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土地徵用賠償範圍怎麼劃分?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土地被徵收的損失而進行的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因徵收土地而對青苗造成的毀壞,而對種植該青苗的個人或單位進行補償的費用。
3、安置補助費。
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
4、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包括房屋、樹木、農作物及其他建築物、構築物等的補償費。
二、農村土地徵用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
三、農村土地徵用補償協議有什麼內容?
1、徵用土地的位置及範圍。
徵用的土地位於 市 區,四至範圍:南至,西至,北至,東至,具體位置和面積以土地部門實際測量為準。
2、徵用土地的面積。
該項目徵用所有土地的面積約為 畝,以實際勘測為準。
3、征地補償標準。
4、地上附著物費用。
5、征地補償費的金額及支付期限。
6、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
文章來源網絡,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農村土地徵用賠償範圍怎麼劃分[朗讀]
加入收藏