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減少命案發生,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興街道採取六項措施,抓實命案防控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職責。中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命案防範工作,專題進行研究安排,成立由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為雙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第一書記、村支兩委為成員的命案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全街道命案防控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強化各項工作落實。同時,將命案防控工作納入全街道年度目標考核,切實樹牢人命關天意識,把責任落到實處。
街道黨工委書記田仁貴到村開展群眾座談會宣傳法律法規。
二是加強督促檢查、強化責任落實。中興街道紀工委、綜治辦將平安建設暨命案防控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督導內容,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進行追責問責。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田震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法治意識。針對大部分農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遇事容易衝動等情況,中興街道聯合各村攻堅隊結合脫貧攻堅「幫扶」活動開展《刑法》、《婚姻法》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引導群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切實增強群眾法治意識。同時採取微信、標語等方式宣傳典型案例及法治思維,運用網上網下多措並舉,切實營造平安建設濃厚氛圍。
到村督導檢查責任落實。
四是加強矛盾排查、強化糾紛化解。中興街道嚴格執行「屬地管理」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矛盾落到實處,同時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強化矛盾糾紛聯動排查,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個案補貼獎勵制度,月例會、月報告制度,緊盯婚戀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等重點矛盾問題,全面深入開展易引發命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轉刑」、「刑轉命」案件發生。
到村走訪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
五是加強特殊人群管控、強化社會治理。對轄區內精神病人實行動態管控,對達到出院條件的需經綜治辦簽字同意並與監護人簽訂監護協議後方可出院,同時明確社會管控責任人;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列為重管人員,加強排查管控,視情況予以收治,防止命案發生。同時對轄區內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問題、涉邪人員等特殊人群進行詳細清查摸底,建立風險評估、分級管控工作機制,防止因漏管、脫管導致重大刑事案件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發生。
六是加強平安建設、強化社會穩定。開展平安村寨創建工作,與信用村創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創建結果與信用村創建同考核同運用,對平安創建不達標的實行掛牌整治,對達標的年終頒發獎牌獎證並命名。同時開展平安家庭創建工作,由婦聯牽頭,社會事務辦、扶貧辦、教辦、社保所、信用社等部門參與制定創建標準,由各村對照執行,對創建不達標的命名為不平安家庭,對不平安家庭抄送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職責。中興街道黨工委辦事處高度重視命案防範工作,專題進行研究安排,成立由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為雙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第一書記、村支兩委為成員的命案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對全街道命案防控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強化各項工作落實。同時,將命案防控工作納入全街道年度目標考核,切實樹牢人命關天意識,把責任落到實處。
街道黨工委書記田仁貴到村開展群眾座談會宣傳法律法規。
二是加強督促檢查、強化責任落實。中興街道紀工委、綜治辦將平安建設暨命案防控工作納入日常工作督導內容,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的進行追責問責。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田震積極化解矛盾糾紛。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強化法治意識。針對大部分農村群眾法律意識淡薄、遇事容易衝動等情況,中興街道聯合各村攻堅隊結合脫貧攻堅「幫扶」活動開展《刑法》、《婚姻法》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開展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引導群眾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切實增強群眾法治意識。同時採取微信、標語等方式宣傳典型案例及法治思維,運用網上網下多措並舉,切實營造平安建設濃厚氛圍。
到村督導檢查責任落實。
四是加強矛盾排查、強化糾紛化解。中興街道嚴格執行「屬地管理」原則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矛盾落到實處,同時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強化矛盾糾紛聯動排查,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個案補貼獎勵制度,月例會、月報告制度,緊盯婚戀糾紛、鄰里糾紛、經濟糾紛等重點矛盾問題,全面深入開展易引發命案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防止「民轉刑」、「刑轉命」案件發生。
到村走訪易肇事肇禍精神病人。
五是加強特殊人群管控、強化社會治理。對轄區內精神病人實行動態管控,對達到出院條件的需經綜治辦簽字同意並與監護人簽訂監護協議後方可出院,同時明確社會管控責任人;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列為重管人員,加強排查管控,視情況予以收治,防止命案發生。同時對轄區內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問題、涉邪人員等特殊人群進行詳細清查摸底,建立風險評估、分級管控工作機制,防止因漏管、脫管導致重大刑事案件和個人極端暴力犯罪案件發生。
六是加強平安建設、強化社會穩定。開展平安村寨創建工作,與信用村創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創建結果與信用村創建同考核同運用,對平安創建不達標的實行掛牌整治,對達標的年終頒發獎牌獎證並命名。同時開展平安家庭創建工作,由婦聯牽頭,社會事務辦、扶貧辦、教辦、社保所、信用社等部門參與制定創建標準,由各村對照執行,對創建不達標的命名為不平安家庭,對不平安家庭抄送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