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案情提要】 熊女士與魏先生是再婚夫妻,魏先生與前妻有一婚生女兒魏某。熊女士與魏先生再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了北京朝陽區北苑家園秀菊南園某房屋一套。2009年,熊女士與魏先生的公司遭遇資金周轉困難,遂商議通過將上。
【案情提要】
熊女士與魏先生是再婚夫妻,魏先生與前妻有一婚生女兒魏某。熊女士與魏先生再婚後,共同出資購買了北京朝陽區北苑家園秀菊南園某房屋一套。2009年,熊女士與魏先生的公司遭遇資金周轉困難,遂商議通過將上述房屋過戶給魏某的虛假買賣形式,向銀行套取貸款資金145萬,為防爭議,熊女士與魏先生簽訂財產約定書,魏某出具書面聲明,對上述事實予以確定。之後三方按約定配合,順利獲得銀行貸款,此後也一直相安無事。但2011年後,熊女士與魏先生感情出現危機,魏先生向熊女士提起離婚訴訟,在財產分割要求時絲毫未提及上述虛假房屋買賣事宜。熊女士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委託張濤律師進行訴訟維權。
張濤律師接受委託後經研究分析,遂代理原告熊女士起訴魏先生父女,要求法院確認其與魏先生父女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判決結果】
2012年12月19日14:00,朝陽法院奧運村法庭在涉外法庭對本案進行判決,判定原告熊女士與被告父女於2010年1月11日簽訂的《存量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至此,張濤律師代理原告熊女士的該起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一審以勝訴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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