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法的本質。
法的本質分為三個層次,法的第一級本質,就是法是被奉為法律的統治階級的意志法的第二級本質,也就是說統治階級的意志統治階級確認人們某項行為是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的意志,不是隨意的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實際上總是對這種直接的社會權利和義務的法律確認,實際上是這種被歷史地,階級地規定了的行為自由和責任的反映這就揭示了法的更深一層本質法的第三級本質講的是人們的行為自由和責任,人們的直接權利和義務是人的社會屬性,是一定社會關係的體現特別是經濟關係的需要,一定經濟關係和所有制關係發展的需要.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的需要,一定的經濟關係,所有制關係的需要,就是法的第三個層次的本質,這可以說是法的深層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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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法的本質[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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