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明確汛期交通防汛救災工作責任,及時處理汛期突發性水路運輸險情,確保水路運輸安全暢通,維護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據自治區廳和市的有關文件規定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機構
成立市局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行業防汛救災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防汛救災公路搶險暢通工作和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兩個常設機構,分別設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和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
(一)公路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1.組成人員。
主任:
副主任:
辦公室設在市公路管理處,成員由公路處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我局管養公路搶險暢通工作的日常事務。
2.工作職責。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屬地負責、迅速排險、及時修復、災後自查」原則,紮實開展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具體職責是:
(1)制定和完善所管養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應急預案,督促各級交通部門參照本預案制定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應急預案。
(2)做好汛前檢查工作。建立雨季公路巡查制,對本轄區內臨江、沿河、傍山的可能發生水毀的管養公路進行全面的排險檢查,特別要對危橋、漫水橋和過水路面進行重點排險檢查。同時,做好防汛物資、設備和機具的儲備工作,全力做好防災救災準備工作。
(3)做好公路搶修工作。發生水毀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局部中斷時,立即組織實施搶通工程,及時修復被毀公路。無法搶通的要修築便道、架設便橋,及時通告過往車輛繞行方案,並將災情按有關規定報上一級機構。
(4)做好災後自檢工作。對災情發生地及轄區內重要公路、發生災情的公路進行災後自檢,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5)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好水毀信息上報工作。
應成立全市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機構,負責全市所管養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相應成立本級公路搶險暢通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所管養公路的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
(二)運輸救援保障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1.組成人員。
主任:
副主任:
辦公室設在,辦公室成員從和人員抽調,具體負責全市運輸救援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務。
2.工作職責。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屬地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紮實組織開展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具體職責是:
(1)制定和完善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組織落實運力儲備。
(2)負責指揮公路、水路運輸系統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統一組織、調配運輸車輛、運輸船舶和人員執行運輸救援任務,並做好運輸救援督查工作。
(3)發生緊急災情需要運輸救援時,首先調動儲備車船,當儲備運力無法滿足運輸救援運輸時,及時依法徵用社會車船,組織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航務管理處應相應成立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級、本轄區的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準備工作
(一)公路搶險暢通方面。
1.做好災前公路安全狀況的排查工作。
對災前公路安全狀況進行排查,對易發生水毀的滑坡、危橋、危涵及沿河路基等進行重點全面觀察,查出水毀、地質災害隱患,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
2.成立公路搶險暢通應急小分隊。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成立公路搶險暢通應急小分隊,嚴陣以待,一旦災情發生,全力以赴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3.做好公路搶險暢通機械設備儲備。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配足配齊公路搶通各類設備,加強對機械設備的養護和維修,保證公路搶險暢通機械設備數量和質量,確保隨時投入公路救災搶險暢通工作。
4.安排好公路搶險暢通的資金調配。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合理安排,保證公路搶險暢通工作經費。
(二)運輸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運力的調查摸底和評估工作。
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航務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做好運力的調查摸底和評估確認工作,建立運力儲備資料庫,確保運輸救援保障車船儲備運力充足。
2.做好運輸救援保障運力儲備。
原則上,運輸車船儲備和統籌調用由屬地負責。運輸救援保障車輛儲備按每50萬人口(不足50萬按50萬計)儲備20輛5噸以上貨車和10輛中型以上客車。如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不足,應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並提出支援申請。轄區內有通航水域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運輸救援保障的船舶儲備工作。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配套儲備一定數量的裝卸設備,碼頭、渡口、站場配備好必要的裝卸設備及倉儲設施,並配備好應急裝卸工人及裝卸作業指揮人員。碼頭、渡口、站場優先安排救援運輸裝卸。
3.保證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質量。
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技術狀況良好、證照齊全,按規定配備駕駛員等工作人員。運輸車船的技術等級原則上要求達到一級。
