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規範動作,確保各項工作規範運行。
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斷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紮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一是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集體研究制度。縣委常委會始終堅持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要求,凡是涉及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都要由集體討論決定,做到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2017年以來,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了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民生工程建設、生態環境改善、脫貧攻堅、黨的建設等重大事項27次。實際工作中,縣委主要領導堅持末位表態,堅決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有力地推動了全縣各項工作紮實開展。
二是認真組織開展縣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把開好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作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提高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與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會對標看齊,嚴格按照程序召開會議。會前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相互之間,進行了嚴肅認真的交換意見,溝通思想、增進共識;會上縣委各常委自我批評襟懷坦白,實事求是,敢於揭短亮醜,一針見血,相互批評坦誠中肯,開門見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誠懇,又有「辣味」,切實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把高質量、常態化作為組織紀律的主要內容,在正面引導的同時,對全縣組織生活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提升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質量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嚴肅民主生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組織不到位、開展不規範、效果不明顯的領導班子,限期整改,切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
三是嚴格幹部選拔任用。以幹部選拔任用為重點,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勇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工作中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樹立「重實績、重一線、重公論」的用人導向,把好乾部標準落實到選人用人的全過程。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從嚴規範幹部選任條件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創新實施「分類化、差別化、績效化」考評體系,在重點項目、社會穩定、環境治理等急難險重工作中識別幹部、歷練幹部。嚴格落實談話提醒、函詢、誡勉等3項日常監督制度,不斷加強幹部的監督管理。2017年縣委常委會先後研究任免縣管幹部309名,選拔過程中,縣委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營造了良好的用人環境。
健全監督體系,努力提高領導班子執政能力。
拓寬監督渠道,健全監督機制,全面加強對領導班子監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強黨內監督。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談心談話制度、誡勉談話等相關制度,切實加強組織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思想監督制度等政策法規,切實加強對幹部選任工作監督;定期召開全委會,縣委書記向全委會述職,內容涉及黨的建設、全縣發展改革穩定重大決策、幹部選任等重要內容,接受全體委員的評議。二是完善機制,加強內部監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內部權力運行機制,堅持做到適當分解、科學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員有權有責。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成員協調溝通機制,縣委書記經常與班子成員通過談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徵求意見,增強班子成員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強社會監督。進一步健全了公開承諾制度、黨務公開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將領導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設、幹部任免等事項及時公開,進一步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積極推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把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監督權和評判權交給群眾。
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斷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序,紮實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一是嚴格落實重大事項集體研究制度。縣委常委會始終堅持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相關要求,凡是涉及全縣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都要由集體討論決定,做到了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2017年以來,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了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民生工程建設、生態環境改善、脫貧攻堅、黨的建設等重大事項27次。實際工作中,縣委主要領導堅持末位表態,堅決不搞一言堂。重大事項的集體決策,有力地推動了全縣各項工作紮實開展。
二是認真組織開展縣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會。把開好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作為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提高領導班子和黨員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政治任務,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與中央政治局和省市委常委民主生活會對標看齊,嚴格按照程序召開會議。會前縣委主要負責同志與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相互之間,進行了嚴肅認真的交換意見,溝通思想、增進共識;會上縣委各常委自我批評襟懷坦白,實事求是,敢於揭短亮醜,一針見血,相互批評坦誠中肯,開門見山,不留情面,既深刻誠懇,又有「辣味」,切實達到了「紅臉、出汗」的效果。把高質量、常態化作為組織紀律的主要內容,在正面引導的同時,對全縣組織生活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提升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質量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嚴肅民主生活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組織不到位、開展不規範、效果不明顯的領導班子,限期整改,切實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則性、戰鬥性。
三是嚴格幹部選拔任用。以幹部選拔任用為重點,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勇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工作中堅持黨管幹部原則,樹立「重實績、重一線、重公論」的用人導向,把好乾部標準落實到選人用人的全過程。認真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各項制度,從嚴規範幹部選任條件和動議、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等程序,實行幹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創新實施「分類化、差別化、績效化」考評體系,在重點項目、社會穩定、環境治理等急難險重工作中識別幹部、歷練幹部。嚴格落實談話提醒、函詢、誡勉等3項日常監督制度,不斷加強幹部的監督管理。2017年縣委常委會先後研究任免縣管幹部309名,選拔過程中,縣委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營造了良好的用人環境。
健全監督體系,努力提高領導班子執政能力。
拓寬監督渠道,健全監督機制,全面加強對領導班子監督。一是健全制度,加強黨內監督。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述職述廉制度、談心談話制度、誡勉談話等相關制度,切實加強組織監督;認真貫徹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思想監督制度等政策法規,切實加強對幹部選任工作監督;定期召開全委會,縣委書記向全委會述職,內容涉及黨的建設、全縣發展改革穩定重大決策、幹部選任等重要內容,接受全體委員的評議。二是完善機制,加強內部監督。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內部權力運行機制,堅持做到適當分解、科學配置,使每名班子成員有權有責。進一步完善領導班子成員協調溝通機制,縣委書記經常與班子成員通過談心的形式交流思想、溝通情況、徵求意見,增強班子成員的向心力。三是拓展渠道,加強社會監督。進一步健全了公開承諾制度、黨務公開制度和政務公開制度,將領導分工、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工程建設、幹部任免等事項及時公開,進一步落實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同時,積極推行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把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監督權和評判權交給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