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各級黨組織始終堅持把貫徹落實民主集中製作為領導班子建設的基本任務,著力在加強教育、嚴格制度、創新機制、強化監督上下功夫,不斷提高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水平。
一、強化學習教育,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
☆市始終突出理論武裝,將民主集中制教育貫穿各級領導班子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中,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覺。一是加強經常性學習。將民主集中制學習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必學內容,每年開展一至兩次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制度的學習,深入學習領會班子工作職責、議事決策規則、工作運行機制等內容,帶頭遵守制度,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二是深入開展專題培訓。將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作為☆講壇、各級黨校、機關幹部夜校、局長講壇等學習重要內容,根據不同類別、不同班次領導幹部崗位特點,有針對性地開設民主集中制學習課程,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專題培訓。三是抓好主題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基層組織年建設」、「三嚴三實」、群眾路線主題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等活動有利契機,加強對黨員幹部政治紀律、黨性觀念、民主意識的教育。特別是在民主生活會上,強化學習教育、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使廣大黨員幹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通過學習教育,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民主集中制在認識上進一步深化、思想上進一步統一、行動上進一步堅定,真正糾正了「三個偏見」,即糾正把個人說了算看成是有領導權威的偏見,糾正把大包大攬看成是責任心強的偏見,糾正把在重大問題上搞一錘定音、現場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見;做到了「四個不爭」,即不搞權力之爭、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爭、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爭、相互諒解,不搞利益之爭、相互幫助。
二、強化制度建設,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規範性
☆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把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作為「黨委書記一把手工程」來抓。經過反覆討論研究、專家論證審查、廣泛徵求意見、多種形式公示,先後建立完善了☆多項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的制度。一是健全集體領導和常委分工負責機制。按照常委崗位職責和「授權充分、各負其責」的原則,對市委各項工作科學分工,明確責任。建立常委年度業績公示、黨代表民主評議市委領導等制度,市委決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過會議和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監督,讓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績單」,接受群眾「評分」。二是完善民主議事、科學決策機制。為了做到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專家諮詢、社會聽證、徵求民意、黨內公示等制度,對涉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民生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按規定應由集體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都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形成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市委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市委重大決策社會穩定奉獻評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訂權力運行制約機制。進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協調小組會議制度》《市委全委會表決重要幹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市委常委行為規範》《市委常委用權「十不准」》《市委委員履職問責辦法》等制度,確保權力在有效監督中規範運行。市委明確提出,制度建設要向縣、鄉鎮、村(社區)和市直部門延伸,做到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時間安排,統籌協調抓好各個層級的制度建設工作。我市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制定了☆個環節。其中,在方案調研論證環節,又有☆個並列流程:合法性論證,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徵求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意見,徵求代表委員意見,專家諮詢論證,公開徵求意見,為規範行使權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強化機制創新,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性
☆市創新思路、創新機制、創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健康協調發展。市委相繼建立了「重要人事協調小組會議」等制度,既擴大了幹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選准、用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市縣政府及各部門完善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凡是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提請市縣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進行充分協商;涉及縣市區職權和利益的,事先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還舉行聽證會。市縣政府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並通過多種形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諮詢委員會、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縣通過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充分聽取意見建議,簡化了決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縣委常委擴大會議按照常委會規格和要求,保持常委會對象不變,擴展到縣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公檢法「三長」等在職副縣級幹部,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研究討論除幹部工作以外的階段性、具體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四、強化監督檢查,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約束性
☆市委將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硬任務和考核的重點內容,建立促進制度落實的督查機制,通過檢查、督辦和考核,推動制度落實,並將考核結果同年底的評先評優等表彰相結合,確保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落到實處。☆、☆等縣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監督體系,確保民主集中制落實在各項具體工作中。☆縣全委會直接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指示和黨代會決議,並主持全縣黨的日常工作。☆縣委書記圍繞履行職責、用權行為、作風建設等,主動向社會做出用權「十不」承諾。縣委常委也積極作出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縣建立上級監督、自我監督、社會監督三級監督網絡,監督民主集中制的執行情況,解決有章不循的問題。建立了決策跟蹤問效機制,重大問題決策後,由縣委辦將責任分解,明確負責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對落實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定期修正,發現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堅決果斷停止。凡違反民主集中製程序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重大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縣派員列席下級黨委幹部任免會議和民主生活會,督促鄉科級領導班子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對存在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