4.確保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優先通行。
執行運輸救援保障任務時,救援運輸車船優先通行,優先免費通過收費站、船閘。
三、應急工作機制。
(一)公路搶險暢通工作應急機制。
1.應急處理步驟。
根據「先通後善」原則,先保障交通暢通,後改善路況,恢復毀壞的公路交通設施。
(1)組織搶險隊伍到達受災現場。搶險暢通工作組在出現災情時馬上組織搶險隊伍到達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災情嚴重的,應在災後2小時內實施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組織實施搶通。搶險隊伍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量多投入機械設備及搶險人員,科學制定處理方案,合理安排搶險工作,以最短時間清除險情,恢復暢通。
(3)及時上報搶險路段修復和通行情況。
(4)對受災公路路面進行全面修復和改造,路況不能低於原有水平。
2.應急措施。
(1)處理措施。
一是對於塌方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立即組織人員、機械進行清理塌方及上邊坡的松石、鬆土、危石等。
二是對於路基缺口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築擋土牆等措施恢復路基。
三是對於沖毀涵洞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局部修復或重建等措施。
四是對於沖毀橋樑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措施修復橋墩、橋台、橋樑上構,如修復時間較長,則採取架設貝雷鋼樑或搭設便橋等措施先恢復交通。
五是對於水淹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或水深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地指示標誌,待洪水退後修復路面,恢復路況。
(2)交通阻斷繞行措施。
一旦出現交通中斷,應設立繞行標誌,公布繞行方案。對預計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的路段,應立即通過媒體發布通告。
(3)及時上報災情。
災情發生後,各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機構逐級上報有關情況,公路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負責向市人民政府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自治區交通廳上報災情信息。
(二)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機制。
1.應急處理步驟。
災情發生後,由各級政府或政府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相應級別的運輸救援任務,各級運管、航務部門接到運輸救援任務後,立即啟動救援運輸方案,組織車船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1)落實運輸救援任務。將上級部門下達的運輸救援任務進行細分,層層落實任務,運管、航管部門負責具體調度實施。當儲備運力不能滿足運輸救援任務要求時,及時向政府和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運力支援,或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徵用車船。
(2)做好執行運輸救援任務前的檢查和動員工作。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對救援運輸車輛、船舶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救援車輛、船舶和設備的正常使用。同時,對參加運輸救援任務的人員進行動員,並按規定配備工具等物品。
(3)執行運輸救援任務。根據運輸救援任務需要,抽調運輸救援運輸隊伍(車輛、船舶、裝卸設備和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及帶隊人員),通知相應碼頭、站場、檢查(收費)站、船閘等互相配合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4)做好運輸救援任務執行情況的彙報工作。運輸救援任務完成後,及時將執行情況(出動運力、運輸人員數量、貨物種類和數量等)逐級上報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報自治區交通廳。
2.應急措施。
(1)做好救援運輸隊伍的組織和設備配備工作。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車以上(含設備,下同)執行同一運輸救援任務時,由車隊長帶隊,10輛車以上由單位領導帶隊,40輛車以上由市交通局運輸救援機構領導帶隊,100輛車以上由自治區交通廳運輸救援機構領導帶隊。同時,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的車隊要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
(2)做好船舶救援聯絡工作。船舶在執行運輸救援任務時,船長應24小時與船舶保持聯絡,定時報告船舶動態,遇到突發情況,立即報告船舶。船舶公司負責人及時向當地運輸救援保障機構或當地交通報告運輸進展情況。
(3)補償措施。原則上,承擔運輸救援任務所發生的費用,由救援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四、應急響應體系
各行業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部門根據本部門承擔的職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預案,形成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救災應急預案響應體系,確保災情發生時實現三級救災快速聯動,及時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各縣(市)區交通部門將本轄區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方案、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方案、救援運力儲備情況等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責任追究制度
層層建立搶險搶通任務、防汛救災運輸救援任務責任制,救援單位堅決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救援指令。對拒不執行指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執行上級指令不堅決,貽誤時機而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值班要求
(一)主要要求。
1.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編制值班領導、工作機構一線搶險人員和信息上報人員聯繫表,落實值班責任制。
2.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管理機構和有運輸救援運力儲備指標的公路、水路運輸企業要建立相應值班制度,並落實相應責任制。
