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商家都知道播放音樂來吸引顧客,但按照法律規定和國際慣例,使用這種背景音樂是需要付費的。
杭州「九佰碗」餐廳曾播放一首「憨哥哥的歌」為背景音樂,長達1年之久。而「憨哥哥的歌」是著名音樂人樊孝斌和朱德榮創作,兩作者把歌曲的公開表演權、廣播權和錄製發行授權給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由其進行維權。
「音著協」發現「九佰碗」公開播放這首歌卻從未得到授權,也沒支付過使用費,多次交涉無果,只好以侵犯著作權把「九佰碗」告上法院,要求「九佰碗」停止公開播放這首歌,並賠償經濟損失。
當時這是我省第一起涉及餐廳背景音樂的侵犯案件,受到多方關注。「音著協」的代理人浙江五聯律師事務所董勍律師認為,根據法律規定,「九佰碗」播放這首歌必須經過「音著協」授權,簽訂使用權的協議,支付相關費用。
雖然庭上「九佰碗」極力辯稱自己沒有侵權,但在「音著協」方的證據面前卻顯得蒼白無力。最終,法院認定「九佰碗」構成侵權,賠償「音著協」經濟損失5500元。
關於音樂創作者維權,作者應及時發現作品被侵權並留下證據,及時把維權工作交給專業維權人員,及時起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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