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教育局黨組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根據中央《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浙江省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中共麗水市委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和《xx市教育局委員會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結合我區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促進黨組意識形態工作由「虛」變「實」、由「寬」變「嚴」、由「軟」變「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把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牢牢握在手中,為與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力量、道德滋養和文化條件。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政治導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局黨組指導和督促下一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統籌協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學管理中應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制度建設。各級黨組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計劃和宣傳思想工作要點,在管理體制、隊伍建設、經費支持方面提供製度保障。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統一管理。守好各中小學校思想陣地,通過強化教育培訓引導,提升教師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知和認同。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進校園、進課堂、進教材,建立合適的教育形式,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廣大學生入腦、入心、入行動。通過加強實踐育人基地建設,組織學生參加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在全區中小學開展「美麗學校」建設,發揮校園文化的薰陶作用,提升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識水平和面對不良信息時的「免疫力」。
(五)加強對網絡意識形態的安全維護。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各黨組織負責人應親自抓、一手抓,對涉及重大輿情事件堅持「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報送、第一時間處置」原則,主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進一步完善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和會商處置機制,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官網、微博、微信、貼吧管理,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防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培育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生態。
(六)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隊伍建設。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和廣大教師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覺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標準,加強系統網宣員、新聞發言人、通訊員三支隊伍建設,著重考察政治敏銳性、政治鑑別力和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耐心細緻地做好對重大思想理論和輿論問題的引導,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匯聚力量。
(七)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定期研判。健全全區教育系統社會輿情收集報送網絡。各級黨組織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教育系統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及時做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三、工作機制
(一)開展好專題研究與輿情研判。各級黨組織每年至少開展2次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研究;建立各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和社會輿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開展1次綜合分析;建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制度,每年至少通報1次,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二)開展好意識形態檢查工作。綜合檢查由局黨組會同分管科室,每兩至三年開展1次,檢查結果上報上級黨組織。專題督查由職能科室負責組織,每年開展1次,檢查結果向同級黨組織報告。檢查可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座談會等方式。綜合檢查一般單獨開展,專題督查可以單獨或結合其他工作一同開展,綜合檢查和專題督查不重複進行。
(三)開展好專題彙報工作。區教育系統各黨組織每半年向區教育局黨組專題彙報1次意識形態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彙報內容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是專題性的情況彙報。專題彙報可以書面或當面彙報。書面彙報以所在黨組織名義上報;當面彙報由所在黨組織負責人向教育局黨組書記或分管領導彙報。
(四)開展好報告與述職。各級黨組織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幹部考核範圍,列入基層黨建工作述職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與評議。
(五)開展好教育培訓。各單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專題學習,各中小學校舉辦的各類校長班、後備幹部、骨幹教師等培訓班次中要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內容的專項課程,組織開展好意識形態主題宣講活動。嚴格落實講座報告審批制度,講座、報告、論壇、學術沙龍等活動須主辦部門提前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按程序由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舉辦。舉辦過程中,主辦部門須全程參加,不允許出現辦而不管的現象。
(六)開展好績效考核。各級黨組織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績效考核制度,明確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與目標考核緊密結合,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下一級黨組織制定的考核體系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權重,不得低於上一級的相應權重。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嚴重錯誤傾向等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嚴格問責和追究。必須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和「硬約束」。對導致意識形態工作出現不良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實施責任追究應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責任。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實施,並報上級分管人事的科室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擺上重要位置。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這根弦任何時候都必須繃緊、不能放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是意識形態工作的「牛鼻子」,牽一髮而動全身。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應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總支)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二)強化分工,落實工作責任。直屬機關黨委作為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的督查範圍中。人事處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幹部考核機制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學校發展性評估體系中。