一、強化學習教育,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自覺性
☆市始終突出理論武裝,將民主集中制教育貫穿各級領導班子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中,不斷增強各級領導幹部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覺。一是加強經常性學習。將民主集中制學習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必學內容,每年開展一至兩次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制度的學習,深入學習領會班子工作職責、議事決策規則、工作運行機制等內容,帶頭遵守制度,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二是深入開展專題培訓。將民主集中制學習教育納入領導幹部教育培訓計劃,作為☆講壇、各級黨校、機關幹部夜校、局長講壇等學習重要內容,根據不同類別、不同班次領導幹部崗位特點,有針對性地開設民主集中制學習課程,對各級領導幹部進行專題培訓。三是抓好主題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基層組織年建設」、「三嚴三實」、群眾路線主題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等活動有利契機,加強對黨員幹部政治紀律、黨性觀念、民主意識的教育。特別是在民主生活會上,強化學習教育、拿起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武器,使廣大黨員幹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嚴格的黨內生活鍛鍊。通過學習教育,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對民主集中制在認識上進一步深化、思想上進一步統一、行動上進一步堅定,真正糾正了「三個偏見」,即糾正把個人說了算看成是有領導權威的偏見,糾正把大包大攬看成是責任心強的偏見,糾正把在重大問題上搞一錘定音、現場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見;做到了「四個不爭」,即不搞權力之爭、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爭、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爭、相互諒解,不搞利益之爭、相互幫助。
二、強化制度建設,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規範性
☆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把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作為「黨委書記一把手工程」來抓。經過反覆討論研究、專家論證審查、廣泛徵求意見、多種形式公示,先後建立完善了☆多項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的制度。一是健全集體領導和常委分工負責機制。按照常委崗位職責和「授權充分、各負其責」的原則,對市委各項工作科學分工,明確責任。建立常委年度業績公示、黨代表民主評議市委領導等制度,市委決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過會議和新聞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監督,讓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績單」,接受群眾「評分」。二是完善民主議事、科學決策機制。為了做到科學決策、依法決策、民主決策,建立健全重大決策專家諮詢、社會聽證、徵求民意、黨內公示等制度,對涉及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民生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按規定應由集體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問題,都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形成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市委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市委重大決策社會穩定奉獻評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訂權力運行制約機制。進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協調小組會議制度》《市委全委會表決重要幹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項通報制度》《市委常委行為規範》《市委常委用權「十不准」》《市委委員履職問責辦法》等制度,確保權力在有效監督中規範運行。市委明確提出,制度建設要向縣、鄉鎮、村(社區)和市直部門延伸,做到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時間安排,統籌協調抓好各個層級的制度建設工作。我市對重大事項的決策,制定了☆個環節。其中,在方案調研論證環節,又有☆個並列流程:合法性論證,成本效益分析,風險評估,徵求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意見,徵求代表委員意見,專家諮詢論證,公開徵求意見,為規範行使權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強化機制創新,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性
☆市創新思路、創新機制、創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促進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健康協調發展。市委相繼建立了「重要人事協調小組會議」等制度,既擴大了幹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選准、用好,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市縣政府及各部門完善群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實行依法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凡是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提請市縣政府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論證;涉及相關部門的,進行充分協商;涉及縣市區職權和利益的,事先徵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必要時還舉行聽證會。市縣政府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並通過多種形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諮詢委員會、專家學者、基層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縣通過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充分聽取意見建議,簡化了決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縣委常委擴大會議按照常委會規格和要求,保持常委會對象不變,擴展到縣四大家領導班子成員、公檢法「三長」等在職副縣級幹部,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列席,研究討論除幹部工作以外的階段性、具體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四、強化監督檢查,增強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約束性
☆市委將民主集中制的貫徹落實情況作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硬任務和考核的重點內容,建立促進制度落實的督查機制,通過檢查、督辦和考核,推動制度落實,並將考核結果同年底的評先評優等表彰相結合,確保加強民主集中制建設落到實處。☆、☆等縣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監督體系,確保民主集中制落實在各項具體工作中。☆縣全委會直接負責貫徹執行上級黨委指示和黨代會決議,並主持全縣黨的日常工作。☆縣委書記圍繞履行職責、用權行為、作風建設等,主動向社會做出用權「十不」承諾。縣委常委也積極作出公開承諾,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縣建立上級監督、自我監督、社會監督三級監督網絡,監督民主集中制的執行情況,解決有章不循的問題。建立了決策跟蹤問效機制,重大問題決策後,由縣委辦將責任分解,明確負責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對落實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定期修正,發現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的,堅決果斷停止。凡違反民主集中製程序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重大決策失誤,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縣派員列席下級黨委幹部任免會議和民主生活會,督促鄉科級領導班子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對存在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