服務調研能帶著問題來,或者徵詢基層需求後,帶著措施和辦法來,切實幫基層解決問題。針對一項調研主題、建議相關部門聯合調研,避免分散調研,增加基層接待負擔。
三是職能部門能更好地為基層服務。日常工作中,街道「屬地責任」是本職工作,對轄區的一些歷史遺留、疑難雜症工作的化解牽頭抓總的責任不可推卸,但也希望區級各職能部門主動行使職權,幫助基層多出出主意,讓基層有堅強的後盾,也能幫基層減輕心理負擔。建議區級各職能部門在轉發上一級通知要求,讓基層填報數據或者工作內容時,先行研究,調整成適合基層實際的填報形式,讓基層更易理解,避免基層填報有誤情況發生。
四、督查考核更具指導性。基層還反映,現在工作督查較多,真正給基層指導較少,希望上級部門能夠在工作開展前和開展時多與基層溝通對接,督促工作進展的同時要更加注重對基層工作的指導,以督促導,讓基層工作更有方向。建議督查考核時多要求電子類台賬,台賬資料的形式更多樣一些,只要工作內容有就可以。另外,現在很多的考核都要求有可看、可展示的陣地,因為老舊社區資源有限很難拓展,基層建議具體考核最好能夠區別對待。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不斷深入,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對鄉鎮紀委查辦案件工作高度重視,鄉鎮自辦案件質量和數量大幅度提升,一些違法違紀的農村黨員幹部受到嚴肅處理,辦案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從目前情況來看,鄉鎮紀委還是難以查辦經濟類案件,特別是貪污賄賂類案件。為此,筆者就如何破解基層紀委辦案難進行了調研。
一、原因
鄉鎮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神經末梢,查處的對象主要是鄉鎮一般幹部和村黨員幹部。出現基層紀委辦案難,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
(一)客觀方面。
權責不對等。大部分鄉鎮紀委沒有內設機構,面對上級紀委及其內設室下派的各種任務,權小責大,機構設置不足以支撐其所承擔的責任,而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村組資金的規模不斷擴大,農村違紀違法案件呈攀升態勢,鄉鎮查辦案件面臨嚴峻考驗。
業務不夠熟。現在,腐敗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化、智能化、多樣化,而鄉鎮紀委還是停留在過去的老方式、舊思維,基本上依靠一頁紙、一支筆、一張嘴進行辦案,對於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偽存真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如何在紛繁複雜的環節中抓住案件重點,缺乏針對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夠,能力欠缺。鄉鎮紀委工作人員中,流動性較大,新人較多,能克難攻堅的主談突破高手少,精通審計查賬、找人追贓、協調關係的能人缺乏,善於分析、能寫材料的人才欠缺。辦案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外出學習培訓少,接受新觀念、學習新知識的機會少,導致整體素質不高。
(二)主觀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偏差。一方面,部分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認識上有偏差,對辦案工作不夠重視,擔心查辦案件會影響到上級對本單位及本人的評價,影響到評選表彰,影響到集體利益,更怕「拔出蘿蔔帶出泥」,對本單位暴露出來的問題總是積極「護短」「避丑」,想辦法去捂著、掖著,甚至是壓著,有的即使案發也不積極配合,極大地制約了查辦案件工作的開展。一方面,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對案件查辦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經濟發展好就好,查辦案件做好做壞對評優評先沒有影響,但卻會影響黨委、政府形象,遇到查辦案件總是找藉口推託,甚至只說不做。一方面,一些紀檢監察幹部把落實「三轉」當成泛泛要求,仍然「熱衷」干「副業」,沒有將主要精力放在主業上。出現彙報總結中提 「三轉」,但在實際工作舉措「不轉」的現象,導致無人查案。
