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大壩安全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堅持「一個並舉,兩個轉變」。即堅持防汛抗旱並舉,主動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以農業抗旱為主向全面抗禦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領域旱澇災害轉變,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三、防汛抗旱任務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確保境內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確保小(二)型以上水庫及城區、鄉鎮和主要交通幹線的防洪安全,努力減少經濟損失。
四、防汛工作重點
一是沿岸低洼地帶、住人河心洲壩人員的防洪保安;二是各類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區和鄉鎮駐地洪澇災害;四是重要交通幹線、橋樑、碼頭和各類船隻的應急搶險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災害易發地帶的監測、監控和群眾的避險安置;六是通信、供電、供水、供氣和市政設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機構
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區長任指揮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及區水務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區政府辦、區委農工委、區目督辦、公安分局、城鄉規劃建設局、城管局、發改局、商務局、財政局、農牧業局、林業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經科局、衛計局、教育局、供銷社、氣象局、國土資源分局、電信公司、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處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幹流洪水防禦方案
河段洪水防禦水位控制站,預報水位情況。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禦方案。
區防汛抗旱辦公室加強值班,做好與上級防汛辦公室和水文氣象部門的聯繫,密切關注水情變化趨勢,及時通知沿江碼頭,低洼地帶將堆放的物資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在低水位情況下造成損失。
當預報達到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抗旱辦公室通知沿江鄉鎮(街道)和防洪堤建設管理局,加強堤防工程的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堤防險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辦公室主任、水務局局長到防汛辦值班,保持與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繫,及時通報洪水趨勢,處理抗洪搶險工作。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調度由區防汛辦公室負責,並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報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點:加強堤防工程和重點險工險段,沿江水利水電工程、低洼地帶、河心洲壩、港口、碼頭的巡查,組織轉移受淹區域物資、設備和群眾,確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之間洪水防禦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位,預報城區洪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和當班領導到崗,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區低洼地帶、堤防工程的防汛搶險物資調用準備和搶險隊伍的召集,一旦出現險情,立即指揮投入抗洪救災。根據預報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對照城區各街道相應高程,指揮有關部門在洪峰到來前2小時組織將城市低洼地帶的群眾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城區城市洪水位達到防洪保證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到指揮崗位,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上游降水情況和區間降雨情況以及江河道內邊壩、重要橋樑、港口、各類船隻、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帶受洪水威脅的人員、物資、城區排澇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容易發生洪水災情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指揮轉移人員和物資。一旦出現險情,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必須調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根據預報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揮部指揮有關單位組織河心洲壩和沿江低洼地帶的人員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不出現人員傷亡,同時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證水位以下的防洪重點:沿岸低洼邊壩群眾轉移及救護,堤防出險地段,沿江兩岸城市和場鎮易受洪災區域物資、人員安全轉移。
(三)超保證水位洪水防禦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嘉水位超過防洪保證水位時,沿江河道低洼邊壩、城市部分街道將被洪水淹沒。當市防汛指揮部宣布沿江各縣(市、區)進入緊急防汛狀態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各相關部門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採取一切有效的辦法減少洪災損失;按照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全力保證城鎮、工業區、重要交通幹線和軍事設施的安全。
區人民政府及區防汛指揮部在接到洪水預報後立即組織城市受淹區域、河心洲壩、沿江低洼地帶內的人民群眾撤離轉移,確保在洪峰到來2小時前完成轉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準備。超保證水位洪水的`防汛重點:城市堤防的除險加固邊壩淹沒區域群眾安全轉移;嘉陵江的橋樑、各類船隻防洪保安;高坪城區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利大壩安全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堅持「一個並舉,兩個轉變」。即堅持防汛抗旱並舉,主動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以農業抗旱為主向全面抗禦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領域旱澇災害轉變,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三、防汛抗旱任務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確保境內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確保小(二)型以上水庫及城區、鄉鎮和主要交通幹線的防洪安全,努力減少經濟損失。
四、防汛工作重點
一是沿岸低洼地帶、住人河心洲壩人員的防洪保安;二是各類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區和鄉鎮駐地洪澇災害;四是重要交通幹線、橋樑、碼頭和各類船隻的應急搶險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災害易發地帶的監測、監控和群眾的避險安置;六是通信、供電、供水、供氣和市政設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機構
防汛抗旱指揮部由區人民政府區長任指揮長,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及區水務局局長任副指揮長,指揮部成員由區政府辦、區委農工委、區目督辦、公安分局、城鄉規劃建設局、城管局、發改局、商務局、財政局、農牧業局、林業局、交通運輸局、民政局、經科局、衛計局、教育局、供銷社、氣象局、國土資源分局、電信公司、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辦公室(以下簡稱防汛抗旱辦公室)負責處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幹流洪水防禦方案
河段洪水防禦水位控制站,預報水位情況。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禦方案。
區防汛抗旱辦公室加強值班,做好與上級防汛辦公室和水文氣象部門的聯繫,密切關注水情變化趨勢,及時通知沿江碼頭,低洼地帶將堆放的物資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避免在低水位情況下造成損失。
當預報達到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抗旱辦公室通知沿江鄉鎮(街道)和防洪堤建設管理局,加強堤防工程的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堤防險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辦公室主任、水務局局長到防汛辦值班,保持與區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指揮部門的聯繫,及時通報洪水趨勢,處理抗洪搶險工作。
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調度由區防汛辦公室負責,並將有關情況隨時向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報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點:加強堤防工程和重點險工險段,沿江水利水電工程、低洼地帶、河心洲壩、港口、碼頭的巡查,組織轉移受淹區域物資、設備和群眾,確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證水位之間洪水防禦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位,預報城區洪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副指揮長和當班領導到崗,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區低洼地帶、堤防工程的防汛搶險物資調用準備和搶險隊伍的召集,一旦出現險情,立即指揮投入抗洪救災。根據預報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對照城區各街道相應高程,指揮有關部門在洪峰到來前2小時組織將城市低洼地帶的群眾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城區城市洪水位達到防洪保證水位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長到指揮崗位,隨時掌握汛情變化趨勢、上游降水情況和區間降雨情況以及江河道內邊壩、重要橋樑、港口、各類船隻、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帶受洪水威脅的人員、物資、城區排澇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容易發生洪水災情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指揮轉移人員和物資。一旦出現險情,防汛物資和搶險隊伍必須調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根據預報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揮部指揮有關單位組織河心洲壩和沿江低洼地帶的人員和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確保不出現人員傷亡,同時做好被轉移人員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證水位以下的防洪重點:沿岸低洼邊壩群眾轉移及救護,堤防出險地段,沿江兩岸城市和場鎮易受洪災區域物資、人員安全轉移。
(三)超保證水位洪水防禦方案。
當市水文局根據水文站水位,預報嘉水位超過防洪保證水位時,沿江河道低洼邊壩、城市部分街道將被洪水淹沒。當市防汛指揮部宣布沿江各縣(市、區)進入緊急防汛狀態時,區防汛指揮部指揮各相關部門動員和組織全社會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搶險,採取一切有效的辦法減少洪災損失;按照局部服從全局的原則全力保證城鎮、工業區、重要交通幹線和軍事設施的安全。
區人民政府及區防汛指揮部在接到洪水預報後立即組織城市受淹區域、河心洲壩、沿江低洼地帶內的人民群眾撤離轉移,確保在洪峰到來2小時前完成轉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準備。超保證水位洪水的`防汛重點:城市堤防的除險加固邊壩淹沒區域群眾安全轉移;嘉陵江的橋樑、各類船隻防洪保安;高坪城區高程低的街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