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公款罪怎麼認定?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嫖娼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
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明知使用人用於非法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挪用人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
2、挪用公款數額較大(上海立案標準為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
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標準如何。
(一)一般情形:
1、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足3萬元,為拘役刑。
數額為3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 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8000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為拘役刑。
數額為1.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五年以上的量刑情形:
1、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 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 挪用公款20萬元不退還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此文章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嫖娼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
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明知使用人用於非法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挪用人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
2、挪用公款數額較大(上海立案標準為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
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標準如何。
(一)一般情形:
1、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1.5萬元以上不足3萬元,為拘役刑。
數額為3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 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8000元以上不滿1.5萬元的,為拘役刑。
數額為1.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8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五年以上的量刑情形:
1、 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 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數額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 挪用公款20萬元不退還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5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此文章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