二是政治覺悟不強。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片面理解「有為才有位」,感到如果不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事務,只專司監督工作,有可能被一些領導同志認為不懂經濟,以後交流機會少,提升空間也狹小,得不到提拔重用。有的只想著與黨委搞好關係,以便將來謀求好的位置,甚至即使發現問題,也幫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錯誤地認為自己原來參與的中心工作被「拿掉」後,感覺說話辦事失去了話語權,工作起來心有餘而「威」不足。歸根到底,是這些鄉鎮紀委書記政治覺悟不強,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缺乏清醒的認識,認為查辦案件多少與自身利益無關,但卻存在「吃力不討好」的風險,於是抱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甚至抱著「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對違紀違法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是缺乏擔當精神。面對各種關係網說情、打招呼,有些鄉鎮紀委書記怕得罪人,不敢辦案。查辦案件觸碰各方利益,有些人怕查出問題影響自己和同事、領導的關係,耽誤仕途發展而不願查。有的上級領導打招呼,辦案人員對反映的問題不敢大膽調查,存在著擔心情緒、畏難情緒,擔心查出問題得罪人,更怕以後遭到打擊報復。
二、對策
鄉鎮紀委職能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關係到農村黨風政風建設的成效,鄉鎮紀委查案工作必須輕裝上陣。
(一)提高覺悟,認識到位。鄉鎮主要領導要認真學習,加強思想教育,充分認識查辦案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地位。鄉鎮黨委要切實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黨委中心工作來抓,做到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為鄉鎮紀委創造必要的辦案條件,如做到人員、車輛、時間、經費四落實。鄉鎮紀委既要向上級紀委報告情況,又要多向鄉鎮主要領導彙報和溝通,爭取鄉鎮黨委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查案時做到多請示、多彙報,把紀委的意見變成黨委的決策。同時,要克服畏難情緒,樹立「有案不查是失職,查不了案子不稱職」的思想,變「不想查、不敢查」為積極主動地去查。
(二)明確責任,突出主業。真正落實鄉鎮黨委在黨風政風和反腐敗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把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對紀委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使黨委主要領導旗幟鮮明地支持紀委查辦案件,為查辦案件工作排憂解難創造條件。突出上級紀委在鄉鎮查辦案件中的主導作用,將涉及鄉鎮中層以下和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黨員幹部的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處和處分情況報上級紀委,並以上級紀委的處置意見為主,為鄉鎮紀委辦案排除阻力。鄉鎮紀委要真正落實「三轉」,聚焦主業,種好「責任田」。此外,還要探索在鄉鎮紀委建立反腐敗協調機構,形成縱橫聯動,整體協作的辦案格局,凝聚力量查辦案件。
(三)整合力量,優勢互補。建立健全「辦案人才庫」制度,由縣紀委牽頭組建本地辦案人才庫,保障查辦案件人才支持。建立健全辦案協作區制度,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均衡、地域相近原則,科學劃分辦案協作區,指定縣紀委副書記全權負責案件調查的業務指導、人員抽調等具體工作,突出異地交叉、聯合辦案,實行掛案、督辦制度。在基層紀委查案遇到困難時要堅持做到「四不」,即對有影響的人物為違紀違法者說情時,主動承擔壓力不迴避;當下屬單位對違紀違法人員包庇時,及時給予批評不留情;當鄉鎮辦案受阻時,態度鮮明地為他們撐腰壯膽不含糊;當有人藉口查案影響時,堅持把案件一查到底不動搖。
(四)加強培訓,考核上移。鄉鎮紀委委員是由鄉鎮黨代會選舉產生,由鄉鎮幹部擔任,絕大多數沒有受過專業培訓,業務能力較弱,今後應儘量選配專業對口的人員,紀委委員的候選人應先由鄉鎮擬定,報上級紀委把關並審核後再進行選舉。此外,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有時會由於工作性質原因,在民主測評、考核中得分相對較低,也會導致有些人積極性不高,在查辦案件工作中「避重就輕」,造成預防、監督、懲處不到位。因此,對鄉鎮紀檢監察幹部考核測評應以上級紀委意見為主,特別是鄉鎮紀委書記年度考核應由上級紀委負責,以利於紀檢監察幹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大膽地開展工作。
