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告訴大家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中堅決不能出現的條款。一、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堅決不能寫「經員工本人提出,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這句話和個人原因辭職有點類似,和經濟補償金有關聯,公司可能會玩套路。這種情況下,如果協議里明確約定了經濟補償金,那啥事沒有,如果公司故意不約定具體的經濟補償金,那這個協議就等同於你的「個人原因辭職書」。
二、千萬不要出現:「若公司沒有按約定如期支付,該協議自動作廢」或「員工可以繼續申請勞動仲裁」。有了這個條款,就等於簽了一個主動權掌握在公司手裡的廢協議,公司拖你一段時間後耍賴,你還是要去申請勞動仲裁。
三、堅決不能寫補償的費用包含社保的補繳費用。就算自己吃點虧,可以寫包含工資、包含加班費,這都沒問題,哪怕寫上「員工放棄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的權利」,這也沒問題,但就是不能寫該費用包含社保補繳費用。
其實很多朋友已經明白了,因為社保繳納是強制義務,不會因為協議而免除責任,你之後還是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繳社保。但如果寫了該費用包括社保補繳費用,就意味著你去投訴補繳,可能要退還這部分錢,到時候扯不清。
四、堅決不能出現補償採用現金支付的方式。因為銀行轉賬是有記錄的,有沒有支付,公司做不了假,但如果是現金支付,只有簽收記錄才能證明,那麼公司可能會忽悠你:「你簽完字,馬上就給你錢」,這時很多朋友著急拿錢,所以就簽字了,等你在現金的簽收表上籤完字後,公司就各種理由拖延,說今天沒錢,要公司明天取到錢才能給,等你反應過來被忽悠然後去起訴時,發現根本沒用,因為證據顯示你已經領取了這筆錢。
五、補償的支付日期,一定要寫具體的日期,千萬不要有這樣的附加條件:「員工完成工作交接後」或「經過公司確認員工的工作交接符合要求後」。當然,工作交接是我們的義務,但這樣約定又會出現扯皮,公司又能從中作梗,畢竟這種情況下主動權又在公司手裡了,所以堅決不能出現這個。
總而言之,不要以為公司同意和你簽補償金協議,就不管不顧了,一樣要看清楚這些條款約定,如果這些沒弄好,即便你簽字了,一樣會讓自己被動,甚至拿不到這個補償。
二、千萬不要出現:「若公司沒有按約定如期支付,該協議自動作廢」或「員工可以繼續申請勞動仲裁」。有了這個條款,就等於簽了一個主動權掌握在公司手裡的廢協議,公司拖你一段時間後耍賴,你還是要去申請勞動仲裁。
三、堅決不能寫補償的費用包含社保的補繳費用。就算自己吃點虧,可以寫包含工資、包含加班費,這都沒問題,哪怕寫上「員工放棄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的權利」,這也沒問題,但就是不能寫該費用包含社保補繳費用。
其實很多朋友已經明白了,因為社保繳納是強制義務,不會因為協議而免除責任,你之後還是可以要求公司給你補繳社保。但如果寫了該費用包括社保補繳費用,就意味著你去投訴補繳,可能要退還這部分錢,到時候扯不清。
四、堅決不能出現補償採用現金支付的方式。因為銀行轉賬是有記錄的,有沒有支付,公司做不了假,但如果是現金支付,只有簽收記錄才能證明,那麼公司可能會忽悠你:「你簽完字,馬上就給你錢」,這時很多朋友著急拿錢,所以就簽字了,等你在現金的簽收表上籤完字後,公司就各種理由拖延,說今天沒錢,要公司明天取到錢才能給,等你反應過來被忽悠然後去起訴時,發現根本沒用,因為證據顯示你已經領取了這筆錢。
五、補償的支付日期,一定要寫具體的日期,千萬不要有這樣的附加條件:「員工完成工作交接後」或「經過公司確認員工的工作交接符合要求後」。當然,工作交接是我們的義務,但這樣約定又會出現扯皮,公司又能從中作梗,畢竟這種情況下主動權又在公司手裡了,所以堅決不能出現這個。
總而言之,不要以為公司同意和你簽補償金協議,就不管不顧了,一樣要看清楚這些條款約定,如果這些沒弄好,即便你簽字了,一樣會讓自己被動,甚至拿不到這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