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點大門處發熱及疑似人員處置流程。
對考點大門處所有體溫測試超過37.3℃的人員禁止入校,複測後仍然超過37.3℃,立即採取果斷措施實行隔離,做好人員的詳細信息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學校、涉及考生的要標註學校班級、學生、家長、班主任的聯繫電話)。考點大門處監測人員報告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縣衛生健康局、疾控部門、教育部門綜合研判後決定處置辦法。
(二)考點內發熱及疑似人員處置流程。
住在考點的考生及監考等人員體溫測試超過37.3℃人員(有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症狀者)由本人或帶隊教師向疫情領導小組報告身體異常情況,由駐校專業醫務人員覆核體溫,並研判情況。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向上級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如需轉運:由專人專車去接該患者(轉運人員要求做好防護工作,含司機),立即通知設置警戒區(做好保護),轉運車到達指定位置(定點醫院),針對封鎖區域進行終末消毒30分鐘後撤離警戒區,配合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三)縣衛生健康部門指導消毒工作組對發熱病人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四)經過衛健部門、疾控部門、教育部門綜合研判同意繼續進行考試的考生,按《考點發熱隔離考場設置方案》執行,或根據考生病情須到指定隔離場所進行考試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五)嚴格管控負面輿情,負責統一對外發布。
對考點大門處所有體溫測試超過37.3℃的人員禁止入校,複測後仍然超過37.3℃,立即採取果斷措施實行隔離,做好人員的詳細信息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學校、涉及考生的要標註學校班級、學生、家長、班主任的聯繫電話)。考點大門處監測人員報告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經縣衛生健康局、疾控部門、教育部門綜合研判後決定處置辦法。
(二)考點內發熱及疑似人員處置流程。
住在考點的考生及監考等人員體溫測試超過37.3℃人員(有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症狀者)由本人或帶隊教師向疫情領導小組報告身體異常情況,由駐校專業醫務人員覆核體溫,並研判情況。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向上級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如需轉運:由專人專車去接該患者(轉運人員要求做好防護工作,含司機),立即通知設置警戒區(做好保護),轉運車到達指定位置(定點醫院),針對封鎖區域進行終末消毒30分鐘後撤離警戒區,配合疾控中心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三)縣衛生健康部門指導消毒工作組對發熱病人到過的場所及用過的物品,迅速、嚴密、徹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四)經過衛健部門、疾控部門、教育部門綜合研判同意繼續進行考試的考生,按《考點發熱隔離考場設置方案》執行,或根據考生病情須到指定隔離場所進行考試的,按相關要求執行。
(五)嚴格管控負面輿情,負責統一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