(五)強化督查,嚴格考核。縣級紀委要落實專人負責案件的跟蹤督辦。可採取直接督辦、電話督辦、協調督辦等形式,對轉下級辦理並要報結果的案件,實行定期督辦。縣紀委領導要多到查案工作滯後,尤其是辦案「空白」的鄉鎮紀委進行辦案指導,幫助排查案件線索,理清辦案思路,傳授辦案技能,參與指導辦案工作。尤其是對鄉鎮紀委是否落實「三轉」進行重點督查。同時,縣級紀委要對鄉鎮紀委辦案工作建立獎懲機制。每年都要對鄉鎮紀委落實辦案目標責任制進行嚴格考核,評選出辦案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並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表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重用;對全年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紀委書記要在每年紀委全會上說明原因;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壓案不查或查處不力走過場,致使群眾越級上訪或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所在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的責任;對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一般情況下不能評為紀檢工作先進單位。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平淡,不適宜擔任紀委工作的人員予以調離崗位。培養業務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年輕幹部擔任紀委書記,不斷提高紀檢隊伍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一、原因
鄉鎮紀委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的神經末梢,查處的對象主要是鄉鎮一般幹部和村黨員幹部。出現基層紀委辦案難,有客觀因素,也有主觀原因。
(一)客觀方面。
權責不對等。大部分鄉鎮紀委沒有內設機構,面對上級紀委及其內設室下派的各種任務,權小責大,機構設置不足以支撐其所承擔的責任,而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尤其是村組資金的規模不斷擴大,農村違紀違法案件呈攀升態勢,鄉鎮查辦案件面臨嚴峻考驗。
業務不夠熟。現在,腐敗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隱蔽化、智能化、多樣化,而鄉鎮紀委還是停留在過去的老方式、舊思維,基本上依靠一頁紙、一支筆、一張嘴進行辦案,對於如何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如何去偽存真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如何在紛繁複雜的環節中抓住案件重點,缺乏針對性的方法技巧,策略不夠,能力欠缺。鄉鎮紀委工作人員中,流動性較大,新人較多,能克難攻堅的主談突破高手少,精通審計查賬、找人追贓、協調關係的能人缺乏,善於分析、能寫材料的人才欠缺。辦案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外出學習培訓少,接受新觀念、學習新知識的機會少,導致整體素質不高。
(二)主觀方面。
一是思想認識偏差。一方面,部分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認識上有偏差,對辦案工作不夠重視,擔心查辦案件會影響到上級對本單位及本人的評價,影響到評選表彰,影響到集體利益,更怕「拔出蘿蔔帶出泥」,對本單位暴露出來的問題總是積極「護短」「避丑」,想辦法去捂著、掖著,甚至是壓著,有的即使案發也不積極配合,極大地制約了查辦案件工作的開展。一方面,部分鄉鎮紀委書記對案件查辦工作認識不到位,認為經濟發展好就好,查辦案件做好做壞對評優評先沒有影響,但卻會影響黨委、政府形象,遇到查辦案件總是找藉口推託,甚至只說不做。一方面,一些紀檢監察幹部把落實「三轉」當成泛泛要求,仍然「熱衷」干「副業」,沒有將主要精力放在主業上。出現彙報總結中提 「三轉」,但在實際工作舉措「不轉」的現象,導致無人查案。
二是政治覺悟不強。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片面理解「有為才有位」,感到如果不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事務,只專司監督工作,有可能被一些領導同志認為不懂經濟,以後交流機會少,提升空間也狹小,得不到提拔重用。有的只想著與黨委搞好關係,以便將來謀求好的位置,甚至即使發現問題,也幫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另一方面,有些鄉鎮紀委書記錯誤地認為自己原來參與的中心工作被「拿掉」後,感覺說話辦事失去了話語權,工作起來心有餘而「威」不足。歸根到底,是這些鄉鎮紀委書記政治覺悟不強,對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缺乏清醒的認識,認為查辦案件多少與自身利益無關,但卻存在「吃力不討好」的風險,於是抱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心態,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甚至抱著「與人方便就是與己方便」,對違紀違法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三是缺乏擔當精神。面對各種關係網說情、打招呼,有些鄉鎮紀委書記怕得罪人,不敢辦案。查辦案件觸碰各方利益,有些人怕查出問題影響自己和同事、領導的關係,耽誤仕途發展而不願查。有的上級領導打招呼,辦案人員對反映的問題不敢大膽調查,存在著擔心情緒、畏難情緒,擔心查出問題得罪人,更怕以後遭到打擊報復。