3.救災工作進入臨戰狀態期間,值班電話(包括手機)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企業的運力儲備情況、裝卸倉儲能力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運輸企業要加強對儲備車輛、船舶裝備的保養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可以投入使用。
4.值班人員要做好救災信息的採集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救災信息。
(二)市交通局防汛救災應急值班聯繫電話。
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值班電話:
運輸救援保障工作辦公室值班電話:
一、應急工作領導機構
成立市局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行業防汛救災工作的統一協調和組織實施工作,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防汛救災公路搶險暢通工作和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兩個常設機構,分別設在**,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和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
(一)公路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1.組成人員。
主任:
副主任:
辦公室設在市公路管理處,成員由公路處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我局管養公路搶險暢通工作的日常事務。
2.工作職責。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屬地負責、迅速排險、及時修復、災後自查」原則,紮實開展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具體職責是:
(1)制定和完善所管養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應急預案,督促各級交通部門參照本預案制定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應急預案。
(2)做好汛前檢查工作。建立雨季公路巡查制,對本轄區內臨江、沿河、傍山的可能發生水毀的管養公路進行全面的排險檢查,特別要對危橋、漫水橋和過水路面進行重點排險檢查。同時,做好防汛物資、設備和機具的儲備工作,全力做好防災救災準備工作。
(3)做好公路搶修工作。發生水毀造成公路交通中斷或局部中斷時,立即組織實施搶通工程,及時修復被毀公路。無法搶通的要修築便道、架設便橋,及時通告過往車輛繞行方案,並將災情按有關規定報上一級機構。
(4)做好災後自檢工作。對災情發生地及轄區內重要公路、發生災情的公路進行災後自檢,加大巡查力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5)建立24小時值班制,做好水毀信息上報工作。
應成立全市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機構,負責全市所管養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也要相應成立本級公路搶險暢通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內所管養公路的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
(二)運輸救援保障工作辦公室組成人員和工作職責。
1.組成人員。
主任:
副主任:
辦公室設在,辦公室成員從和人員抽調,具體負責全市運輸救援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務。
2.工作職責。
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屬地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紮實組織開展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具體職責是:
(1)制定和完善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組織落實運力儲備。
(2)負責指揮公路、水路運輸系統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統一組織、調配運輸車輛、運輸船舶和人員執行運輸救援任務,並做好運輸救援督查工作。
(3)發生緊急災情需要運輸救援時,首先調動儲備車船,當儲備運力無法滿足運輸救援運輸時,及時依法徵用社會車船,組織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和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航務管理處應相應成立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機構,具體負責本級、本轄區的防汛救災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準備工作
(一)公路搶險暢通方面。
1.做好災前公路安全狀況的排查工作。
對災前公路安全狀況進行排查,對易發生水毀的滑坡、危橋、危涵及沿河路基等進行重點全面觀察,查出水毀、地質災害隱患,並採取相應預防措施。
2.成立公路搶險暢通應急小分隊。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成立公路搶險暢通應急小分隊,嚴陣以待,一旦災情發生,全力以赴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3.做好公路搶險暢通機械設備儲備。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配足配齊公路搶通各類設備,加強對機械設備的養護和維修,保證公路搶險暢通機械設備數量和質量,確保隨時投入公路救災搶險暢通工作。
4.安排好公路搶險暢通的資金調配。
市公路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積極籌措資金,合理安排,保證公路搶險暢通工作經費。
(二)運輸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運力的調查摸底和評估工作。
市公路運輸管理處、航務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做好運力的調查摸底和評估確認工作,建立運力儲備資料庫,確保運輸救援保障車船儲備運力充足。
2.做好運輸救援保障運力儲備。
原則上,運輸車船儲備和統籌調用由屬地負責。運輸救援保障車輛儲備按每50萬人口(不足50萬按50萬計)儲備20輛5噸以上貨車和10輛中型以上客車。如轄區內符合條件的車輛(應急運輸保障車輛)不足,應向上一級交通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並提出支援申請。轄區內有通航水域的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做好運輸救援保障的船舶儲備工作。各縣(市)區交通主管部門要配套儲備一定數量的裝卸設備,碼頭、渡口、站場配備好必要的裝卸設備及倉儲設施,並配備好應急裝卸工人及裝卸作業指揮人員。碼頭、渡口、站場優先安排救援運輸裝卸。
3.保證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質量。
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技術狀況良好、證照齊全,按規定配備駕駛員等工作人員。運輸車船的技術等級原則上要求達到一級。