(三)強化落實,深入貫徹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結合工作實際,強化落實、強化執行、強化督查,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作為硬槓鐵紀抓緊、抓好、抓實。堅持問題導向,提出管用的工作方案和具體舉措,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細化為一個個項目、一個個載體、一個個機制,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充分認識「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促進黨組意識形態工作由「虛」變「實」、由「寬」變「嚴」、由「軟」變「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把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牢牢握在手中,為與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力量、道德滋養和文化條件。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政治導向。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委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權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統一領導。局黨組指導和督促下一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工作,統籌協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學管理中應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切實形成黨組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有關科室(單位)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
(三)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制度建設。各級黨組織要把意識形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本學校意識形態工作計劃和宣傳思想工作要點,在管理體制、隊伍建設、經費支持方面提供製度保障。
(四)加強對意識形態陣地的統一管理。守好各中小學校思想陣地,通過強化教育培訓引導,提升教師隊伍思想政治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認知和認同。通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進校園、進課堂、進教材,建立合適的教育形式,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廣大學生入腦、入心、入行動。通過加強實踐育人基地建設,組織學生參加形式多樣的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在全區中小學開展「美麗學校」建設,發揮校園文化的薰陶作用,提升學生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識水平和面對不良信息時的「免疫力」。
(五)加強對網絡意識形態的安全維護。牢牢掌握網絡意識形態主導權,各黨組織負責人應親自抓、一手抓,對涉及重大輿情事件堅持「做到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報送、第一時間處置」原則,主動、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進一步完善與媒體的溝通協調和會商處置機制,加強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官網、微博、微信、貼吧管理,規範網上信息傳播秩序,嚴防網上意識形態滲透,旗幟鮮明地開展網上輿論鬥爭,深入開展網絡意識形態安全專項清理行動,培育健康向上的網絡輿論生態。
(六)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隊伍建設。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和廣大教師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覺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四有」標準,加強系統網宣員、新聞發言人、通訊員三支隊伍建設,著重考察政治敏銳性、政治鑑別力和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能力。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充分發揮他們在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耐心細緻地做好對重大思想理論和輿論問題的引導,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匯聚力量。
(七)加強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定期研判。健全全區教育系統社會輿情收集報送網絡。各級黨組織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教育系統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引導,及時做出工作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三、工作機制
(一)開展好專題研究與輿情研判。各級黨組織每年至少開展2次意識形態工作專題研究;建立各級黨組織意識形態和社會輿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開展1次綜合分析;建立定期在黨內通報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制度,每年至少通報1次,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方向。
(二)開展好意識形態檢查工作。綜合檢查由局黨組會同分管科室,每兩至三年開展1次,檢查結果上報上級黨組織。專題督查由職能科室負責組織,每年開展1次,檢查結果向同級黨組織報告。檢查可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檢查、座談會等方式。綜合檢查一般單獨開展,專題督查可以單獨或結合其他工作一同開展,綜合檢查和專題督查不重複進行。
(三)開展好專題彙報工作。區教育系統各黨組織每半年向區教育局黨組專題彙報1次意識形態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彙報內容可以是綜合性的,也可以是專題性的情況彙報。專題彙報可以書面或當面彙報。書面彙報以所在黨組織名義上報;當面彙報由所在黨組織負責人向教育局黨組書記或分管領導彙報。
(四)開展好報告與述職。各級黨組織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幹部考核範圍,列入基層黨建工作述職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與評議。
(五)開展好教育培訓。各單位每年至少安排1次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專題學習,各中小學校舉辦的各類校長班、後備幹部、骨幹教師等培訓班次中要安排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內容的專項課程,組織開展好意識形態主題宣講活動。嚴格落實講座報告審批制度,講座、報告、論壇、學術沙龍等活動須主辦部門提前登記報告主管部門,按程序由主管領導審批後方可舉辦。舉辦過程中,主辦部門須全程參加,不允許出現辦而不管的現象。
(六)開展好績效考核。各級黨組織應當建立意識形態工作績效考核制度,明確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實績考核評價指標體系,與目標考核緊密結合,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下一級黨組織制定的考核體系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的權重,不得低於上一級的相應權重。對意識形態領域出現嚴重錯誤傾向等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七)嚴格問責和追究。必須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強化問責剛性和「硬約束」。對導致意識形態工作出現不良後果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實施責任追究應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承擔重要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個人責任。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實施,並報上級分管人事的科室備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擺上重要位置。意識形態工作極端重要,這根弦任何時候都必須繃緊、不能放鬆。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是意識形態工作的「牛鼻子」,牽一髮而動全身。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應負主體責任,黨委(黨總支)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黨委(黨總支)副書記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委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黨委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部門、單位的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
(二)強化分工,落實工作責任。直屬機關黨委作為主管意識形態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指導、組織、協調、督查和抓好落實的職責。派駐教育局紀檢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的督查範圍中。人事處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幹部考核機制中。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納入學校發展性評估體系中。
(三)強化落實,深入貫徹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結合工作實際,強化落實、強化執行、強化督查,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製作為硬槓鐵紀抓緊、抓好、抓實。堅持問題導向,提出管用的工作方案和具體舉措,把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細化為一個個項目、一個個載體、一個個機制,推動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