二、對策
鄉鎮紀委職能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關係到農村黨風政風建設的成效,鄉鎮紀委查案工作必須輕裝上陣。
(一)提高覺悟,認識到位。鄉鎮主要領導要認真學習,加強思想教育,充分認識查辦案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中的重要地位。鄉鎮黨委要切實把查辦案件工作作為黨委中心工作來抓,做到統一研究,統一部署,為鄉鎮紀委創造必要的辦案條件,如做到人員、車輛、時間、經費四落實。鄉鎮紀委既要向上級紀委報告情況,又要多向鄉鎮主要領導彙報和溝通,爭取鄉鎮黨委的理解和大力支持,在查案時做到多請示、多彙報,把紀委的意見變成黨委的決策。同時,要克服畏難情緒,樹立「有案不查是失職,查不了案子不稱職」的思想,變「不想查、不敢查」為積極主動地去查。
(二)明確責任,突出主業。真正落實鄉鎮黨委在黨風政風和反腐敗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把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對紀委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納入工作目標考核,使黨委主要領導旗幟鮮明地支持紀委查辦案件,為查辦案件工作排憂解難創造條件。突出上級紀委在鄉鎮查辦案件中的主導作用,將涉及鄉鎮中層以下和重點部門、關鍵崗位黨員幹部的問題線索處置、案件查處和處分情況報上級紀委,並以上級紀委的處置意見為主,為鄉鎮紀委辦案排除阻力。鄉鎮紀委要真正落實「三轉」,聚焦主業,種好「責任田」。此外,還要探索在鄉鎮紀委建立反腐敗協調機構,形成縱橫聯動,整體協作的辦案格局,凝聚力量查辦案件。
(三)整合力量,優勢互補。建立健全「辦案人才庫」制度,由縣紀委牽頭組建本地辦案人才庫,保障查辦案件人才支持。建立健全辦案協作區制度,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均衡、地域相近原則,科學劃分辦案協作區,指定縣紀委副書記全權負責案件調查的業務指導、人員抽調等具體工作,突出異地交叉、聯合辦案,實行掛案、督辦制度。在基層紀委查案遇到困難時要堅持做到「四不」,即對有影響的人物為違紀違法者說情時,主動承擔壓力不迴避;當下屬單位對違紀違法人員包庇時,及時給予批評不留情;當鄉鎮辦案受阻時,態度鮮明地為他們撐腰壯膽不含糊;當有人藉口查案影響時,堅持把案件一查到底不動搖。
(四)加強培訓,考核上移。鄉鎮紀委委員是由鄉鎮黨代會選舉產生,由鄉鎮幹部擔任,絕大多數沒有受過專業培訓,業務能力較弱,今後應儘量選配專業對口的人員,紀委委員的候選人應先由鄉鎮擬定,報上級紀委把關並審核後再進行選舉。此外,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有時會由於工作性質原因,在民主測評、考核中得分相對較低,也會導致有些人積極性不高,在查辦案件工作中「避重就輕」,造成預防、監督、懲處不到位。因此,對鄉鎮紀檢監察幹部考核測評應以上級紀委意見為主,特別是鄉鎮紀委書記年度考核應由上級紀委負責,以利於紀檢監察幹部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大膽地開展工作。
(五)強化督查,嚴格考核。縣級紀委要落實專人負責案件的跟蹤督辦。可採取直接督辦、電話督辦、協調督辦等形式,對轉下級辦理並要報結果的案件,實行定期督辦。縣紀委領導要多到查案工作滯後,尤其是辦案「空白」的鄉鎮紀委進行辦案指導,幫助排查案件線索,理清辦案思路,傳授辦案技能,參與指導辦案工作。尤其是對鄉鎮紀委是否落實「三轉」進行重點督查。同時,縣級紀委要對鄉鎮紀委辦案工作建立獎懲機制。每年都要對鄉鎮紀委落實辦案目標責任制進行嚴格考核,評選出辦案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並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表現突出的,要優先提拔重用;對全年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紀委書記要在每年紀委全會上說明原因;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違紀問題壓案不查或查處不力走過場,致使群眾越級上訪或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所在鄉鎮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的責任;對沒有查辦案件的鄉鎮一般情況下不能評為紀檢工作先進單位。對責任心不強,工作平淡,不適宜擔任紀委工作的人員予以調離崗位。培養業務素質好、工作能力強的年輕幹部擔任紀委書記,不斷提高紀檢隊伍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