4.確保運輸救援保障儲備車船優先通行。
執行運輸救援保障任務時,救援運輸車船優先通行,優先免費通過收費站、船閘。
三、應急工作機制。
(一)公路搶險暢通工作應急機制。
1.應急處理步驟。
根據「先通後善」原則,先保障交通暢通,後改善路況,恢復毀壞的公路交通設施。
(1)組織搶險隊伍到達受災現場。搶險暢通工作組在出現災情時馬上組織搶險隊伍到達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災情嚴重的,應在災後2小時內實施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組織實施搶通。搶險隊伍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儘量多投入機械設備及搶險人員,科學制定處理方案,合理安排搶險工作,以最短時間清除險情,恢復暢通。
(3)及時上報搶險路段修復和通行情況。
(4)對受災公路路面進行全面修復和改造,路況不能低於原有水平。
2.應急措施。
(1)處理措施。
一是對於塌方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立即組織人員、機械進行清理塌方及上邊坡的松石、鬆土、危石等。
二是對於路基缺口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築擋土牆等措施恢復路基。
三是對於沖毀涵洞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局部修復或重建等措施。
四是對於沖毀橋樑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行指示標誌,並採取措施修復橋墩、橋台、橋樑上構,如修復時間較長,則採取架設貝雷鋼樑或搭設便橋等措施先恢復交通。
五是對於水淹中斷交通的路段,設立警告標誌或水深標誌,如有繞行線路設立繞地指示標誌,待洪水退後修復路面,恢復路況。
(2)交通阻斷繞行措施。
一旦出現交通中斷,應設立繞行標誌,公布繞行方案。對預計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的路段,應立即通過媒體發布通告。
(3)及時上報災情。
災情發生後,各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工作機構逐級上報有關情況,公路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負責向市人民政府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和自治區交通廳上報災情信息。
(二)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機制。
1.應急處理步驟。
災情發生後,由各級政府或政府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下達相應級別的運輸救援任務,各級運管、航務部門接到運輸救援任務後,立即啟動救援運輸方案,組織車船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1)落實運輸救援任務。將上級部門下達的運輸救援任務進行細分,層層落實任務,運管、航管部門負責具體調度實施。當儲備運力不能滿足運輸救援任務要求時,及時向政府和救災工作領導小組以及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運力支援,或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徵用車船。
(2)做好執行運輸救援任務前的檢查和動員工作。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要對救援運輸車輛、船舶和設備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救援車輛、船舶和設備的正常使用。同時,對參加運輸救援任務的人員進行動員,並按規定配備工具等物品。
(3)執行運輸救援任務。根據運輸救援任務需要,抽調運輸救援運輸隊伍(車輛、船舶、裝卸設備和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及帶隊人員),通知相應碼頭、站場、檢查(收費)站、船閘等互相配合執行運輸救援任務。
(4)做好運輸救援任務執行情況的彙報工作。運輸救援任務完成後,及時將執行情況(出動運力、運輸人員數量、貨物種類和數量等)逐級上報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報自治區交通廳。
2.應急措施。
(1)做好救援運輸隊伍的組織和設備配備工作。執行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5輛車以上(含設備,下同)執行同一運輸救援任務時,由車隊長帶隊,10輛車以上由單位領導帶隊,40輛車以上由市交通局運輸救援機構領導帶隊,100輛車以上由自治區交通廳運輸救援機構領導帶隊。同時,執行運輸救援任務的車隊要配備通訊設備,保持通訊暢通。
(2)做好船舶救援聯絡工作。船舶在執行運輸救援任務時,船長應24小時與船舶保持聯絡,定時報告船舶動態,遇到突發情況,立即報告船舶。船舶公司負責人及時向當地運輸救援保障機構或當地交通報告運輸進展情況。
(3)補償措施。原則上,承擔運輸救援任務所發生的費用,由救援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四、應急響應體系
各行業管理處及各縣(市)區交通部門根據本部門承擔的職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防汛救災應急工作預案,形成市、縣(市)區、鄉鎮三級救災應急預案響應體系,確保災情發生時實現三級救災快速聯動,及時高效地開展救災工作。各縣(市)區交通部門將本轄區公路防汛救災搶險暢通方案、交通運輸救援保障工作方案、救援運力儲備情況等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防汛救災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責任追究制度
層層建立搶險搶通任務、防汛救災運輸救援任務責任制,救援單位堅決執行上級交通部門下達的救援指令。對拒不執行指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的單位,或執行上級指令不堅決,貽誤時機而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六、值班要求
(一)主要要求。
1.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編制值班領導、工作機構一線搶險人員和信息上報人員聯繫表,落實值班責任制。
2.各級交通主管部門、運輸管理機構和有運輸救援運力儲備指標的公路、水路運輸企業要建立相應值班制度,並落實相應責任制。
3.救災工作進入臨戰狀態期間,值班電話(包括手機)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24小時在崗,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企業的運力儲備情況、裝卸倉儲能力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運輸企業要加強對儲備車輛、船舶裝備的保養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隨時可以投入使用。
4.值班人員要做好救災信息的採集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救災信息。
(二)市交通局防汛救災應急值班聯繫電話。
搶險暢通工作辦公室值班電話:
運輸救援保障工作辦公室值班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