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產需要公證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要經公證機關公證。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房產公證的類型
一、房產繼承公證,也就是繼承權公證。
繼承權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和協議繼承權等國家法律所承認的繼承權,對繼承死者生前私有財產者,進行身份確定,材料核實等一系列工作後,所出具的公證書。
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為依遺囑繼承、依法定順序繼承。根據中國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
也就是說,對於子女或家屬要辦理繼承房產的話,必須要有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
二、遺囑公證。
1、遺囑公證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為此,立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神志清楚,有行為能力。
(2)遺囑的內容要合法,不能剝奪無行為能力或無獨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繼承權。
(3)遺囑中的財產是個人合法財產。
2、遺囑應包括以下內容。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公證。
處分房產的遺囑未經公證,在遺囑生效後其法定繼承和遺囑受益人可根據遺囑內容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經公證證明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手續。
三、贈與房產公證
房產贈與,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
贈與公證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所贈與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贈與財產屬於共有的,應提供共有權證明及共有人同意贈與的意見。
4、贈與合同或贈與書原件。
5、公證員認為其他應當提供的材料。
註:(1)申請人在贈與合同公證中指贈與人與受贈人雙方,在贈與書公證中僅指贈與方。
(2)申請人申請此項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來辦理。
四、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
此文章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哪些房產需要公證?房產公證的類型[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